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認心、認人的《皮囊》
如果皮囊朽壞,我們還剩下什麼?
好吧,你告訴我,還有靈魂。
有嗎?
有的吧。
——你都有點像祥林嫂了。好吧好吧,我信了。
可是,那脫去了皮囊的靈魂啊,他們在忙什麼?下地獄或上天堂或在荒野上遊盪?我讀古人的記敘,總覺得,那些孤魂野鬼,它們所渴望的,不過是轉世為人,再得一具皮囊。
溫暖的、逸樂的、疼痛的、脆弱的、可恥的皮囊。
蔡崇達寫了一本書,就叫《皮囊》。
當我看到,父親死去,而兒子氣急敗壞破口大罵時,我忽然發現,有點不對了。
是的,我的淚腺受了刺激,有液體分泌,我知道,那叫淚水。
我說服自己,這不值得流淚,這不值得哭,我所看到的不過是、僅僅是人世間每時每刻發生的事。
這不是「子欲養而親不在」,這是一種刻骨的憤怒,憤怒於,人在受苦,而他竟註定孤獨無助,兒子也幫不了父親,一切皆是徒勞。或許,皮囊的冷酷法則就是,它從不許諾什麼,它不相信奇迹,不相信心。
是啊。皮囊有心。
不管這具皮囊是什麼質地,它包裹著一顆心。人生或許就是一具皮囊打包攜帶著一顆心的羈旅。
這顆心很多時候是睡去了,有時醒來。心醒著的時候,就把皮囊從內部照亮。
荒野中就有了許多燈籠,燈和燈由此辨認,心和心、人和人由此辨認。
《皮囊》是認心、認人的書。
比如認父親,蔡崇達是80后吧,我曾經說過,自70後起,在文學書寫中,父親就失蹤了,不是去了遠方就是面目模糊,他不再是被尊敬、畏懼、審視、反抗的對象,他直接被屏蔽,被擱置在一團模糊的陰影里。
而在蔡崇達這裡,父親出現了,被反覆地、百感交集地寫,這個父親,他離家、歸來,他病了,他掙扎著,全力爭取尊嚴,然後失敗,退生為孩童,最後離去。
父親被照亮了。被懷著厭棄、愛、不忍和憐惜和挂念,艱難地照亮。
在這個過程中,蔡崇達長大了。
這個長大的人,從父親開始,一個一個地,把與他有關、有緣的人照亮。他為此專門寫了這麼一本書。
西方之巫說:認識你自己。
認識你自己就必須認識你的他人。
在生活中、行動中遭遇的人,認識他們,照亮他們,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誰。
這就是蘇珊·桑塔格所說的人的世界。人必須在人的世界里求取意義。
寫這麼一本書,是傷心的。
傷痕纍纍的心。
但傷痕纍纍的心是好的,流淚、流血、結了痂、留下疤痕,然後依然敏感著,讓每一次疼痛和跳動都如同初心,這是好的。
除非死心,除非讓心睡去。懷著死掉的、睡著不起的心,皮囊就僅僅是皮囊。
皮囊可以不相信心,可以把心忘掉。但一顆活著、醒著、亮著的心無法拒絕皮囊,皮囊標誌出生命的限度、生活的限度,生命和生活之所以值得過,也許就因為它有限度,它等待著、召喚著人的掙扎、憤怒、鬥爭、意志、慾望和夢想。
這是多麼有意思,雖然我們到底不能確定意義。
這也就是為什麼,靈魂——中國人把它叫做心,永遠貪戀著這個皮囊。又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哪一個中國人真的嚮往過冰冷的天堂?哪一個不是希望回到人世,希望把經過的再過一遍?
但這一遍和那一遍是不同的,就像醒著和睡著不同。
寫作就是再過一遍。
過一遍自己,也試著過一遍他人。
把欄杆拍遍。把心再傷一遍。
我不能肯定這本書是什麼,我甚至不能肯定它是小說還是自傳,但我知道它不是什麼,它不輕鬆不愉快不時尚甚至也不「文學」——文學沒有那麼重要,比起生活、比起皮囊、比起心,文學是輕的。蔡崇達寫得不太好的時候,還會有一點生澀的文藝腔,但當他全神貫注全力以赴時,他不文藝了,他站在這裡,艱難地捫心而說。
——這時,他只是一個歷盡滄桑的少年。
李敬澤
201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