麥當勞
麥當勞乃MacDonald的譯音。麥,有人讀如馬,猶可說也。勞字胡為乎來哉?N與L不分,令人聽起來好彆扭。
牛肉餅夾圓麵包,在美國也有它的一段變遷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國讀書,窮學生一個,真是「盤餐市遠無兼味」,尤其是午飯一頓,總是在校園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餅夾麵包,但求果腹,不計其他。所謂牛肉餅,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鍋上煎得兩面微焦,取一個圓麵包(所謂bun),橫剖為兩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層蛋黃醬,把牛肉餅放上去,加兩小片飛薄的酸黃瓜。自己隨意塗上些微酸的芥末醬。這樣的東西,三口兩口便吃掉,很難填飽中國人的胃,不過價錢便宜,只要一角錢。名字叫做「漢堡格爾」(Hamburger),尚無什麼所謂「麥克唐諾」。說食無兼味,似嫌誇張,因為一個漢堡吃不飽,通常要至少找補一個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樣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腸、雞蛋等等之分,價錢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兩角五,總算可以糊口了。
我不能忘記那個小店的老闆娘,她獨自應接顧客,老闆司廚,她很俏麗潑辣,但不幸有個名副其實的獅子鼻。客人叫一份漢堡,她就高喊一聲「Oneburger!」叫一份熱狗,她就高喊一聲「Onedog!」
三十年後我再去美國,那個獅子鼻早已不見了,漢堡依然是流行的快餐,而且以麥克唐納為其巨擘,自西徂東,無遠弗屆。門前一個大M字,那就是他的招牌,他的廣告語是「迄今已賣出幾億幾千萬個漢堡」。特大號的漢堡定名為BigMac(大麥克),內容特別豐富,有和麵包直徑一樣大的肉餅,而且是兩片,夾在三片麵包之中,裡面加上生菜、番茄、德國酸菜(Sauerkraut)、牛油蛋黃醬、酸黃瓜,堆起來高高厚厚,櫻桃小口很難一口咬將下去,這樣的豪華漢堡當年是難以想像的,現在價在三元左右。
久住在美國的人都非萬不得已不肯去吃麥克唐納。我卻對它頗有好感,因為它清潔、價廉、現做現賣。新鮮滾熱,而且簡便可口。我住在西雅圖,有時家裡只剩我和我的外孫在家吃午餐,自己懶得做飯,就由外孫騎腳踏車到附近一家「海爾飛」(Herfy)買三個大型肉餅麵包(Hefty),外孫年輕力壯要吃兩個。再加上兩分炸番薯條,開一個「坎白爾湯」罐頭,一頓午餐十分完美。不一定要「麥當勞」。
在美國平民化的食物到台灣會造成轟動,勢有必至理有固然。我們的燒餅油條豆漿,永遠吃不厭,但是看看街邊炸油條打燒餅的師傅,他的裝束,他的渾身上下,他的一切設備,誰敢去光顧!我附近有一家新開的以北方面食為號召的小食店,白案子照例設在門外,我親眼看見一位師傅打著赤膊一面和面一面擤鼻涕。
在台北本來早有人制賣漢堡,我也嘗試過,我的評語是略為形似,具體而微。如今真的「麥當勞」來了,焉得不轟動。我們無需侈言東西文化之異同,就此小事一端,可以窺見優勝劣敗的道理。
選自《梁實秋散文》(第四集),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