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話 坑王、霸王、出版商(1)

第三話 坑王、霸王、出版商(1)

那個叫做任尋的寫手有個愛好——挖坑不填。

用方從心的話說:「你這人坑品比棒子國還下等一萬倍!」

遇到一個認真的作者是讀者之大幸,遇到一個認真過分的作者是讀者之大不幸。任尋就是後者。他喜歡修文,自己回頭讀一讀覺得不好了,就要修改,增刪句段那都是小手術,推翻重寫的大工程他從不覺得累。以至於方從心跟著他跳了一個有一個坑,每次都是看到一半……下面沒了!

方從心曾經很鬱悶地對他說:「任尋童鞋,你這樣不好,真的不好!你不如一篇一篇來寫完,哪怕有瑕疵,寫完再修改,或者在寫下一篇時記得改進就好了,這樣也有利於你積累讀者。」

但任尋卻說:「你就當作我有完美主義強迫症好了。」然後依舊我行我素。

於是方從心很是憤怒地給了他一個封號——任公公,意識是說:這人老沒下面,老寫太監文!

沒想到任尋還很受用,並且自我「美化」了一下,索性改自稱為「秋長監·任大常侍」,順便顯擺一把他的古代文化常識,然後又無比「恭維」地尊稱方從心為「聖母神皇」。方女皇曾經咬牙切齒地敕令:「任尋,請你把《列國任行》寫完!」任大常侍淡定對曰:「陛下,下面沒了神仙也長不出來啊。小人又不是某年高考作文里的司馬遷,還能『一次又一次』春風吹又生。或者你可以試一下把PeterPetrelli(①)下面切掉看他有無可能自己長回來。」把方從心氣得哭笑不得,只好號召群眾力量對這坑王施壓,可惜收效甚微。(①註:PeterPetrelli,美劇《Heroes》里的男主角,擁有自體復原的超能力。)

方從心幫任尋建了一個讀者群,想幫他把看文的讀者凝聚一下。可任尋這傢伙不知是懶還是彆扭,總不愛在群里冒頭。對於方從心那一套「經營讀者理論」,他總是很排斥,覺得沒什麼必要。「作者只要拿作品去面對讀者就可以了,文字之外套個近乎有什麼意義?又不是娛樂明星,需要作秀。我只想要他們喜歡我的小說,不想要他們對我本人產生什麼興趣。」他是這麼說的。

對此,方從心總是反駁他:「所以你更新一個近萬字的章節上去,也只能有一兩個留言啊。人是有情感交流需求的,你要讓讀者覺得你心裡有他們,他們才會願意回報你。否則我輕輕鬆鬆看完小說直接關掉網頁就是了,為什麼還要費力氣打字給你留言?犯賤了要熱臉去帖你的冷屁股嗎?如果你很樂意孤獨地寫給霸王們看,那你確實可以忽略我的提議。」

這個反駁很有征服力。身為一個作者,當然希望更多人看自己的小說,希望看見更多的讀者反饋,否則他又何必要發在網路上,自己悶著寫寫不就好了?於是,任尋沉默了半晌,回話:「好吧……我去試一試……」

然而,不知是氣場不合還是真的有人品問題,這種時刻的任尋全然沒有辯論場上的犀利方勇,反而像個羞澀的孩子,竟不知該怎麼開口。他猶豫又懊惱地對方從心說:「我覺得很難堪……你要我去討要留言嗎?那種感覺簡直像讓我穿上兔女郎的衣服站在街邊跳著大腿舞拉客!」

方從心被他這個比喻囧到OTZ繳械……「曾經有一位大神說過:『看霸王文的小孩會尿床!』」她幾乎是一邊恐嚇一邊威逼一邊利誘著讓任尋「從善如流」了。

但接下來的結果卻很有些微妙。一天過去之後,《列國任行》的新章節下面出現了這樣幾條留言:

No.4[評論]我就不尿床~

不好意思,我是成年人~

發表人:薩姆發表日期:11-2300:08

No.3[評論]這跟尿床沒什麼關係

你沒留言是因為你更新太慢了!這麼龜速還敢詛咒我們?你還想要投票和積分不?

發表人:尤利耶爾發表日期:11-2217:38

No.2[評論]……

……

發表人:卡斯迪奧發表日期:11-2217:36

No.1[評論]竟然有詛咒!

坐沙發上抱著尿不濕問:「樓下的人可以凈化掉這咒語嗎?」

發表人:迪恩發表日期:11-2214:05

於是任尋直接掀桌不幹了……他對方從心說:「誰再逼我去做這種蠢事我就直接把ta踩到地核里去!」這傢伙犟起來的脾氣方從心很知道,便也只好作罷。

方從心與任尋最近一次的對話是在一個月之前。任尋忽然說要無家可歸了問她能不能搬去她家暫住一陣子,當時方從心以為只是個玩笑,沒有想到竟然真的這麼長時間沒看到他,《列國任行》也沒有更新。

方從心的工作很忙,她在公司有一個不小的項目團隊要管,並且正在為國慶檔的產品上市做衝刺,但當她發現這孩子忽然人間蒸發了一樣,她開始養成每天無論多晚回家都要打開電腦上網看一看的習慣。

