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土豪,做朋友吧!

第14章 土豪,做朋友吧!

程仲見那個主動打招呼的人衣著考究,十指纖細白皙,家境應該是不錯的,但卻並不是秀才,用後世的話說,應該算是富二代,或者也可以叫做土豪。

「三位兄長,小弟文章得三位兄長耳提面命,多有長進,此番縣試也頗有把握,在此先行謝過,日後再——」

土豪的話還沒有說完,便被中間的那位「盧兄」揮手打斷了,「慢來,你的文章我可沒有指點過,免得再次出圈,壞了我的名聲。」

這話說的極不留情面,頓時土豪兄的臉上紅一陣,白一陣極為精彩。他以小弟自居,又感謝對方「耳提面命」之功,再加上平日里的逢迎與周濟,本來以為今番在諸多童蒙的面前能讓這位給一些面子,卻沒有想到還是丟了好大的人。

程仲也非常驚訝,俗話說拳頭不打笑臉人,這位盧兄也太刻薄了些。

程仲不知道的是,盧兄原名盧多勛,是華亭縣中首屈一指的秀才,縣試案首,十七歲就中了秀才,錦繡文章在華亭縣中爭相傳頌,附庸風雅之人每每以能誦讀盧多勛的幾首詩句為豪。

上次秋闈,盧多勛因守孝不足三年未能趕考。沒有人認為他會考不上,不少人已經將他看成舉人老爺了。

但是也因此讓盧多勛眼高於頂,目無餘子。像土豪兄這樣的人是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的,夠得上和他交往的人也了了,像他身邊的李德勝和孟伯齊也是二十齣頭便中了秀才,算是勉強能夠和盧多勛交遊的,但也必須以盧多勛為中心,否則便會受到奚落,甚至斥責。

不多說來也怪,盧多勛這樣的臭脾氣本來該惹人厭惡,遭人唾棄的。但就是因為他文章好,有才氣,世人不僅不怪罪他,反而認為這是真性情,爭相讚頌甚至攀附。

「土豪兄」家中富裕,平日里對盧多勛三人也多饋贈。雖然盧多勛是個「白眼狼」,吃過了不認賬,反而認為是理所應當,但是李德勝和孟伯齊卻沒有他那麼大的架子,對土豪兄回了個禮,略略攀談了幾句,便跟隨從始至終除了幾個不屑的鼻音便一言不發的盧多勛離開了。

和三人交談之後,土豪兄的興高采烈便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臉的沮喪。

程仲有些看不過,走過去拱了拱手,勸說道:"兄台,考試已矣,好壞既定,又何必牽腸掛懷,顯得太不洒脫?"

程仲雖然衣著貧寒,但是氣質略略大方,土豪兄倒也不敢輕視,再看到程仲手中提著的籃子,知道他也是此番縣試的考生,回禮說道:"多謝勸慰,此番已經是小弟第三次應試了,本以為發揮的不錯,但是……"那年輕人搖了搖頭:"只怕這次又出圈了,父親對小弟期望甚大,請了三位西席先生,實指望小弟此次能夠一舉得中,如果知道了結果,恐怕這一頓板子是少不了的。"

程仲聽土豪兄都快二十的人了,竟然還怕吃父親的板子,暗暗覺得好笑。不過心中也在合計:為了他一個人,竟然請了三位西席先生,這位仁兄的父親肯定富得流油呀。要知道明代「家教」的薪水可不算低呀,包吃包住還要給銀子。當然,家教也不好當,至少要有個秀才的功名。這樣的土豪家庭倒不妨結交一下。

"兄台,這裡風大,不如找個茶樓泡上一壺熱茶慢慢聊如何?"程仲說道。

兩人結伴進了一家名叫"悅客來"的茶樓,程仲向茶博士要了一壺普通的茶。

這期間兩人也相互通了姓名。

年輕人姓謝,名江波,字浩然。對於家中的情況,謝江波介紹的不多,只是簡單的說了句"還算殷實。"

