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挖屍
籃球場那大榕樹下,幾個男人正在賭著錢。我靠過去,還沒有說話呢,就聽到一個猥瑣的聲音說道:「喲,這不是商家的那個大丫頭嗎?從市裡回來了。真漂亮啊。」
說話的就是一個臉好像都沒有洗乾淨的老男人。他站起身來,朝著我笑得那叫一個猥瑣的。一旁一個年輕人就說道:「老九叔,你別嚇商商,等你賭贏個幾千塊就能買個媳婦了。趕緊的吧。」
「六子,你不是結婚了嗎?你還護著商家丫頭,小心你媳婦晚上不讓你睡。」李老九又轉向了我,「商商啊,你一個人住那房子怕不怕啊?要不你去我家,我家去年剛建了房子,床也是新的。」
旁邊就有人笑了起來:「李老九,你老牛吃嫩草啊。」「老九啊,你那老臉,誰還看啊?」
李老九根本就不理會他們,朝著我又靠近了,我甚至能聞到他身上飄過來的不洗澡的那種臭味。
他越靠越近,我緊張了起來,就算這大白天,在人前,他不敢怎麼著,但是真要被他碰到一下,我怕我會吐的。
我趕緊把那封信遞了上去:「你的信。」
「怎麼有信啊。先放一邊啊,去我家坐坐。」
「你先看信。」我堅持著。
他臉上的笑沒了,結果信,打開來,臉色漸漸的變了,從黑到白,我甚至感覺他下一秒會昏倒。
一旁也有人注意到了他的異常,在那詢問著:「老九,沒事吧。」「什麼信啊?有什麼消息啊,看你那樣子。」
李老九都沒有理會他們,好一會,才抬起頭來看著我,也沒有想剛才那樣對著我笑了,而是哆哆嗦嗦地說道:「誰給你的?」
「任千滄。」我小聲回答著,從他的表情上看,他應該是認識任千滄的,至少也是知道有這麼個鬼頭存在的。
「我……我帶你去。」說著他低著頭,轉身就走,只是走了幾步,腳下就踉蹌了一下。我跟著過去,身後還有那些人的笑聲。但是大家似乎都不緊張我會怎麼樣了。因為李老九現在的樣子,看上去就是我打一巴掌,他就能昏倒的樣。
只是我不懂,信里說了什麼,讓他這麼害怕?他又要帶我去哪裡?
李老九帶著我轉到了一處果園。那地方離村子不遠,但是人跡少。我忍不住問他:「來這裡幹嘛?」其實我心裡開始打鼓了。他要是突然變個人撲了我,我在這裡就是喊破喉嚨也沒有用吧。
他腳下一個不穩就摔在了地上。我也驚了一下連忙後退好幾步,就怕他突然有什麼生變出來。可以說在這個時候,我已經做好了逃跑的準備了。
可是李老九就這麼趴在地上,直接用手刨了起來。「當初我夢裡答應他,只要有人找過了,我就幫他把身體遷回去的。我還以為我這輩子都不用再想這件事了。」
那身體遷回去?我想著我見到任千滄的大多數時候都是一顆頭沒有身體。那麼他話里的意思就是……「你在刨……屍體?」我渾身打顫了起來。屍體啊,那不僅僅是一個鬼,現在還要是個死人來嚇我。
李老九沒有看我,說道:「我今天就能幫你把他屍體埋那房子里去,你……去哪就去吧。他信里說,讓我一個人干。」
我愣了一下,然後趕緊轉身就跑。這種時候,不管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不跑是蠢的吧。
我是從那小果園直接就跑回了村子。也沒有回那座小樓,直接上了公車。我甚至沒有看那輛公車是去哪裡的,就這麼上車了。坐在公車最後一排,捂著自己的胸口,平復著狂跳的心。
屍體啊,還說會幫我埋在那房子里。那就是說那房子里以後就真的是藏屍地了。那我還要回去嗎?
