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小和阿小
阿小和阿小是兩個人。
小學五年級前,我只認識一個阿小。他住在我家前面的那座房子。
那是座標準的閩南房子:左主房,右主房,中間一個天公廳——這是專門用以供奉神靈和祭祀的廳,閩南家家戶戶都供著一個神仙團,節日繁瑣到似乎天天都在過。
接著下來是左廂房、右廂房,中間一個天井。本應該接著連下來的,是左偏房、右偏房,中間一個后廳,他們家當時沒能力一口建完,草草地在天井附近就收尾,把空出來的地,圈出了個小庭院,裡面種了芭蕉樹,養了一條黑色的土狗。
那是個海邊典型的漁民家庭。他父親從小捕魚,大哥小學畢業后捕魚,二哥小學畢業后捕魚。母親則負責補網,還有到市場叫賣收穫的海鮮。他當時還沒小學畢業,不過他幾次和我宣誓一樣地說:「我是絕對不會捕魚的!」
我喜歡他的母親烏樓,每次和母親去見她,就意味著家裡難得會有頓海鮮大餐。烏惜似乎從來只會樂呵呵地笑,而不懂得其他表情,每次看到我,都要找點小零食給我吃,過年過節找個理由就往我家送點小魚蝦。偶爾他的父親和哥哥也會來逗我玩,甚至他家養的那條狗,我還沒進巷子口,它就已經在那邊搖著尾巴歡迎我。
但阿小,似乎總躲在一個安靜的角落,不參與我們兩家的交際。他很安靜,這種安靜卻分明帶著點高高在上的感覺,似乎永遠在專註思考著什麼。他唯一一次和我聊天,是聽我母親在和烏樓開心地說,我又考了年級第一。他招招手傲慢地把我叫過去,說,黑狗達,所以你要好好讀書,離開這個小鎮。
我當時還覺得小鎮很大,沒有離開的迫切感,但心裡對他莫名產生一種佩服:一個能看不上小鎮的人內心該是如何的寬廣。然而他讀書卻並不好,這讓他這種高傲的安靜,被理所當然地理解成一種孤僻。
孤僻的阿小,街坊開始這麼叫他。
另一個阿小是搭著高級的小汽車抵達我的生活的。
還記得那個下午,一輛只在電視里看得到的小汽車突然出現在巷口那條土路上。巷子太窄了,車子進不來,來回倒騰的車,揚起嗆人的煙塵,把圍觀的人,弄得灰頭土臉。
我光著腳站在圍觀的人群里。那時候,白色的運動鞋,水手服樣式的校服已經在小鎮流行,但我習慣穿拖鞋的腳,卻死活耐不住運動鞋裡的憋悶和潮濕。老師說,不穿運動鞋就只能光腳來上課,學校禁止粗魯的拖鞋。我乾脆就把運動鞋往書包里一裝,無論下雨酷暑,永遠一對赤腳。日子久了,腳底磨起厚厚一層皮,甚至踩到玻璃也不會刺穿,開始驕傲地強迫同學叫我赤腳大仙。
然後這個阿小走下車了,他腳下是電視里小少爺穿的皮鞋,身上穿的是電視里小少爺穿的吊帶褲,頭上梳著電視里小少爺才梳的那種髮型,皮膚白得像他身上的白色襯衫。
他長得一副小少爺該有的模樣,白得發亮,瞬間讓周圍的一切都灰暗了。
他是我東邊鄰居阿月家的侄子。父母到香港承包工程發了家,哥哥已經辦好香港移民手續,接下來辦他的,這中間需要一兩年的時間,這時間裡他就暫且借住在這裡等。
香港阿小,街坊覺得這名字特別適合,彷彿香港才是他的姓氏。
香港阿小給這群野生的孩子內心,造成了極大的觸動。或許印第安人第一次看到歐洲人也是如此的心情。
從那天開始,他的家裡總圍著一群偷窺的孩子,這些孩子好奇他的一切:他說話老喜歡揚揚眉毛,他頭髮總梳成四六分的郭富城頭,他喜歡吹口哨,還每天洗很多次澡。沒過幾天,這群老赤腳到處亂竄的小屁孩,個個說話也揚眉毛,頭髮也梳四六分,也開始吹口哨。竟然還有孩子偷窺他洗澡。
