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人格分裂及其後果(6)
當父母不斷給孩子下定論時,孩子就要忍受長期的被排斥感。這種折磨是如此痛苦,而孩子希望被接納的情感又是如此強烈,所以孩子努力效仿父母的行為,以期得到父母的愛和認可。如此一來,孩子漸漸放棄自我感覺,這不僅是為了逃避被排斥所帶來的痛苦,更為了被他們那些感情不外露的父母所接納。
男孩子更傾向於模仿那些感情內斂的男人,就像影視中那些「有淚不輕彈的」男子漢。同樣,如果有人告訴他直覺是「女孩子的專利」,他就會忽略自己的直覺。他會以自己的父親為榜樣,學習男子氣概;如果他的父親不在乎身體上的痛苦,他也會努力照著父親的樣子去做。
就這樣,孩子慢慢與那些通過感覺、直覺和知覺而來的信息割裂開來。即使孩子長大成人,他們父母的影響,仍然迫使受折磨者不斷地失去認知能力。
有一次我和一個人交談,他很嚴肅地問我:「痛苦和惱怒有什麼區別?」
這個男人希望改變自己的脾氣,因為當妻子打電話、做家務或其他的事情時,只要他覺得妻子沒有關注他,就會對著妻子大喊大叫。他自我分裂得很厲害,因為當妻子離開他的時候,他卻連痛苦的感覺都沒有。他就是這樣的人,從童年開始,他就不允許為失去的東西而傷心。事實上,他惟一明確的感覺就是惱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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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導致的人格分裂
除了被迫自我分裂,以及因為疾病和意外帶來的精神上的傷害之外,我們還會因為創傷喪失自我認識。
當感覺和知覺處於極度痛苦時,我們會失去認知能力,這樣的情況會自發地產生。只要是難以忍受的事情,都會給我們的情感帶來巨大傷害,而這樣的事情無處不在。
這種情感上的衝擊,是一種精神上的打擊,超出了我們的承受能力。我們只能記得這種事情的零碎片段。隨著時間的流逝,多數事情可以被認知,我們也能應付這樣的狀況了。但是如果經受的,是頻繁不斷的創傷,一旦想起這些不愉快的事情,我們就會感到內心紊亂,渾身不自在。
女孩子不常被鍛煉成失去感覺、知覺、直覺和思想,因為我們的社會允許女性運用所有這四種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