坐著公車一直到了終點站。看著身邊的人都下車了,我才跟著迷迷糊糊下了車子。看看那繁華的步行街,才知道自己這是到了市中心了。在公車上的胡思亂想,我壓根就沒有注意到時間已經過去了那麼長了。
看著手機上的時間,正是午餐時間,我是哭了一晚上,早上又沒吃,早就餓了,就先去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吃十塊一份的快餐。
那家店不大,裝修不錯,乾淨整理,最重要是便宜。以前我和同學來市裡逛,都是在這裡吃東西的。所以在這裡遇到我最要好的同學許樂樂一點也不奇怪。
許樂樂也是一個人,看到我端著餐盤就趕緊叫我過去。在經歷了這麼多天的驚慌之後看到一個真心的朋友,我心裡暖暖的,差點就要哭了。不過我的性子不是這樣的,再多的苦,我也一個人擔著。
「商商,昨晚我看同學群,夏麗說你嫁得很好呢。你什麼時候請結婚酒啊。我肯定是伴娘吧。」
我乾乾笑著,「樂樂這件事,嗯,還沒定。」
樂樂嘟嘟嘴:「這樣啊,我還想著找你入股呢。」
我馬上問道:「有賺錢的?」對於一個從學校畢業出來半個月,卻還沒有到找到工作的人來說,有賺錢的法子,那是比什麼都重要。
樂樂用了一個小時跟我說了她的計劃。
簡單的說,就是樂樂家有個親戚,在家裡開了一個小的手工工廠,專門做飾品的,而且做得很漂亮。家裡想讓她在這步行街弄間小門面,自家做了自家賣。這樣價格就比批發給別的廠商要貴一點,但是比專賣店的便宜一點,應該能賣得挺好的。
樂樂家的經濟我也了解。他們家到現在都是十幾口人住著一套農村帶著院子的平房。連水泥都沒有抹上牆,晚上那是數著磚頭睡覺的。
他們做這個小工廠已經拿出了全家所有人的積蓄了,家裡人到處借錢都借不到。她又聽說了我嫁得好,有好幾百萬的禮金。就想著能不能借她現在步行街要個小門面。
當然,如果我想入股也可以,以後賺了大家一起分錢,以後要是賠了,我也跟著賠進去。樂樂今天就是先來步行街看看,有沒有要租出去的門面。
我猶豫了。我本來就打算拿到這些錢自己開家小店的。我也沒有想過自己能賣什麼,合適做什麼,樂樂這麼一提,我也覺得可行。
但是剛才我都跟樂樂說了,我沒有結婚,那事還沒定。可是現在又拿出這麼多錢來,這個也不好說話啊。而且我也知道,那步行街的店面可不便宜。
我只能先笑笑說:「樂樂,我先回去跟我男朋友商量一下吧。要是他覺得行的話,我就算入股。」
樂樂聽著馬上就笑了起來:「真的。嗯,商商,」樂樂頓了一下,才說道,「那個,你不是說事情還沒有定嗎?要是你為難的話,就不要說了,等你們結婚先吧。畢竟這錢我們不是一兩個月能補回來的。」
意思就是,我要是拿了錢出來,以後要是鬧翻了說不嫁了那樣就很麻煩的。我也知道這個道理,就像我現在沒有理直氣壯離開那小樓的勇氣,就是因為,我花了任千滄的四千塊啊。就算要離開,我也要先把那四千塊給還上吧。
跟樂樂分手之後,我在市中心一直逛到天快黑了,吃了東西才回去的。不回去,我能去哪裡呢?住賓館?一個晚上還行,總不能天天就住賓館吧。而且現在我平日的花銷都已經動到了任千滄的錢了。我不想跟他牽扯不清的。這錢少花點,以後說不定還有離開他還清錢的那天呢。
等我回到那座小樓的時候,借著今晚明亮的月光,我看到了被丟在院子門旁的一隻筐子。旁邊還有不少新泥撒了出來。新泥一路潑灑著,繞過院門,沿著院子圍牆,朝著院子後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