阿月姨家稍微殷實點,在那片地區是唯一的兩層樓。香港阿小每次換洗的白色T恤和內褲就掛在樓頂迎風飄揚。那白色的衣物,雪白得太耀眼,似乎是文明的旗幟,傲慢地挺立在那邊。對這些青春期的孩子,那衣物夾著莫名的荷爾蒙感。香港阿小來的第三天,有個小孩爬上電線杆就為了看一眼阿小最貼身的秘密,一不小心摔落下來。還好以前的土地都還是土地,而不是冷酷的水泥地。孩子磕出了傷痕,但不至於傷殘。
這樣的故事,小鎮甚至羞於傳播,大人們當作一切都沒發生。他們用假裝沒看見,或者不理解,繼續守著風土的簡單。
我其實內心已經認定自己不會喜歡這個阿小的。在鄰居小孩共同組成的拖鞋軍團里,我最會讀書,也是最得長輩和同齡人關注的,阿小雖然也引起我的興趣,但他奪走了原本屬於我的許多目光,讓我多少有點失落感。
我假裝漠視這一切,直到這一天,阿月姨來邀請我去和這個阿小玩。「你讀書好,多帶帶他,別被那些野孩子帶壞了。」我竟然掩飾不住地激動。
第一次的見面,有點狼狽。我手心全是汗,說話有點結巴。還好是他淡定。
他身上有花露水的香味,穿著雪白雪白的T恤,他笑出白白的牙齒,說:「我叫阿小。聽說你是這裡最會讀書的孩子?」
我點頭。
「你比我大兩歲?」
我點頭。
「黑狗哥好!」
回到家沒多久,拖鞋軍團的人早在等我,他們像堆蒼蠅一樣聚攏來,嘰嘰喳喳地問詢。我當時還假裝深沉地說這小子很客氣,不是簡單人物。心裡早生出了無比的好感。
擔心他一個人孤單,也擔心他被小孩子帶壞,親戚給他配了兩個保鏢——他兩個表弟,一高一矮,一瘦一胖。阿小對他們說話都是命令式的:你們給我做什麼去……我不知道阿小是哪點喜歡我,第一次認識后,他就不斷支使他的兩個表弟輪流叫我。一會兒問:「一起玩彈珠?」要不「一起捉迷藏?」或者「一起玩飛行棋?」
拖鞋軍團的人開始意識到可能會失去我,他們看著阿小的表弟拜訪我家,也派一個小孩,卡著同樣的時間通知我。抉擇的時間到了。
我猶猶豫豫,直到那表弟又來了:「我哥問,要不要一起看他從香港帶來的漫畫書,還有任天堂遊戲機。」
於是我選擇阿小那邊了。當天,拖鞋幫宣布和我決裂。
於我,阿小真是個讓人愉快的玩伴,他總有最新奇的東西,漫畫書、遊戲機、拼圖、積木……而且還有兩個跟班幫你處理一些雜事:口渴了,他們去弄來冰凍飲料(香港帶來的沖劑),熱了,他們打開小風扇(香港帶來的)。
於他的表弟,他真是個霸道的王子。吃桑葚表弟多拿了一個,他一瞪,表弟馬上轉過頭去一聲都不吭。玩遊戲,我贏他可以,表弟眼看著也要超過他了,他喊了句表弟的名字,形勢就馬上逆轉。
拖鞋軍團站在外面的空地上,拿著用紙捲起來的紙筒不斷喊:叛徒、走狗……我隱忍著不吭聲,阿小卻一個人走出家門,對著他們大喊:「你們吵什麼吵,野孩子。」
我意識到戰爭開始了。
拖鞋軍團慣用的絕招是——牛糞加時鐘炮。時鐘炮於當時的我們來說,是高級的武器。它就像巨大的火柴棒一樣,一擦,火著了,會按著固定的時間爆炸。炮的等待時間有一分鐘的,也有半分鐘的,惡作劇的關鍵是,時間要卡得剛好,把炮插在準備好的牛糞上,等我們剛好走到,還沒注意時,牛糞突然仙女散花般,飛濺我們一身,就算成功。
然而,這些伎倆我太熟悉了,幾次都成功地避開。直到拖鞋軍團惱羞成怒,竟然直接把炮往我們身上扔。阿小怒了,回家拿出一把打鳥的獵槍衝出來,斜斜對著半空打了一槍。
