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歷史

阿伏伽德羅常數因阿莫迪歐·阿伏伽德羅得名,他是一名19世紀早期的義大利化學家,在1811年他率先提出,氣體的體積(在某溫度與壓力下)與所含的分子或原子數量成正比,與該氣體的性質無關[7]。法國物理學家讓·佩蘭於1909年提出,把常數命名為阿伏伽德羅常量來紀念他[8]。佩蘭於1926年獲頒諾貝爾物理學獎,他研究一大課題就是各種量度阿伏伽德羅常量的方法[9]。

阿伏伽德羅常量的值,最早由奧地利化學及物理學家約翰·約瑟夫·洛施米特(johannjosefloschmidt)於1865年所得,他透過計算某固定體積氣體內所含的分子數,成功估計出空氣中分子的平均直徑[10]。前者的數值,即理想氣體的數量密度,叫「洛施米特常數」,就是以他命名的,這個常數大約與阿伏伽德羅常量成正比。由於阿伏伽德羅常量有時會用l表示,所以不要與洛施米特(loschmidt)的l混淆,而在德語文獻中可能時會把它們都叫作「洛施米特常數」,只能用計量單位來分辨提及的到底是哪一個[11]。

要準確地量度出阿伏伽德羅常量的值,需要在宏觀和微觀尺度下,用同一個單位,去量度同一個物理量。這樣做在早年並不可行,直到1910年,羅伯特·密立根成功量度到一個電子的電荷,才能夠藉助單個電子的電荷來做到微觀量度。一摩爾電子的電荷是一個常數,叫法拉第常數,在麥可·法拉第於1834年發表的電解研究中有提及過。把一摩爾電子的電荷,除以單個電子的電荷,可得阿伏伽德羅常量[12]。自1910年以來,新的計算能更準確地確定,法拉第常數及基本電荷的值(見下文#測量)。

讓·佩蘭最早提出阿伏伽德羅數(n)這樣一個名字,來代表一克分子的氧(根據當時的定義,即32克整的氧)[8],而這個詞至今仍被廣泛使用,尤其是入門課本[13]改用阿伏伽德羅常量(na)這個名字,是1971年摩爾成為國際單位制基本單位[14]后的事,因為自此物質的量就被認定是一個duli的量綱[15]。於是,阿伏伽德羅數再也不是純數,因為帶一個計量單位:摩爾的倒數(mol?1)。

儘管不用摩爾來量度物質的量是挺罕見的,但是阿伏伽德羅常量可用其他單位表示,如磅摩爾(lb-mol)或盎司摩爾(oz-mol)。

na=2.73159757(14)x1026

lb-mol?1=1.707248479(85)x1025

oz-mol?1

;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蕭殺的隆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蕭殺的隆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