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第四十六章 歡喜冤家
第四十六章歡喜冤家
這日明玉起來,齊琛應卯去了,閑坐家中,去瞧移種後院的鳳凰木,見生的還好,沒有頹萎的模樣,許是養好了。想了片刻,起身道,「午時送飯去衙門給三爺。」
水桃問道,「不是好幾日都沒送了么,今日小姐又起了興緻?」
明玉默然,齊琛不是想她跟季芙結交么,那便聽他的。她總不能跑到季芙家裡去尋她,去衙門正好,若碰上了,便能好好的說一番話了。可想到要與仍算是陌生的人好好交談,心裡頓感不舒服。
這日子她過的甚是安心愜意,夫君待自己好,地位日子也榮華,下人也沒糟心的,更何況還沒姨娘入府,實在想不通為什麼齊琛要讓她廣交朋友。難道……他不怕自己的心跑了?
略有不樂,還是去了廚房倒騰菜肴。
怕錯過季芙的時辰,還未到午時,便去了那。在街口等至午時,才往衙門正門去。
來過幾回,已沒初時拘謹。讓水桃在外頭看著,自己隨衙役進了內堂。
本來這月便可以搬到內衙,只是齊琛怕衙門白日吵鬧,擾了明玉清靜,又覺到底外務與家宅還是分開得好,反正宅子離這不過是兩三條巷子的距離,便沒有意思要搬過來。
齊琛一會過來,明玉正從食盒裡拿飯菜,水桃便來報看見季姑娘了。明玉說道,「你伺候三爺用飯。」又對齊琛說道,「妾身先行出去,與季姑娘說會知心話。」
齊琛這才知曉她為何突然過來,甚是欣慰她將自己的話放在心上,點頭道,「去吧。」
明玉到了外頭,季芙已等在那,碎花衣裙簡單樸實,卻極襯她的身形,回頭看來,已是展了笑顏,微微顯露酒窩,「齊夫人。」
明玉笑道,「喚我明玉便好。」
季芙笑笑,「若是讓我爹知道,非得抽我掌心不可。不過確實有些生分,不如我喚你姐姐吧。」見她點頭,末了一會才恍然,「還沒問你生辰呢,指不定比我小。」
明玉不由笑笑,看著很是聰明的姑娘,也竟是個迷糊的,「無妨,我樂得做這個姐姐。」
季芙點點頭,也不太過客套。
「一直想去四處走走,可不知何處好風光,正巧你在這,那可得空帶姐姐去賞賞景緻?」
寒門姑娘不比大戶人家的閨女足不出戶,家裡的活計可都是要做的,要是不出門,閑養著姑娘絕不可能。真正被束縛家門的,不過都是些大戶千金,平常百姓的姑娘可沒辦法富養。每到春耕還得捲起褲管去田裡,那是被人瞧見要嫁不出去了?自然不是。
季芙出身寒門,受的約束甚少,明玉說去走走,又想著家裡暫且沒忙活的,一口答應下來。明玉便拉著她的手上了馬車,一同遊玩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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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琛今日難得早放衙,說早,也只是比平日早了些,天色已快黑了。問了明玉可回來了,管家答申時便已回來。
不早不晚,玩的應當還好。齊琛忽然覺得自己竟然操勞起妻子的友人問題,倒對自己有些意外,往日的他,哪裡會去管這些,連堂妹表妹的事他都不曾問過。無怪乎別人都道他冷漠,許是這般。
明玉這回沒再做針線活,倚在窗檯往外看月亮,還有幾日便是中秋了,懸挂的月已十分明亮,只是缺了一小邊。聽見聲響,偏頭看去,齊琛走到跟前,便拉了他的手道,「三爺瞧,那明月像不像被人吃了一口?」
齊琛頭也沒抬,往她面頰上親了一口,用牙輕輕一抵,才道,「確實是被人吃了一口。」
明玉噗嗤笑笑,誰再說她的夫君是冷麵佛,可有理由反駁了。
齊琛問道,「今日可玩的高興?」
明玉眼眸微亮,「季妹妹實在是個好姑娘。」
齊琛淡笑,「好在何處?」
「直爽大方,不見花花腸子。」明玉想了片刻,又悄聲,「三爺日後若要添姨娘,找那樣性子的姑娘罷,好讓妾身省心。」
齊琛摸摸她腦袋,「又說胡話。」
明玉抬眉看他,「三爺別總將這話當成胡話。我爹與我娘舉案齊眉,也像三爺那樣對明玉好,但他……是有外室的,只是我娘身體不好,爹爹才沒敢讓那外室進門。後來爹爹死了,那外室也自此沒了下落。」
齊琛不與她多說,這種事,發誓也不能教人安心,「等過了十年二十載,你再看看。」
明玉垂眸淡笑,這無關信與不信,即便他真不願,但位高權重的人要塞他個女人,他能拒絕?如今跟他說,不過是為了日後,別拒了姑娘得罪權貴——雖然她心頭不舒服,誰願將自己喜歡的人與別人同分。
只顧著說家長里短,明玉倒忘了正事,「那孟二可有尋您麻煩?」
齊琛見她甚是緊張,笑道,「沒有,他的本意是來澄江府與我有個照應,怎會故意尋我麻煩。我若有出了紕漏,以他的脾氣,大概會還會替我遮掩過去。畢竟他還是將自己當做齊家人,自然不會讓我墮馬。」
明玉想想也是,不由鬆了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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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平璋從醫館出來,看著映照在石階上的強光,再抬頭看看那亮的都辨不出輪廓的烈日,嘆氣,「為何要來澄江府,京城此時都已是秋風乍起,涼快得很了吧。」