「砰」——聲音像海浪一樣,在耳邊一起一伏。拖鞋軍團的人嚇呆了,我也是。
「野孩子,嚇傻了吧?」他罵人的時候,口中的牙齒還是很白,但聲調傲慢得讓我有說不出的寒意。
或許是不願意失去拖鞋軍團的傳統友誼,或許是對香港阿小傲慢的不舒服,我慢慢地開始尋找平衡。剛認識那幾天,我們幾乎綁在一起,到槍擊事件后,我決意抽出一半時間和拖鞋軍團的人玩。
阿小察覺到了,競爭一般,拿出他所有的寶貝——香港來的拼圖、香港來的唱片、香港來的遙控飛機。直到他意識到,我們倆之間確實有某種隔閡了,他也淡然了,冷冷地說,有空來玩,沒空我自己玩。
我知道,他是在自己親身感覺到自己的失敗前,先行切割。
其實我偶爾會同情阿小的,特別是熟悉后。我覺得他是個孤單的人。這種孤單我覺得是他父母的錯,他活在「去香港前準備」的生活里。他經歷的所有一切,都是過渡的,無論生活、友誼還是情感。
那時候,香港是個更好的世界,他即將去到的目的地,讓他不得不時時處於迫不及待離開的狀態中,他會覺得,自己是可以蔑視這裡的人。
但他卻是個孩子,他需要朋友。
我想,他選擇我或許只是因為,我是附近最會讀書的孩子,他認為這是一種階層上的接近。同時,或許他還有征服感。
在我開始疏遠他的時候,他時常拿出他哥哥的照片看。
其實他和哥哥並沒有太多相處的機會。母親疼幼子,小時候夫婦倆去香港打工,不捨得阿小跟著吃苦,就把他留在老家,每月寄來豐厚的錢求得親戚對他的照顧。而長子他們帶在身邊,幫忙工地做點事情。
所以哥哥從小就在香港長大,現在已經長出一副香港人該有的樣子:留著長頭髮,打了耳洞,夏天會穿白色短褲配皮鞋,有時候還戴著條絲巾。
阿小崇拜這樣的哥哥,我覺得他其實是崇拜著香港,正如我們崇拜著黑白電視里遊走在高樓大廈里的那些人。
但對我們來說,高樓大廈還是遙遠的事情,而對阿小,這是即將到來的事。
他幾次嘗試把頭髮留長,都被爺爺硬壓著給剪了,他嘗試用針給自己穿耳洞,最終扎出滿身的血,讓爺爺急匆匆送醫院了。現在這些他都放棄了,但是常拿著哥哥的照片一個人發獃。
和他保持距離后,我每次和拖鞋軍團的人瘋回家,就會來看看阿小,他會給我講哥哥的故事:我哥哥很牛的,他像電視里那樣,騎著摩托車,帶著一個女的飆車。但是到了我爸的公司,又換了一身西裝,可帥氣了。
有次他很神秘地和我說:「我哥吸毒的。」然後拿給我一根煙,附在我耳邊,「這是毒品。」一臉得意的樣子,彷彿他掌握著通往天堂的鑰匙。
他給我看完,又把那香煙小心地包在手帕里,然後裝到一個鐵盒子里,放在床下——我知道那是他認為最寶貴的東西了。
我看著這樣的他,越發覺得遙遠。我知道他身上流動著一種慾望,一種強烈而可怕的慾望。他要馬上城市起來,馬上香港起來。他要像他想象里的香港人那樣生活。
我得承認,我看著電視上那些摩天大樓,心中也充滿熱望。但我老覺得不真實,它是那麼遙遠。而阿小,他簡直活在奇怪的錯位中:他穿戴著這個世界最發達地區的東西,肉身卻不得不安放於落後似乎有幾十年之久的鄉下。
果然,一個晚上,阿小把我叫進他的房間,掏出厚厚一把錢:你知道哪裡能買摩托車嗎?電視上那種摩托車,帶我去買,我要去飆車。
但小鎮當時沒有賣摩托車的地方,要買,必須去到六十公里遠的市區。他著急了,那毒品呢?大麻呢?
