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部分(85)
致依琳·霍爾
米利奇維爾一九五六年三月十日
親愛的霍爾夫人:
我給您寄去一篇散文,裡面回答了我的問題,可能對你的疑惑會有所幫助。如果您看完能給我寄回來的話,我將不勝感激,因為我手裡只有這一份。
下面說說冒犯了「小傢伙們」的事。我開始寫的時候就十分擔心我的作品會不會冒犯到人們,因為我認為我寫的東西還是挺有煽動性的。我錯了——我的作品甚至都能讓人昏昏欲睡,我認為這是我的問題,便同一位牧師進行了探討。他對我說的第一件事就是「你寫作的對象不必是十五歲的女孩兒。」當然,七十五歲的老人也可能擁有十五歲女孩兒的想法,人們每天都受到冒犯,不僅因為本質上就是冒犯的東西,而且因為並非惡意的因素。如果一位小說家,寫了一本關於亞伯拉罕將自己的妻子撒拉當做妹妹的書——他確實是這樣的——並允許那些貪淫好色的人將她帶走——為了保全自己,他確實這樣做了——又有多少天主教徒不為亞伯拉罕的行為感到恥辱呢?事實上,人必須對事物有全局意識,才能不受冒犯,而我們大多數人是不具備這樣的能力的。
莫里亞克也非常關心這個問題,他的一部書寫的就是這個,名為《上帝與貪慾》。他的結論是,小說家所能做的是「凈化源頭」——他的心靈。一個年輕人給莫里亞克寫信,說自從他看過莫里亞克的一篇小說后,他差點自殺。這幾乎讓莫里亞克崩潰。這個孩子的心智不成熟並不是他的責任,無疑,有很多其他靈魂得益於他的作品。在你寫作的時候,如果你是誠實的,良知是清白的,你就把其他事情留給上帝吧。當書離開你的手,它就屬於上帝了。上帝可能會用它拯救靈魂,也可能會去試探另一些人的靈魂,我認為讓作者為此擔心,就是替上帝操心了。
我不想與聖保羅競爭,但是他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時20①,我假設他說的是社會,或者發生的什麼事,而非藝術。藝術,或者說小說藝術,並不是發生在人們「中間」的事。它是一個人獨自體驗的東西,目的是通過感覺用新方法去體味存在的神秘。存在的神秘的一部分便是罪。當我們想起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如果我們不去思考罪惡,我們就會錯失其精神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