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錢讓我們不快樂(2)

第三章:錢讓我們不快樂(2)

歐洲的基督教,其內部的派別也各不相同。以羅馬為代表的叫做天主教,從古羅馬分出去的叫做東正教,文藝復興、宗教改革以後又出現了一批新教。西方的新教國家通常比天主教、東正教國家更為富裕。富蘭克林是一個新教徒,他對於財富和工作的態度,表現了新教徒普遍的宗教信仰,這是歐洲宗教改革的結果。《聖經》認為,富人想進天堂,比駱駝穿針眼還難。這一觀點是歐洲宗教改革以前對於財富的主流觀念。宗教改革的一個主要內容,就是改變了這一觀點。

伴隨著文藝復興,歐洲宗教改革后出現的各種新教流派,顯著的特點之一是,把財富視為上帝的恩賜,如果一個發財機會在你眼前,你沒加以利用,就是對上帝的怠慢和侮辱。同時,所有以前被人看不起的下等工作,都成為給上帝增添榮耀的「天職」。這也是韋伯在《新教倫理和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中的總結。簡單來說,中世紀農奴制時代,勞動是為領主;宗教改革配合個人(色色小說權利等啟蒙思想,勞動的性質變了。雖然新教理論上說是為了上帝的榮耀,實際變成為自己。

新教思想的出現對於歐洲具有很重要的意義,它提倡勤奮節儉。事實上,這種觀念在中國早已形成,因為,中國歷史上的農民比歐洲農民擁有更多的自由,因此,「為自己而勞動」的觀念在中國早就形成了。歐洲人只是在啟蒙運動后,打破了封建領主的等級制度,才開始讓這一思想在自由人中廣泛傳播。

但是,在勤勞節儉問題上,中國古人與歐洲人還是有所不同的。中國古人勤奮節儉的目的是為自己,為現實社會的人。雖然歐洲在宗教改革以後,勤奮勞作最終還是為自己,但是,在宗教的背景下,無法逃脫上帝的存在。兩者的差別在於,為了現實社會的人,勤奮勞動賺錢,必然會考慮到其他人,更容易做到將心比心,共同富裕,也更容易做到知足常樂。但是,勤奮勞動如果為了上帝,就容易忽視其他人,忽視賺錢手段的合理性,並且容易把賺錢變成現實中的唯一目的。這種傾向在富蘭克林的道德箴言中體現得很清楚。

人在新教精神下的致富觀念,很多時候會變成賺錢的苦行僧,賺錢甚至成為折磨自己的方式。當賺錢擺脫了與世俗社會的關係,變成與上帝的直接關聯,錢本身便成為目的,金錢等同於上帝,賺錢等同於信仰,這就是「拜金主義」。這一拜金主義還會導致對金錢的熱情超過一切,對人際社會的冷漠,把所有的人際關係,以及所有高尚的東西,都納入金錢計算的範圍,用一位西方學者的話說,造就了一個「數量性文明」。金錢一般來說沒有質量之分,只具有數量多少的區別,於是,數量的意義超越了一切。富蘭克林所強烈表達的「錢生錢」的觀念,不能不說是這一觀念的偏執,到今天,已經產生極為嚴重的惡果。因為,從根本上說,金錢是排他的,每一個人都以金錢為目的,殘酷的激烈競爭不可避免。這一殘酷競爭之所以能延續下去,不被人懷疑其合理性,只是因為新教觀念似乎樹立了這樣一個歸屬:上帝也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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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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