那個晚上,是我陪著他去一家地下遊戲廳玩了賭博老虎機作為結束的。看著他在老虎機上幾百幾百地兌換遊戲幣,然後大把大把地輸,我內心裡決定,遠離這個阿小。
我知道他活在一種想象出來的幻想中。我擔心他的這種熱望,也會把我拖進去。
因為我察覺到自己身上也有,類似的躁動。
實話說,我不知道,阿小和阿小是怎麼熟上的。
香港阿小很久沒讓表弟來叫我了,我也不怎麼主動去。這天阿月姨叫我幫阿小補習——數學成績下來了,他考了12分。
我拿著他的考卷,笑了半天,連最簡單的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他都不懂。準備好好糗他一把。
走進去,看到那個身上還帶著海土味道的阿小。
他們倆頭湊在一起,正在搭一架木構的恐龍。
我有點錯愕。這個阿小,對外人說話都不願意超過三句。但我看到他在那誇張地開著玩笑:「哇,這恐龍好酷啊,簡直要叫出聲了。」
很蹩腳的討好。我心裡說不出的反感,然後對這個老家的阿小有種莫名其妙的悲哀。我知道他為什麼喜歡香港阿小的——他其實是喜歡這個阿小身上的香港的味道。
那個晚上,我只是簡單把題目的正確做法示範了一下,就匆匆要走。
香港阿小著急了,追著出來,說要不要一起去打電動。他後面跟著那個老家的阿小。
我看著老家的阿小,躲在香港阿小背後,跟著一臉的賠笑。我說不出的難受,說,算了,我不玩了。轉頭就走。
從此,即使阿月姨叫我再去幫忙補習,我都借口推了。
我害怕看到老家阿小的這個樣子,他會卑微到,讓我想起自己身上的卑微。
老家的阿小突然新聞多起來了:他瞞著父母翹了整整三個星期的課,但每天假裝準時上下學。他跑到小鎮新開的工業區,不由分說地逼迫那些外地的打工仔,要求他們學狗叫,不叫就一陣拳打腳踢;最後他父母還發現他竟然偷偷溜進父母房間了,偷了幾百塊不知道去幹嗎。
烏惜心裡憋悶得難受,又不敢在丈夫面前哭,每次出事就偷偷來我家和母親說。
母親只能安慰:「孩子總是調皮的。」
我在一旁不說話,我知道這個阿小生病了,他從香港阿小那傳染了「香港病」。我幾次在路上碰到他,他說話的腔調、梳著的髮型都很香港阿小。連笑的時候嘴角微微的上撇,都模仿得那麼入微。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你讓他別和香港阿小玩。」
烏惜愣了,她一向還挺驕傲香港阿小看得起自己家的孩子。母親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大人說話小孩子不能亂說話。」
但總之這話還是傳出去了。後來路上碰到兩個阿小,一個對我冷漠地轉過身假裝沒看見,一個示意著要和我打架。想打我的,是老家的阿小。
不過,拖鞋軍團的人總在我身旁,大家也相安無事。事情就這麼過去了,我和兩個阿小也徹底斷了往來。
然後斷斷續續聽到消息:老家的阿小又打人了,老家阿小被學校警告處分了,被留校察看了,後來,老家的阿小退學了。
然後再後來,聽說香港的阿小一個星期後要去香港了。
阿月姨來我家了,手上帶著一隻木頭拼成的恐龍,和一個任天堂遊戲機——這是香港阿小最喜歡的兩個玩具,現在,他想全部送給我。
阿月姨說:「我不知道你們兩個小孩子間發生了什麼事情,但是他還是最喜歡你這個朋友,有空去找他玩玩。」
