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是女人的真理
愛情不是女人的真理
張愛玲的《十八春》里,曼楨和世鈞的一段情糾纏了十八年,耿耿於懷,也許正是原本該在一起的沒能走到一起的緣故。
很多男女不忍心去讀,害怕從中看到自己的惶然錯失,即便多年以後,仍留下一個大大的死結拴在心裡:初戀,原本該有結果的,為何偏偏錯過?
生命的刻毒在於:從來不給予再一次的機會。
可實話實說,即便再給你一次機會,該錯過的終究還是要錯過。
初戀雖然刻骨銘心,但往往結不出果實。皆因初戀時人人都在往前看,總覺得下一個應該會比這個好,當一個個地經歷過之後,人卻漸漸失望,開始往後看,驀然發現:原來最好的那個出現在最初自己好高騖遠的年紀。
於是才有「在錯誤的時間遇到了正確的人」的遺憾。
每個女孩兒在初戀時都有一種不甘心,一方面不信在自己這輩子遇到的男人中他是最好的,另一方面又害怕錯過了他以後遇不到更好的。
矛盾!
年輕女孩兒個個都是心比天高,不是不自知,而是年輕,她需要更多的經歷。不是前方的男人吸引她,而是未知的經歷在誘惑她。放棄了美好的初戀,若干年後,她也許會痛悔曾經,但沒有經歷過愛中的痛悔,她永遠不會長大!
十八年,一個頗令人感傷又感嘆的時間數字。曼楨和世鈞的十八年倏忽而過,遺留下了一大堆生活瑣事。
是啊,十八年都已經過去,好的不好的都已經不重要了。婚姻是個實際問題,離婚需要沉重的代價,一男一女湊在一起過日子不是只有相愛那麼簡單。更重要的是,十八年過去,有幾人還有勇氣談愛?
不顧一切要去追愛的人註定會失去更多,愛情不是女人的真理!
分手了,不必死纏爛打,如果你捨不得,想留住彼此間那一點點溫度,那麼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