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花律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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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花律師

包天笑

朱斯芾,字榜生,浙江湖州人,1909年畢業於美國耶魯大學法政科,回國擔任農工商部郎中等職。1924年起在上海執律師業。

律師,在舊中國是沒有這一種職業的,可說是個舶來品了。在舊中國只有一種叫作訟師,訟師是什麼呢?說他是舞文弄法,包攬詞訟,為國家所禁止,為社會所不齒,稱之為刀筆吏、惡訟師。律師則大不然,那就是為國家所尊崇,社會所仰仗了。這兩者如何去辨別呢?自然是一正一邪,一善一惡了。但我也聽民間傳誦,一個訟師,與官場奮鬥,出神入化,平反了一個冤獄。我也見近代新聞,一個律師受豪強指使,貪贓枉法,誣害許多良民。那麼所謂律師與訟師者,也不過僅一字之差而已。

話休煩絮,我且談談上海的律師界。向來中國人打官司,沒有請過律師的,有之則自上海租界始。但最初也只有外國律師,沒有中國律師。因為他們洋人與洋人打官司,自有他們外國的法律,非請外國律師不不可。但後來華洋交涉頻繁,尤其租界里,中國人與中國人的交涉也多起來了,漸也有了中國律師。可是凡有大訟案,中國人還是請教外國律師的,惹得他們搭臭架子,亂敲竹杠。辛亥革命以後,中國律師漸漸多起來了,提倡司法獨立,各大都市也設立了法院。及至民國十六年(1927年)以來,上海特別市政府成立,會審公廨收回,設立特區地方法院后,那時候到上海來當律師的,不是說多於過江之鯽,真似大群的散巢之蜂了。

我是不深明法律的,清代的《大清律例》既不曾看過,民國的《六法全書》也不曾讀過。不過身為新聞記者,這普通的常識,終要知道一點的吧!誰知後來的許多名律師的,竟有連這一點兒常識也沒有。凡為律師者,不僅要精通法理,而且也要敷佐文理。這一班律師先生,竟文字也不甚了了,至於外國文,更不必說了,他們本沒有資格涉及國際交涉詞訟的。為什麼造成這一班庸才呢?講起來也就有種種理由呢。

我在上海認識了不少律師,這也有幾種原因:第一,上海的律師是自由職業,不是像有些國家,放出官家面孔,甚麼「皇家大律師」等名稱。他們也*喜與新聞記者親近,有時也要與報界有所聯繫。第二,上海的律師,在開業以後先是要有人來請教,但也不能像一個商家那樣,登大廣告,發宣傳品,有失律師身份。於是只有用交際之法,請客宴會,拉攏朋友,我就常常被他們拉去作座上之客了。第三,我為甚麼常作座上客呢?原來上海的律師,以江蘇省人為多,浙江省人次之,而江蘇省中尤以蘇州人為多,有的本來是親戚朋友,現在是律師了,也是常常要找到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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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尋律師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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