程仲也沒有追問,而是又勸慰了幾句。本來他考的也不算好,兩人同病相憐,說得很是投機。

程仲也知道其實謝江波對於科舉一途根本就沒有什麼興趣,但是父命難違,實在是煎熬。

喝完了茶,兩人的關係已經非常親近了。

會賬的時候,謝江波本來是要付賬的,但是被程仲拒絕了。

並非是程仲要擺闊氣,也不是他錢多,為了省錢他寧可去試院的開水房就著免費的熱水吃冷硬的糕點。

程仲堅持付賬是因為到茶樓喝茶是他的提議,如果最後卻讓對方來買單,恐怕謝江波嘴上不說,心中還是要看不起程仲的。

程仲堅持付賬果然讓謝江波好感大增,他不在乎這樣一壺茶錢,只是他看重程仲主動接近他的目的。

謝江波的家境並不是像他說的那樣只是殷實而已,實際是富得流油,他的父親謝孟廷是華亭縣內首屈一指的商賈。

雖然富有,但是從商在當時算是操賤業,地位低下,甚至有的地方會取消商人科舉的資格,好在華亭縣倒沒有此規定。

謝孟廷遍邀請名師,甚至從留都南京請來了一位舉人老爺,就是想讓兒子謝江波能夠考中秀才,甚至考中舉人,光耀門楣,從此也勉強算得上是書香門第了。

但是謝江波根本就不是讀書那塊料,而且志不在此,考了幾次都沒有入圈,這讓謝孟廷又沮喪又無奈。

謝江波仗義疏財,對縣學中的青年才俊又刻意結交,因此平日里也能說上幾句話,但是在他們的心中實際上是看不起謝江波的。這些謝江波心中當然清楚,卻也無可奈何。

當然,作為土豪,他的身邊自然也會吸引一些喜歡貪便宜的認。見程仲主動招呼,謝江波還以為他也是這樣的人,對於程仲還是有所提放的。

但是幾番下來,程仲的話很快便引起了他的共鳴,再加上不貪不佔,更增加謝江波的好感,讓他覺得程仲是值得結交的人,而這也正是程仲想要達到的結果。

兩人從二樓沿著木質的樓梯走下來,卻迎面碰上了幾個程仲極不願意碰到的人。

進門的一行三人,為首的事一個將近四十歲的男人,從衣著看得出來,家境應該頗為殷實。

他的臉上顯露出志得意滿的神色,下巴微微揚起,顯露出高人一等的自信與自得。

兩個與他走了對面的人躬身稱呼了一聲:"鄭掌柜"。

鄭掌柜緊緊是微微點了點頭,算是個回應了。

"這人是誰呀,派頭很大呀。"茶樓中有不認識鄭掌柜的,低聲問同桌的朋友。因為程仲靠的比較近,因此聲音雖小,倒也能聽的清楚。

"他,你都不知道?!"另一人答道:"他原名叫鄭三,後來發達了嫌這個名字難聽,又改了一個名字叫鄭瑜,因為聽人說瑜是美玉的意思。雖然起了這個名字,但是做起事來可沒有一絲一毫美玉的感覺。說起來他也算是一個人物,本來也就是一個潑皮無賴,但是後來攀附上了本縣巡檢司的副巡檢,現在在城西開了兩家當鋪,黑心錢可賺得不少!雖然算不上什麼大富大貴,但是也沒有誰願意去惹他?為什麼?還不是因為他身後的那個人嗎?"

巡檢司主管緝捕盜賊,盤詰奸偽,維護地方治安,放在後世等同於公安局。副巡檢就是縣公安局的副局長,雖然未入流,但卻握有實權。

聽了旁人的解說,程仲算是明白了,這個什麼鄭掌柜,說白了就是一個依靠官私勾結髮家的潑皮,是有黑傘保護的惡勢力。

不過,不管他是叫鄭三,還是叫鄭瑜,是為富不仁也好,行善積德也罷,對程仲來說都沒有任何的興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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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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