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交往的原則
人際交往的原則
「如果我不是國家主席,就不會有#小說人給我送禮了。如果你當了國家主席,他們也會送你的。」
進駐延安后,特別是建國以後,國內外人士給贈送的禮品不計其數,無所不包。僅從一份1958年到1959年的部分禮品清單來看,就有收音機、攝影軟片、立體幻燈機、兔毛背心、雨衣、地毯、枕席、龍鬚草席、海產標本、人蔘、鹿茸、酒杯等40餘種。其中不少是個人送的。
對於禮品,的原則是照章交公,以理馭情。由於形成了制度,所以許多禮品未給過目,便已由中央辦公廳秘書室、中央警衛局及身邊的工作人員辦理了交公手續。韶山紀念館現保存著幾份處理禮品清單。清單上詳細記載了送禮者,送禮時間,送禮的數量和種類,以及禮品的處理情況,以備查考。據身邊的一位工作人員回憶,他經常看到外國領導人把珍貴禮品送給,而只欣賞一下,便囑咐交公。他認為這些東西是送給主席個人的,勸主席留用一些。而則說:「不行,這是送給國家主席的。如果我不是國家主席,就不會有人給我送禮了。如果你當了國家主席,他們也會送你的。」
當然,說沒有接受過一件禮物,這也不符合歷史實際。在韶山紀念館珍藏的遺物中,便有郭沫若送給他的手錶,齊白石送給他的硯台,西哈努克親王送給他的黑色公文包等東西。接受這些禮物,在很大程度上在於與這些人有著特殊的友誼,同時也與的個人雅好有關係。還有個說法叫:公事論理、私事論情。對於患難朋友的友情,他是很珍惜,很看重的。這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處理人際交往中的原則。
(雨籍《的「受禮」觀》)黨史博覽總第3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