直到有天晚上,她忽然收到任尋的信息,很簡短,只是說:「我回來了。」她忽然覺得吊在心口的一口氣終於鬆了下來,連忙傳信息過去問:「你去了哪裡?」

「搬家,適應新環境。」網路那一邊的任尋似乎顯得很疲憊。

方從心不禁有些疑惑,忍不住問:「適應了一個月?」

「一個月也沒見坑裡多條留言。連催文的都沒有!」任尋很有些憤憤地回話。

「……好吧,看在你漂泊方定的份上,暫時就不催你的文了。」

「陛下您真仁慈。」

……

話題到這裡就斷了,誰都沒有繼續下去。方從心覺得有些困擾,她很想追問任尋搬去了哪裡,但又莫名地開不了口,那種有一點忐忑、有一點好奇、有一點疑惑、甚至還有一點期待的感覺很奇妙,令她無法形容。她盯著屏幕發了一會兒呆,忽然看見任尋發過來的新信息:「謝謝。」

方從心怔了一下問:「謝什麼?」

任尋又沉默了好一會兒,回道:「有時候我都會懷疑,是否我真的寫得很差勁,所以才會冷成這樣。知道還有人喜歡看、並且一直在等著看這篇文的感覺很幸福。但是,我想我可能最近一段時間都不會寫了。」

瞬間,彷彿有什麼細小又尖銳的東西在心裡扎了一下,方從心覺得很苦澀。她覺得她或許應該勸解他,說些諸如「不要輕言放棄」或是「堅持就是勝利」之類的話,但事到臨頭,又覺得自己根本沒有那樣的立場。「休息一陣也好。很晚了,早點睡。」她緩慢地敲下這樣一行字,看著屏幕上的頭像變成灰色,忽然站起身來,打開了房門。

對面那間房裡透出的燈光還很明亮,那傢伙甚至很不注重**的沒有把門關嚴實,透過那一道相當寬敞的縫隙,方從心可以看見那個大男孩正大剌剌坐在地上,膝蓋上擱著等屏大小的數位板。他看起來正在畫畫。那種低著頭髮絲微垂的姿態忽然讓方從心嗓子堵得發慌,張口發不出任何聲音。

但他卻先發現了她。「我開著燈打擾你休息了?」他迅速地翻身站起來,一手拎著板子,一手拿著壓感筆,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

「不,我……」方從心下意識虛了目光,她盯著那房間里奇怪的登山帳篷,輕聲問:「我打算去做消夜,你餓嗎?」

那傢伙卻立刻表現出歡喜雀躍,絲毫也不與她客氣:「冰箱里有餛飩,三鮮餡兒,我昨天中午從超市扛回來的。」

他大概是真的餓壞了。方從心煮了一整袋餛飩,自己只吃了四個,餘下二十多個全被他吃了。他連湯也一口氣灌下肚去,然後很滿足地仰面靠在椅子上,垂著兩條胳膊,半閉著眼,活像只吃飽喝足準備睡覺的狐狸……

「你幾天沒吃了?」方從心看著眼前這傢伙,有些哭笑不得。這樣的年紀明明不是孩子了。

「我忘記吃了。」他倒是答得理直氣壯。「我明天……要去面試。」他忽然坐直了身子,雙手拿住面前的空碗,雙眼一瞬不瞬地盯著碗沿上架著的筷子。

方從心微怔了一瞬,笑說:「好呀,終於準備脫宅過回正常人的生活了?」

「掙飯錢和房租啊,存款快沒了。」他倒也很坦白。

「畫家先生,這回答可真不藝術。」方從心站起身來準備收拾桌子。

他卻搶先收走了碗筷。「你願意讓一個窮困潦倒並且隨時可能用一顆花生打爆自己腦袋的傢伙賒賬住在你家裡嗎?」他一邊說,一邊走到吧台後的開放式廚房開始洗碗,過了一會兒,卻又笑起來,「好吧,你可以當作我只是間歇性抽風。沒準過陣子我又開始犯毛病了。」

說這話時,他並沒有回頭。他像個洗碗工一樣背對著方從心,認真地盯著水池。但不知為什麼,方從心就是覺得看見了他的笑容。那一絲自嘲與失落隨著流水的嘩嘩聲傾瀉,莫名叫人有些心疼。

方從心忽然覺得眼前的人影有些重疊。她覺得,她或許應該做些什麼,哪怕只是為了讓自己心裡好過些。

方從心小時候上學比其他小孩都要早,據爸媽說,當年她還在幼兒園時每天回家都說:「幼兒園真無聊,老師老讓我們疊手絹,她自己在一邊兒畫眉毛!我要去上小學。」沒想到爸媽就真的直接想辦法給她報名讓她上了小學,一路讀到大學畢業她也才二十歲,所以現在二十六歲的她,卻已經在這個行業辛苦奮鬥了六年,從初畢業時的一個小程序員,到今時的項目經理方女士,是她在這個男人佔盡優勢的高強度腦損害行業里一路血殺出來的成績。

方從心的業務能力很強,提起I公司中華區的Manager.Fang,在業界也算小有名氣。曾有專做IT教材出版的選題編輯來找她約稿,想請她結合實際研發經驗寫一本易讀易學的J**a編程教材,填補一下如今市場上除了國外大部頭就是生搬硬套國外大部頭的空白。

於是方從心去找了這個編輯,她約他出來吃飯,說要聊一聊這本J**a教材的事情,然後在餐桌上問他:「你們同在出版行業,科教類與文藝類有交叉嗎?」

編輯說:「說有也有,說沒有也沒有,看什麼事兒吧。你要幹什麼?」

方從心抄了一張卡給他:「我想要這個人的手機號碼。」

那編輯接過卡片很驚恐地望著她,又問了一遍:「……你要幹什麼?」

方從心說:「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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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尋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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