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庭辯
此時此刻,我相信韓磊說到底是心裡話,他對朵朵的確好!
父愛如山,偉大而無私!
我用不著去懷疑他這份證詞!
韓磊不待顧傾城發問又做了補充:「也許,有人會覺得我是在為自己開脫,可這是我的心裡話我只是照實說!這麼來說吧,我愛著我的老婆柳依依,儘管她有著這樣那樣的缺點和不足我依然愛她,可是,他和蘇燦一比較我更愛蘇燦,是蘇燦陪著我走過了風風雨雨的童年也是蘇燦給我提供了當初最基本的物質保障,蘇燦是個命運很坎坷的女人,她這輩子不容易我愛她也同情她,但是,無論是柳依依還是蘇燦對於我來講都只是愛,只有朵朵我的兒子那才是我的命,我的全部,要是朵朵出來什麼意外對我來說就是毀滅性的打擊,我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我不能容忍任何人膽敢對朵朵不利,外人不可以,蘇燦也不可以!我想,我這麼說,你們明白我對犯罪分子企圖在情人谷綁架朵朵這件事了吧?」
「不相信!」
「不相信!」
「詭辯!」
「這個男人真是厚顏無恥,居然說更愛小三!」
「他這麼愛青梅竹馬的女人為什麼還要和柳依依結婚呢?明擺著是看中了柳家富甲天下想要飛上枝頭變鳳凰嘛!渣男!」
「巧舌如簧的男人不可靠哦!」
聽眾席上竊竊私語,一開始是交頭接耳地小聲說話,後來議論的聲音越來越大越來越大!
因為是公開審理,來旁聽的人無不計其數,大家都想看看拖了這麼久的柳依依韓磊離婚案件到底結局如何!
畢竟,柳家的女兒要離婚本就很震撼了,何況我還挺著打大肚子,一個沉睡了七個多月的植物人孕婦痛訴老公搞外遇要離婚,這種爆炸式的新聞和熱鬧誰願意錯過。(www.)
台下的議論聲音越大,韓磊的臉色越難看,顧雅芝可能是對韓磊這種對婚姻不負責任的態度很反感吧,她法杖舉起幾次始終沒有落下,任由聽眾發表議論。
「我相信他!」我清了清嗓子,大聲說了四個字!
「啊!」台下一片驚訝的聲音,連顧傾城和顧雅芝也望著我不明白什麼意思。
我緩緩地站起身來,緩緩地道:「我相信他,韓磊不是壞人,要是壞人我也不可能嫁給他,及時被他蒙蔽結了婚可當蘇燦打上門去的時候我也會醒悟會離開他,我一直拖著沒有離婚,一方面是因為想尋找證據打垮他讓他和蘇燦難堪,另一方面,其實,我心裡真的捨不得他!哪怕是知道他和蘇燦在一起的時候我也捨不得他,他只不過是在舊愛和妻子之間沒有做出理智的選擇而與,他的感情搖擺不定,他是個多情的男人,而且他骨子裡還帶著封建意識大男子主義潛意識的認為他應該坐享齊人之福左擁右抱,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這是大多數男人的心裡通病!他出軌並不是因為不愛我而是他還覺得自己還有能力再多愛一些也有資格多愛一些,就像他當初拋下蘇燦追求我和我結婚一樣,並不是他不愛蘇燦而是因為我而與值得他去愛,殊不知,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在中國妻子是唯一的,婚姻關係中只保護唯一的一個合法妻子,居然做出了選擇就要對自己負責對選擇負責,這才會婚姻的根本!結了婚,哪怕是再愛也只能留在記憶里,埋在靈魂深處永遠不得見人,僅此而已!」
還沒有到我發言的階段,可是,婚姻官司這種事情只不過是走過場而與,再說顧雅芝也早知道我們夫妻兩達成了離婚的共識,所以,她並沒有阻止我說話。
「老婆,你太了解我啦!」
韓磊想不到我把他的心靈剖析得這麼深刻,從新用審視的目光看著我!
「原告方律師繼續提問!」
沉默太久太久,顧雅芝才想起敲響了法杖!
「法官大人,我請求我方證人出場!」顧傾城朝顧雅芝低頭致敬。
「同意!」
我不得不坐下,我記不起顧傾城是否和我說過有證人證詞。
證人進入法庭的時候我愣住了,是盧慧娟!
「這是一號證人,盧慧娟女士,她可以證明蘇燦曾經找到柳依依女士所住的小區企圖傷害她,所幸被路人所救!」顧傾城提交了我的手機錄音!
「是的,我可以作證,蘇燦的確找到柳依依企圖毆打傷害她極其腹中的胎兒!」盧慧娟對著法官起誓之後把那天的細節一五一十的說了,自然,避開了她領著大家毆打蘇燦的細節。
「我反對,這個與本案沒有關係只能另案處理!」韓磊的律師急忙發言。
「反對有……」顧雅芝也認為這應該做另案處理,不過被顧傾城打斷啦:「法官大人,我知道這個需要做另案處理,我邀請盧慧娟女士出庭只是想闡述一個事實,韓磊的情人蘇燦不擇手段地侮辱傷害我的當事人,這跟我的第二號證人有關係,一號證人和二號證人都能夠證明由於韓磊的出軌給柳依依女士的安全和生活帶來了多麼沉重的打擊!!」
「反對無效!」顧雅芝敲響了法杖,韓磊的律師只得坐下。
「請二號證人出庭!」
第二號證人來到的時候我更驚嘆了,李慶平!
這個混蛋來給我作證?
有病不是?
暈啦,顧傾城你少找兩個人吧,早點結束我,真怕肚子里動個不停的小不點當場生出來哦!
「我叫李慶平,是A市所在地龍城的派出所在,我對著法庭起誓,我所說的一切屬實,沒有半句虛詞!」李慶平一說話就亮明了身份。
「說吧!」顧傾城示意開始。
「我可以證明蘇燦的媽媽蘇青青女士曾經兩次裝瘋賣傻去砸壞柳依依女士的車子,而且,蘇燦和韓磊和犯罪分子勾結企圖綁架朵朵和柳依依,是我們公安機關精心部署發動群眾才讓朵朵和柳依依避開了這場劫難,這個有我們市公安局的案件登記處理報告和市電視台七個月前的打拐新聞專輯作為補充證據!請法官大人過目!」李慶平有備而來,當庭提交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