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我TM惹誰了?
能看到靈魂的眼睛帶給楚向宇的還有超凡的視力,普通人能看到越野車窗外的肥手就已經算是視力極佳了,但楚向宇卻能清楚的看到肥手手背上的紋身和價值不凡的手錶。
他由此判斷,來的肯定不是警察,因為警察不可能紋身,更不可能戴金錶,戴的起也不敢戴!
韓禿子一夥的?毒販!
楚向宇腦中急轉,出租樓就一條樓道,對方已經上樓,想偷溜是不可能了,裝沒人也沒用,賊不走空,即便看不到自己屋裡亮燈,對方肯定得進來搜一通!
毒販為什麼會找自己?是怎麼找過來的?
這是楚向宇腦中閃過的第一個想法,隨即馬上被他摒出腦外,現在不是想這些的時候,落到毒販子手裡肯定要比落到警察手裡更慘,得想辦法脫身!
這裡是四樓,跳樓有點高,楚向宇暫時沒這打算,他一個箭步跨到門邊,側身靠牆,順手摸起了牆角的一根螺紋鋼棍,這是他刻意準備的防身武器。
剛準備好,精薄的三合木板門上傳來「咔嚓」一聲巨響!
有人踹門,勢大力沉!但門卻沒開,不是因為太結實,而是因為太不結實了!
對方的力道很足,兩層三合板釘成的木板門根本承受不住,直接被踹出一個大洞,一隻穿著皮鞋的大腳透洞而入,門上單薄的插銷卻顫顫悠悠的沒斷!
踹門的人顯然也沒料到會是這種情況,一個趔趄沒來得及第一時間把腳抽回去,楚向宇毫不猶豫,掄起螺紋鋼棍對著皮鞋上方的小腿迎面骨狠狠的抽了下去!
門外一聲慘叫,腳迅速抽回,慌亂之下皮鞋都落在了屋裡,楚向宇趁勢就想拉門衝出去,但就在他側身的一瞬間,一股寒意卻沖頸而起,他本能的向回一縮!下一刻,「吭吭」兩聲悶響,三合板的木門被打的四散飛濺!
「槍!」楚向宇瞬間分辨出,對方用的是五連發,這種槍實際就是民用霰彈槍,在這種狹小的空間內,被擼上一發絕無倖免!
電光石火之下,楚向宇當機立斷,蛇皮包往肩上一甩,轉身撲向側面的窗戶,合身撞破木質的窗欞和玻璃,直接從四樓跳了下去!
身後又是一聲槍響,楚向宇後背著地砸在與一樓齊高的簡易棚頂上,將彩鋼瓦的房頂砸出一個凹坑,他順勢一滾,迅速從棚頂躍下,拔腿就跑!
幾秒鐘后,一個壯碩的黑影從窗口探出,對著楚向宇逃跑的方向「吭吭」又是兩槍,然後意猶未盡的縮了回去。
破城街全是違章建築,在這裡追人,開車反而不如兩條腿好用,楚向宇再次發揮了他年輕耐艹體力好的優勢,三步並作兩步迅速消失在複雜的建築群中。
幾十秒后,幾個黑影下樓,其中一個一瘸一拐,一群人迅速上車,越野車發出一聲轟鳴,打著擺子駛離。
楚向宇並沒跑遠,而是拐過兩個彎轉進了另一座簡易出租樓,他有個工友住在這裡,這點兒還沒下班,楚向宇熟門熟路開門進屋,咬牙脫下了剛換上就又已一身狼藉的衣服。
精赤的後背血肉模糊,摔的那下倒不重,彩鋼瓦的屋頂除了一層稀薄的鋼板還有厚厚的泡沫,緩衝作用不錯,只不過碎玻璃碴和屋頂上的雜物將他後背划的亂七八糟。
他倒了些溫開水胡亂擦了擦,都是皮外傷,沒什麼大礙,但他心底卻是一片茫然:到底怎麼回事?自己TM到底惹了誰了?
對方的做派證實了他之前的判斷,來的肯定是毒販子,警察不會用這種槍,更不會連查水表都不說一句直接破門而入!
毒販找自己的或許是因為韓禿子的死,或許是其他原因,楚向宇無從確定。
但他知道,毒販子都是膽大包天的亡命徒、眥睚必報,敢跟警察火併的都是這類人,自己乾死了韓禿子,對方不放過自己也說得過去。
不過毒販子為什麼能這麼快找上門?