香港阿小顯然對我的到訪早有準備,估計都是演練過無數次的動作,所以表現一直得體並保持著驕傲感。
他一手勾住我的肩,像電影里那種兄弟一樣把我拉進他房裡,坐在床上,掏出一張紙片,上面歪歪斜斜地寫著一行字,是地址。
「地址我只給你,有空給我寫信。」他揚了揚眉毛。
我倒是笨拙,傻傻地補了句:「寄到香港要寄航空信,很貴吧。」
他笑開了,「咱們好朋友你在乎這點錢,以後你到香港來,我一次性給你報銷。」
然後我把我準備的禮物遞過去給他,那是我最喜歡的一本物理參考書,厚厚一本,50元,對當時的我來說很貴,是我攢了半年才買到的。
「阿月姨給我看過你的物理,太爛了,做做裡面的習題吧。」
「這麼爛的禮物啊。」他又恢復到傲慢的惡毒了。
他走的那個下午是星期六,我剛好去市裡參加一個比賽。聽說他來我家敲門,不斷喊我名字,卻沒找到我。
依然和來的時候一樣,是一輛高級的小汽車來接他的,小鎮的大人和小孩圍成一圈,目送著這個彷彿屬於另外一個時空的人離開,依然只有興奮地指指點點。
那晚回家,小鎮里的孩子興奮地說,我太有面子了。但我心裡說不出的空落落,一個人悄悄走到阿月姨家,在他住的房間窗口,往裡看了看,一切黑糊糊的。
我轉過頭,看到不遠的地方,一個小孩在哭,我知道,那是剩下的這個阿小。聽說,他沒去送香港阿小。
香港阿小就像被接走的外星人,理性的我早判定,他和我是兩個時空的人,此前發生的事情,就當一場夢了。不多久,我又當回我的赤腳大仙。而整個小鎮也似乎迅速遺忘這麼一個本來也不大起眼的小孩,依舊吵吵嚷嚷、熱熱鬧鬧。
只有一個人,提醒著香港阿小的存在——我家前面那個阿小。
沒有香港阿小帶他去理髮店剪那樣的髮型,他堅持自己試圖用剪刀剪出那樣的形狀;沒有阿小陪他去開發區展現英雄氣概,他依然堅持每天晚上去逼迫路過的外來打工仔扮狗叫,然後幾次邀約各種人去觀摩,都遭到拒絕。
沒去讀書,這個阿小的命運只能有一條:當漁民。他是掙扎了幾次,甚至和父親大打出手,離家出走。失蹤了一個多月,餓得瘦骨嶙嶙的阿小回來了。他答應當漁民了。他的條件是:必須給他買一輛摩托車。為了兒子走回正途,他父母商量了半天,終於同意了。
打漁要趕早潮,每天早上五六點,我就聽到那摩托車帥氣地呼呼地催引擎,發出的聲音,炫耀地在小巷裡擴散開。他每天就這樣載著父親,先去下海布網。他大哥和二哥,則踩著那輛吭哧吭哧響的自行車跟在後頭。
下午三四點他們就打漁結束回來了。海土、海風和直直炙烤著他們的太陽,讓他越來越黝黑。每次把滿裝海鮮的籮筐往家裡一放,他的油門一催,就呼嘯著玩耍去了。沒有人知道他去哪,但是後來很多人常告訴我,看到阿小,沿著海岸線邊的公路,以超過時速一百的速度瘋一樣地呼嘯而過,嘴裡喊著亢奮的聲音。
慢慢地,我注意到他留起了長頭髮,每次他開摩托車經過我家門口,我總在想,他是在努力成為香港阿小想成為的那個人嗎?
我從沒想過,會收到香港阿小的來信。那已經是他離開小鎮的第三年,我已經進入高考的最後準備時期。
他拙劣地在信封上寫著,某某中學,然後我的名字收。還好學校負責的收發阿姨,仔細地核了全校五千多個學生,才找到了我。當然,也可能是來自香港的郵戳起的作用。
他的字還是那麼差,扭扭捏捏,但已經換成繁體字了:親愛的黑狗達!