手上拎著兩包葯,撐傘走在燙腳的街道上,又重嘆一氣,「微服私訪這法子到底是何人開的先例,要命啰。」
鄧州百姓里男子哪裡有撐傘而行的,偏他又生的高瘦白凈,更是多看幾眼。孟平璋絲毫不在意那灼灼視線,只想著快些去平日和衙門打交道的店家那走一圈,然後回官舍吃西瓜。
想到從深井裡拿出來的西瓜,便覺身心愉快,還沒愉快至全身,就見前面有個姑娘甚是眼熟,從旁經過不由注目,「喲,這不是泥姑娘。」
季芙步子一頓,轉身看他,一眼就瞧見了傘,頓時笑彎了腰,「你一個大男人撐什麼傘,笑死人了。」
孟平璋滿臉黑線,「京城來的人,哪裡像你這般粗生粗養。」
季芙輕笑,「京城病夫,身體不好就趕緊回家裡抱著西瓜睡覺,還到處跑,你真不怕得了暑氣,暈倒在這大街上。」
孟平璋面青唇白,聲音都沒了雄壯之氣,「黑泥姑娘費心了,在下好得……得……」
見他昏昏欲倒,季芙臉色一變,又不敢伸手去扶,「京城病夫,還嘴硬,趕快找個陰涼地方坐著。」
孟平璋兩眼泛著昏黑,青色綠色的小點在眼前轉溜。季芙忙喊路人幫忙,卻無一人上前。四下一看,跑到附近酒樓給了銀子,想讓小二去扶他進來。
誰想他拿傘不穩,滾燙強光刺來,直接受不住,雙腿一軟,倒在街道中央,周圍人群頓時散開。
孟平璋恢復神智時,就見一張粗糙黑漢子的臉看來,醒來第一眼看見漢子,實在不是件愉快的事。
掌柜將他扶起,鬆了一氣,「您可算是醒了,就怕您在這昏睡一晚,我們也不好做。」
孟平璋揉揉頭,「這兒是……」
「慶福酒樓,我們這隻管吃不管住,還好您在打烊前醒了。這天熱,您若是身子不好,還是別外出了。」
孟平璋乾笑兩聲,真是聽不得別人說他身體不好,「謝過掌柜。」
掌柜笑道,「倒不必謝我,是有個姑娘給了銀子。只是那銀子不夠,又典押了她的簪子……既然這位公子和她認識,何不妨將簪子贖回呢?」
孟平璋臉一扯,「是個長的又矮又丑又黑脾氣又不好的姑娘?」
「……那姑娘長的還是挺水靈的……」掌柜笑笑,打開方帕將簪子遞過,「是這支。」
孟平璋拿來一看,瞧不出竟還是個好貨色,「你要多少銀子?」
見他要贖回,掌柜腦門登時蹦出肥羊二字,伸手道,「二十兩。」
孟平璋抿高了唇,「好,你明日來衙門找齊大人拿罷。」
掌柜一愣,聽著腔調不似本地的,官架子又十足,早聽聞新上任的知州大人來自京城,生的俊朗白凈,那送他來的姑娘也一口一個京城病夫,莫非……就算不是官,但也非富即貴吧。不由一咽,」這……其實也是舉手之勞,這簪子您收好。」
孟平璋輕哼一聲,將簪子裹好握在手上,這才顛著步子回官舍。竟欠了那黑泥姑娘的人情,趕緊將簪子和銀子還她,早早撇清。
他這剛走,季芙就氣喘吁吁回到了酒樓,掌柜一見她,轉身要走,已被叫住,「掌柜,我拿了銀子來,快將簪子還我。」
若非掌柜死活不肯收下京城病夫,也不會逼她將簪子暫時抵押,心中有愧急忙回家拿銀子,一邊跑一邊念叨等他醒了,一定要讓他將銀子還自己,連本帶利。誰想掌柜是個貪財之人,只想早些拿錢,從那富貴公子身上撈油水。結果油水沒撈到,反而讓那人拿走了簪子,這會季芙來討,哪裡拿得出來。
季芙見他言辭閃爍,瞪眼,「你該不會是將簪子拿去賣了吧!」
掌柜急忙擺手,「這可不是,你前腳剛走,那公子就醒了,還將簪子強行拿走,有本事去衙門找他拿。」
季芙眉頭一皺,京城病夫是衙門的人?她怎麼沒見過,「他是衙門哪位?」
掌柜眨眨眼,「新上任的知州大人。」
季芙冷笑,「我爹就是衙門師爺,齊大人我也見過,你再唬弄我,立刻將你投進大牢去!」
掌柜苦了臉,「可他確實是這麼說的。」
季芙想了片刻,才恍然大悟,跺腳,那京城病夫原是個賊,故意暈倒,背地吞她銀子,然後假借齊大人之名,威懾掌柜,最後卷錢跑了!真真是個陰險的賊人。雖然銀子不多,但簪子是明玉送她的,心疼得很。
無法,只好黯然離去,下回別讓她碰見他,否則見一次暴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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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陽沉落。
齊琛剛放衙回來,就見一個姑娘在門前徘徊,沒有多想,正要進去,那姑娘就怯生生走了過來,「齊大人,那個……明姐姐在家吧?」
齊琛看了她好一會,季芙才恍然,「我叫季芙。」
說到名字齊琛倒是耳熟,認不得人的毛病實在是無力,「她在裡頭。」末了又道,「這麼早過來,可是有急事?」
季芙咽了咽,「來……負荊請罪。有個賊人偷了我簪子,那簪子是明姐姐送的。」
齊琛皺眉,竟有人敢偷季師爺姑娘的簪子,那賊人膽子不小,「明玉不會責怪你,你明日去衙門,遞狀紙,說說那人樣貌,我讓衙役去捉。」
季芙頓覺一口惡氣將出,「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