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受虐者的自我感覺(2)
感覺的產生不過在一瞬間,引起感覺產生的,或者是當前發生的事情,或者是對往事的回憶,或者是對未來的期許--激發我們產生某種感覺的事情可以發生在任何時候,但感覺是現在的、當前的。我們擁有無數種感覺--恐懼、期望、幸福、沮喪、興奮、平和、狂喜、憤怒、屈辱等等,而且,這些感覺在不同事件的刺激下還有程度的不同。每個事件都會使我們產生一種感覺,有時甚至會幾種感覺並存,比如既緊張,又興奮,還充滿期待。
由於人的感覺是一個如此複雜的系統,因此在研究受虐者的感覺時,為了簡化研究的複雜性,我先對受虐者的種種感覺做了篩選,選擇她們最基本的一些感覺,大約十來種。討論這些感覺時,我都是從一個特殊的角度或者層面來討論的。通過這種研究,可以探討人類感覺的意義和它發揮的作用,這是考察人類感覺及其意義的一種方法。
首先設定一種狀態,假定在這種狀態下,人的感覺是清晰、平靜、完整、自主的。這種感覺狀態是有益的,它給人以安全感,使理智清晰,思維活躍,我們稱之為「個人權力狀態」。人們知道這種狀態的益處,並使自己按照該狀態的要求行事,就稱之為「知情狀態」。
如果夫妻二人都處於這種狀態下,並採用同一種方式交流,這種良好的狀態就會不斷發展。這對維持和諧的夫妻關係是非常有利的,它促進關係中不斷產生有益的東西。每個人都精神飽滿,充滿活力,個人的態度和家庭氣氛之間形成良性循環--這是我前面已經論述過的狀態Ⅱ之下的關係。反過來說,如果伴侶中的一個人不處於個人權力狀態,總是試圖通過使用支配權力,對另一個人實施控制。他的行為就會破壞家庭關係,干擾伴侶與個人權力狀態之間的聯繫,許多融洽家庭關係中的有益的東西也就失去了,個人的態度和家庭氣氛之間形成惡性循環。生活在這種狀態之下的人會精神萎靡不振,家庭生活死氣沉沉。
從這個角度看,人們要求處於個人權力狀態。這既是形成良好家庭關係的需要,也是每個人的權利。當我們處於這種狀態時,會感到自己是家庭的核心,內心平和、從容,處理事情更加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