好久不見。
我在香港一切很好。香港很漂亮,高樓大廈很多,有空來找我玩。
衹是我不太會說粵語,朋友不太好交,多和我來信吧,我找不到一個人說話。
我家換了地址,請把信寄到如下……我知道他在香港可能一切都很不好。我突然想象,在那個都是白襯衫、白牙齒的教室里,另外一群孩子高傲地看著他,悄悄地在他背後說鄉巴佬。
我莫名其妙地難過。
拿著信,我去敲了烏惜家的門。這個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當時流行的一部香港電視劇里,主人公總在彈吉他,許多潮流男女都在學。
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給他看。
他愣住了,沒接過去。
「他給你寫信?」
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沒給他寫信。
這個阿小搶過信,往旁邊的爐子一扔。香港阿小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這麼被燒了。
我才覺得,我太魯莽太欠考慮了。
我知道,從此這兩個阿小都和我離得更遠了:一個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責罵我扔掉我家的地址;一個從此會因為覺得自己受傷而更加疏遠我。
高三的後半學期,整個學校像傳銷公司。
老師整天說,別想著玩,想想未來住在大城市裡,行走在高樓大廈間,那裡才好玩。他們偶爾還會舉例:某某同學,考上了北京的大學,然後,他就住在北京了……口氣篤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從此過上幸福的生活。
誰都沒懷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終點。整個高三的年段,也像是準備離開小鎮的預備營地,許多人開始寄宿在學校,全心投入一種冥想狀態。彷彿學校就是一艘太空船,開往一個更開明的所在。
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員,全身投入這種衝刺中。直到高考最後一刻結束,回到家,母親才叫我去探探阿小。
阿小騎著摩托車在海邊狂飆,一不小心車歪了,他整個人被拋出去,頭先著的地。那是兩個月前發生的事情。當時一度下了病危通知書,但總算奇迹般地搶救過來了。
去到他家,他還躺在床上,受傷的頭部已經拆線,但可以看到,前額凹進去一塊。他看到我驚恐的表情,開玩笑地說:「我牛吧,摔成這樣,竟然沒死,而且一點後遺症都沒有,就是難看了點,不過這樣也好,這樣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
兩個月後,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學錄取,離開小鎮。我去向他告別,他當時已經開始和父兄去捕魚了,只不過從此不騎摩托車,也蹬上了吭哧吭哧響的自行車。
阿小終於成了小鎮上的漁民了。
兜兜轉轉,大學畢業后的我,來到了北京,來到了那個在想象中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北京。
當然,此時的我早知道,留在北京不是全部故事的結束,而是所有故事的開始。
偌大的城市,充滿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鐵擁擠的人群里,我總會覺得自己要被吞噬,覺得人怎麼都這麼渺小。而在小鎮,每個人都那麼複雜而有生趣,覺得人才像人。
這個時候我才偶爾會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聽說他娶了個老婆,很快生了個兒子,然後自己買了塊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個庭院,裡面還同樣養了只狗。
我則每天忍受著頸椎病,苦惱著工作的壓力和工作結束后的空虛。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過職業的成就感稍微緩解自己:我是個寫字的人,在一家全球聞名的頂級雜誌社工作,我的文章會被到處轉載。
總有老家的朋友,從那聽得到狗吠的小鎮上打來電話,說你這小子混得不錯。裝模作樣地相互吹捧下,掛下電話,迎接突然襲擊而來的空虛感。
這個晚上,我習慣性地查閱自己博客的評論,意外地看到一條留言:你是黑狗達嗎?小鎮上的黑狗達嗎?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電話我嗎?我的電話號碼是……是阿小。香港那個阿小。
說不上的猶豫感,我竟然拖了半個月沒回電。我竟然有點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麼樣,無論好,或者不好,對我都是種莫名其妙的震顫。
半個月後,突然有個事情必須到香港出差。我把電話抄在紙上,還是沒決定是否撥通這個號碼。
事情忙完了,一個人癱在賓館空蕩蕩的房間里,突然下了決心撥打出那串電話。
「喂?邊個?」
「是阿小嗎?」
「啊?」他愣了下,顯然有點錯愕。
「黑狗達!你在香港?你終於要見我啦!」
他竟然記得我的聲音,可見香港的生活讓他有多孤單。
和阿月姨拉著我第一次去見他的時候一樣,我竟然又緊張到全身是汗。坐在路邊的茶餐廳里,我一直想象,他會是怎麼樣的?他應該長發飄逸,穿著入時,然後應該釘上耳環了吧?他應該終於可以打扮出他想成為的樣子了吧?