楚向宇腦子轉的飛快,他不是沒想到會有人找上門來,但他本以為找來的會是警察,唯一的解釋就是毒販看過了自己在派出所的口供,上面有地址。
連警方的口供都能看到,這些毒販子手眼通天啊,自己到底該怎麼辦?
思來想去,除了報警和逃命這兩條路外,楚向宇毫無辦法。
但報警他有顧慮,警察想拷他就說明報警也不是陽關道,就算不是死路,也免不了牢獄之災,楚向宇不想坐牢,因為他認為自己是無辜的。
而且換個角度想,那些毒販子對方連警方的口供都能看到,自己去報警,靠譜么?沒準就是自投羅網!
況且報警怎麼說?到現在為止自己連到底怎麼回事都不知道,唯一知道的就是韓禿子的身份,說自己殺了個毒販?所以被毒販追殺?可自己有什麼證據證明韓禿子是毒販?
而且殺人是重罪!即便是有理有由,就沖自己這個草根身份,一個過失殺人是最起碼的,況且俗話說得好,無圖無真相,自己連個證據都沒,怎麼能證明韓禿子是毒販?
……證據?!
想到這兩個字,楚向宇突然精神一振。
在韓禿子支離破碎的記憶里,最重要的除了兩個人,還有一件東西,一把鑰匙!
本來只是一把鑰匙,楚向宇還沒怎麼上心,因為他獲得的記憶里,沒有這把鑰匙的用途,但現在這種狀況,卻由不得他不想,這把鑰匙,是不是能作為證明韓禿子是毒販的證據呢?
應該可以!
因為楚向宇從韓禿子的記憶獲知,韓禿子找柳琴並不是為了劫財劫色,而是要拿回這把鑰匙,他把鑰匙藏在了柳琴那裡,而柳琴並不知情,而且韓禿子想討回鑰匙的想法很急切,甚至急到了不惜動粗、開槍殺人的地步!
值得毒販子動槍的東西,難道會與毒品無關嗎?!
想到這裡,楚向宇突然靈光一閃:難道說……毒販子這麼急火火的找上自己的門,也是為了那把鑰匙?
很有可能!
鑰匙在柳琴那兒,柳琴被警察抓了(楚向宇不知道柳琴跑掉),毒販肯定不敢去派出所搶人,所以他們也許誤以為自己和柳琴是一起的,從而懷疑自己也知道鑰匙的下落!
鑰匙,柳琴,人證,物證,自己能想到的基本都連起來了!柳琴是人證,她是親眼目睹韓禿子開槍的,即便把韓禿子的死算在自己頭上,有柳琴在,自己也算有了正當防衛的目擊證人!
而鑰匙極有可能是物證,證明韓禿子是毒販的關鍵物證!只要他毒販的身份可以確定,那麼自己殺人,非但無過,反而還有功!
楚向宇並不擅長思考,最起碼以前從未如此用心思考過一件事情,想到這種程度,他自己都覺得自己已經把握到重點了,所以他認為:只要自己拿到那把鑰匙,就可以在警察那裡證明自己確實是清白的!
他精神一振,開始思考怎麼拿到鑰匙。
鑰匙在柳琴那兒,但柳琴自己並不知道,而且根據柳琴之前的表現,也可以判斷鑰匙她並沒有帶在身上,應該是被她放家了。
毒販子既然能夠獲知自己的地址,那麼肯定也能知道柳琴的,既然從自己這裡一無所獲,那麼下一步肯定還會去柳琴家!
那麼現在的重點,就是趕在毒販子之前去柳琴家拿到鑰匙!
想到這裡,楚向宇決定,再去派出所一趟,他做出這個決定的原因很簡單,他要去看柳琴的口供,因為他也不知道柳琴家在哪裡!
這個決定有些莽撞,但楚向宇義無反顧!
20分鐘后,穿著一件兜帽T恤楚向宇低著頭走出了花園派出所。
如他所料,最危險的地方反而防備最鬆懈,派出所二門大開,自己悄悄溜進去根本沒人發覺,然後順利的在之前柳琴審訊室的那台電腦上找到了最近打開過的Word文檔,不到1分鐘就找到了柳琴的住址。
在出門之前,楚向宇順手在審訊室隔壁的辦公室抄走了一把寬刃短斧,掖在了自己的后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