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孽(1)

罪孽(1)

罪孽

無論如何,我的父親是在戰爭期間病倒了,是因為我要逃離土地的參軍倒下了,而且很快由氣管炎發展到了肺氣腫。夏天還好,冬天則成了他的苦災日:終日的劇咳,甚至因為咳嗽、吐痰而使他一連半月不能有些睡眠。似乎不能把父親的病歸罪於南線的那場戰爭,似乎只能歸咎於他的人生與命運。戰爭是什麼呢?戰爭的形態實質就是災難,而災難就是平地生雷或晴天霹靂,百姓又如何能夠預知呢?說實在,倘若我知道軍旅的途道上等待我的是一場戰爭,我想我不會那麼固拗地要逃離土地去參軍服役,不會把一個兒子應該承擔的擔子義無反顧地全都放在父親的肩上去。這樣兒,剩下的問題就非常清楚了:我完全可以不去服役,完全可以同成千上萬的兄弟姐妹一樣在土地上耕種與勞作,可是我為什麼要去呢?我不去父親會在基本病癒多年後複發他的舊疾嗎?不複發舊疾他會在五十八歲就離開這個他苦苦留戀的人世嗎?父親的病疾和故逝,如果說是他的命運造成了他這樣的人生,那麼,他的命運又是誰給造成的?我在他凄悲、苦難的命運中,是個什麼角色呢?起了什麼作用呢?這些一目了然的答案,在父親患病之時和故逝之後的最初年月,我很少認真地去想過、思忖過。事實上,是我沒有膽量去思考這些的,是我害怕我必須承擔的責任和過錯,會赤裸裸地擺在我面前,像學生總是不去看老師在作業上改錯后的紅筆批註樣,我總是繞開這些最直接、簡單的問題去,以能有的「孝行」來彌補——實際就是遮掩我一生都無法彌補的過錯和罪過。早先,我在哥哥沒有給家裡裝電話之前的十幾年裡,保持著每月給家裡寫兩封信的勤勉以報平安;現在,通訊發達了,我則每隔三天兩天,都給母親打個長途電話,說些清淡的閑話,保持著那種看似平淡無奇,實則必需的通話聯繫。離開家鄉、離開土地長達三十年,每年春節,我都千方百計要回家過年,哪怕當戰士和剛剛提乾的初時^H小說候,紀律如鐵,我也總是假詞理由,要在過年時回家陪著母親熬那大年三十的傳統除夕,偶遇實在不能回去過大年初一時,也必要回去過個初五或正月十五。早先時,我回家的其中一件必行之事,是把當年我寫的那一大疊兒母親整整齊齊收好的報安信件撕毀或燒掉,以免積得過多,被人窺出那其中形式大於內容,甚至有時虛浮大於實在的隱秘。我在拿每月六元、八元的津貼時,每三五個月給家裡寄一次錢,在提干之後,每月領了工資,除去伙食與僅有的零用,也都如數地全部寄回家去,以供父親的吃藥和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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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父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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