阿小進來了。我一眼就認出他。他的身體拉長了,五官卻沒怎麼變,他剪著規矩的短髮,但耳朵確實有曾經戴過耳環的樣子。他依然打扮得很清爽,但背著一個不太搭配的帆布包。
他看到我,笑開了那嘴抽煙抽壞的牙齒,張開雙臂,迎上來抱住我。
你當時怎麼沒回我信?他問。
我張了張口考慮是否要解釋,終於還是放棄。
愛面子是沒變的,當晚他堅持邀請我到香港半山的一座高級酒吧。透過窗子,是維多利亞的璀璨夜景。
適當的懷舊后,我終於忍不住問:「你現在怎麼樣啊?」
「我啊,好好工作啊,哪像你,混得這麼好!」
「做什麼工作?」
他用手搖了搖酒,支支吾吾。彷彿下了很大決心,終於說:「我在安裝防盜門。」
然後馬上補充:但我是高級技工,一個月能拿一萬二港幣。
我不知道如何把話進行下去了。一種找不到話題的恐慌感,在彼此心內滋長。
他很努力,自嘲地講到了在香港被同學看不起,交不到朋友,對城市生活的厭惡,以及父母生意的失敗。
「你知道嗎,我竟然覺得,那個我看不起的小鎮才是我家。」說完他就自嘲起來了,「顯然,那是我一廂情願。我哪有家?」
我知道這句話背後藏著太多故事:為什麼沒有家?他父母呢?
但我也意識到,這顯然是他不願意提及的部分。
晚上十點多,他說自己要趕公車回住的地方了。我送他到車站。
車站早已經排了長長一隊,有打著領帶穿著廉價西裝的,有穿著電器行標誌的服飾的,有別著美髮屋樣式的圍裙的……臨上車了,他突然說,要不要到我住的地方繼續聊天,我們太久沒見了,通宵聊聊天不過分吧?
我想了想,答應了。
車的站牌上寫著通往天水圍,我知道天水圍於香港的意義。一路不斷閃過高樓大廈,他興奮地和我一個個介紹,也順便講述了發生在其間的自己的故事。
車繼續往城外開,燈火慢慢稀疏。
「快到家了。」他說。
然後車開上一座長長的斜拉橋。
「這橋叫青衣大橋,是全亞洲最大的鐵索橋。我每天坐車都要經過。」
「這樣啊。」我禮貌性地點點頭。
他望著窗外的橋,像自言自語一樣:「我來香港第三年,父親查出來得了癌症,鼻咽癌,建築公司不得不停了,父親到處找醫院醫病,本來還有希望,結果哥哥怕被拖累,卷著家裡的錢跑了。我和母親只好賣掉房子,繼續給父親醫病。有一天,他自己開著車來到這裡,就從這裡衝下去了。我現在要掙口飯吃,還要從這經過。」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麼接話。
他接著自言自語:「城市很噁心的,我爸一病,什麼朋友都沒有了。他去世的時候,葬禮只有我和母親。」
「呵呵。」停頓了一會兒后,他自己輕輕笑了一下。
我張了張口,嘗試說點什麼。他顯然感覺到了。
「我沒事的,其實可搞了,香港報紙還有報道這個事情,我家裡保留著當天的報紙,是頭版頭條,你相信嗎?」他轉過頭來,還是微笑著的臉,但臉上早已經全是淚水。
車依然在開,那座橋漫長得似乎沒有盡頭。橋上一點一點的燈影,快速滑過,一明一滅,掩映著車裡晃動著的疲倦人群。
大部分人都睏倦到睡著了——他們都是一早七點準時在家門口等著這車到市區,他們出發前各自化妝、精心穿著,等著到這城市的各個角落,扮演起維修工、洗碗工、電器行銷售、美髮店小弟……時間一到,又倉皇地一路小跑趕這趟車,搭一兩個小時回所謂的家,準備第二天的演出。
他們都是這城市的組成部分。而這城市,曾經是我們在小鎮以為的,最美的天堂。他們是我們曾經認為的,活在天堂里的人。
阿小轉過頭去,拉開車窗,讓風一陣一陣地灌進來。我突然想起遠在老家,已經又敢重新開摩托車的那個阿小。
這個時候,他應該已經在海邊布好了明天的網線,騎著摩托車沿著堤岸往回趕。家裡有房子、妻子和兒子。聽說他也養了只黑狗,那黑狗會在他還沒到巷口的時候,就歡快地跑出來迎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