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麻袋
李青雲現在反而有點不知所措,根據自己前世經驗所得,這種有著戀物癖的人,基本上都是受過較大的心裡刺激,其實心底並不壞。
等了片刻后,這個書生的哭聲漸漸變小,李青雲皺眉道:「你叫什麼?」
書生還是不說話,擦了擦眼角流下的淚痕,良久后,答非所問的說道:「給我一壺酒。要烈酒。」
李青雲有點丈二和尚,這怎麼反客為主了?沉思片刻后,示意王教頭去取了一壺上等的烈酒,讓人解開綁在書生身上的繩索,書生看到面前擺放的酒壺,也沒有客氣,端起來,就開始往嘴裡灌,真當有一種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氣概,看的李青雲都有點目瞪口呆。
其實李青雲不知道的是,根據傾城王朝法律規定,凡是****婦女者,依律當處以死刑。而這個書生雖然沒有****婦女,但卻偷盜丫環內衣,已經劃歸在了淫賊的範圍內,只要李青雲願意,隨時可以將這個書生扭送到官府,讓其人頭落地。
在場的眾人也是用一種憐憫的目光看著書生,書生被現場的氣氛所染,喝酒的速度也是漸漸加快,一壺酒,不到片刻工夫,就被書生喝下腹中。
借著酒勁,書生膽子也是漸漸大起來,對著李青雲說道:「是殺是剮,悉聽尊便。」
李青雲聽罷,有些惱火的說道:「我什麼時候說過要殺你?」
那書生一愣,隨即心頭恍然,都說李家公子做事情心狠手辣,如今一見,果不其然,殺我都懶得殺,難道真要將我送到官府,進行凌遲處死?
「李少爺,如果是爺們,就給我來個痛快的。」書生說道,可是在說這話的時候,明顯口氣軟了許多。他也怕死,如果不是當年那件事情對他心裡傷害太大,他根本不會染上這種怪癖。
李青雲擺擺手,沉聲說道:「我說過不殺你,就是不殺你。你如果想死,死一邊去,別死在我家,我還嫌髒了地方。」
這書生明顯會錯了意,剛想掙扎,李青雲給王教頭使了一個眼色,王教頭會意后,重新堵住了書生的嘴巴。書生張牙舞爪,支支吾吾,但奈何在王教頭的積威下,很快便閉上了嘴巴。
隨後,李青雲將目光看向了第二個麻袋。
李青雲也很好奇,這個麻袋裡面難不成也是個書生,看來今天的確實掉到了大魚。
和剛才一樣,李青雲讓王教頭打開麻袋,麻袋打開后,首先映入眼帘的則是一個血人,只見這個人的頭部滿是鮮血,好好的一身白衣,此時早已經被鮮血所侵透,就算睜大雙眼,目不轉睛的去看,李青雲也沒有看清楚,這個人到底長的什麼模樣,李青雲心頭感嘆:這些護院下手也忒很了吧?竟然打的連個人樣都沒有。
那人從麻袋出來后,也沒有說話,靜靜的伏在地上,整個人就像是一棵千年老松一般,也沒有和剛才那個書生一樣,要壺酒。良久后,這人才緩緩的抬起頭,目光如刀一般,盯著面前的李青雲,看的他心裡一陣發怵,心想他應該沒有得罪過此人吧?怎麼這人看待他的目光竟然會蘊含著如此大的怨恨?
但李青雲又隱隱覺著這個人好像在哪裡見過,可此時由於滿臉血污,看不清楚,急忙吩咐下人,打來清水,給此人洗了一把臉,待到臉上的血污被洗乾淨后,李青雲嚇了一跳,這個人不是別人,竟然是王志。
「怎麼會是你?」李青雲蹙眉問道。心裡卻在暗自道:這可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剛來時被王志將了一軍,現在王志落到他的手中,那可有得玩了。
王志沒有開口說話,隨後李青雲將目光看向一旁的王教頭,王教頭也納悶,這是演的哪出?王志好像也不缺錢,不缺女人,怎麼會幹出這種偷盜肚兜的事情。難不成王志在別人面前那副道貌岸然的模樣都是裝出來的?實則心底里卻是一個無惡不涉的採花大盜?
但看見李青雲將目光看向他,急忙辯解道:「少爺,小的也不知道是王公子,剛才由於天黑,抓人的時候加上他叫的最歡,為了避免驚了街坊鄰居睡覺,我才命人下狠手的。」
其實王教頭會錯了意,李青雲之所以看向王教頭是怪王教頭下手太輕,如果是他剛才出手,最起碼現在先將王志廢掉一條腿再說。在李青雲的心裡,對待敵人,他可是從來不會心慈手軟,這本來就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想要生存下去,沒點實力和狠勁,根本不行。
「你半夜三更,不好好睡覺,跑到我府上來幹什麼?」李青雲聽到王教頭的解釋,笑了笑,也沒有責怪王教頭的意思,畢竟王教頭也不知道此人是王志。
王志被李青雲這麼一問,剛剛揚起的腦袋又垂了下去,想他王志一世英名,竟然犯了這麼一個糊塗的低級錯誤,剛才李青雲在審問旁邊那個人時,他早已經清楚了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沒想到今天來李府,竟然是搬起石頭砸他自己的腳。
「李青雲,我王志認栽。」王志抬起頭,那略顯病態的臉上竟然在此時蒙上了一層悲愴,無奈的說道:「如果你要送官府就送吧」
李青雲被王志的話逗的有點樂,有些好笑的說道:「送不送官府暫且不說,你最起碼告訴我,你來我們李府幹什麼?難不成你也是來偷取那些丫鬟的肚兜?」
李青雲的這一句話,比扇王志一耳光還嚴重,王志氣憤的說道:「你當我成什麼了?我王志好歹是雲山縣有名的公子哥,會做出那種齷齪之事?」
李青雲不怒反笑:「你說你現在這個樣子,我能把你當什麼?半夜三更,翻牆而入,又被我府里的下人抓個正著,你還想讓我說什麼?難不成我明天早上還要詔告整個雲山縣,說我們雲山縣有名的紈絝公子昨晚來我家偷盜我府里丫鬟的肚兜?」
王志被李青雲的這句話頓時噎的有點啞口無言,王志也明白,本來理就不再自己這邊,自己也是一時糊塗,才會來李府。
李府大門外懸挂肚兜的事情,王志早已經知道,但王志卻不知道,李青雲這樣做,到底是為什麼?在這種封建王朝干出這種事情,簡直就是有違常理啊?但在王志眼中,只要是李青雲乾的事情,都不是什麼好事情,而他王志,就是專門和李青雲做對的。
王志本來就屬於那種頭腦異常簡單,所以他的想法也很簡單,你李青雲敢在外面掛肚兜,我王志就敢來偷,孰不知,李青雲掛肚兜是為了捉淫賊,而王志剛好是一腳踩進了這個深窟窿,此時想拔已經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