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時代(40)

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時代(40)

現場沒有人看見蓋烏斯·格拉古,他不忍加入羅馬人之間的自相殘殺,步入建在阿芬丁山上的黛安娜神廟中,準備自殺以結束生命。但被追進來的兩名友人奪去了他的劍,他們勸他不要輕生,不如暫避一時以圖東山再起。

從阿芬丁山北坡下來,有一座跨越台伯河的橋,他們跑到這裡時被追兵追上,兩名友人抵擋追兵讓蓋烏斯快逃,蓋烏斯只帶著自己的一名奴隸逃到了河對岸,但沒有遇到願將馬匹借給他們的人,主僕二人只好鑽進了河邊的小樹林。

追兵蜂擁而至,但是只在小樹林中發現了兩具屍體。最後跟著蓋烏斯逃跑的奴隸名叫費羅克拉斯,從名字看是個希臘人,估計是一看無路可逃,奴隸先殺死了蓋烏斯,然後自盡。

遵照執政官奧匹米烏斯的命令,蓋烏斯和弗拉科斯的人頭被擺在羅馬廣場的講台上示眾,屍身和其他被殺者的屍體一起被投進了^H小說台伯河。

與公元前133年提比利烏斯·格拉古被殺那次不同,公元前121年蓋烏斯·格拉古被殺后,對其支持者的追殺並未在當日結束。被視為蓋烏斯同黨的人們相繼被株連,他們被捕后未經審判即被處以死刑,被殺害者數目高達3000人。尚未成年的弗拉科斯的小兒子在牢內被殺。蓋烏斯及其支持者的財產被沒收拍賣,甚至蓋烏斯妻子的陪嫁都被沒收。就連遺屬們想穿喪服以寄託哀思,竟也被當成「反國家行為」而遭到禁止。

提比利烏斯·格拉古和蓋烏斯·格拉古兩兄弟死後的境遇不同,還體現在對二人政治遺產的處置。

公元前133年提比利烏斯被殺后,元老院懾於人民可能的反抗,不敢將提比利烏斯的《農地法》廢黜或出台更正性的法律,只能採用不公開的釜底抽薪的手段讓法令難以落實。而弟弟蓋烏斯被殺后,元老院則是明目張胆地翻案。

首先是廢止了預定在迦太基舊址建設「朱諾殖民城市」的計劃。蓋烏斯生前極力推進的位於馬賽西南位置的納爾邦努殖民城市雖於三年後(公元前118年)建成,但這個殖民城市能夠建成,主要原因是其位於羅馬通往西班牙行省的中繼位置,軍事基地的作用十分突出。元老院這幫人還是不能理解蓋烏斯興建殖民城市對於羅馬長治久安的經濟和政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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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的故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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