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出使美國(1937-1946)(8)
政局變動中,如何促美助我。
中立法。
財政援助。
禁軍用品售日。
除第一事有時間性外,其餘三項胡適在履任后都曾做了長期的努力。以中立法而言,《日記》中便留下了不少紀錄。當時負責修改中立法的是參議員畢德曼(KeyPittman)是中國政府的有力支持。胡適為中立法事,曾不斷和他進行直接間接的接觸。《日記》1939年3月15日:
下午去訪SenatorKeyPittman,他是參議院外交委員股長。
3月19日:
今日細讀各報,詳為分析,尤注意SenatorPittman的中立法修正案,此案似乎注意歐局,而於遠東形勢有不利。晚上訪Hornbeck,與他家夫婦同飯,請H.注意Pittman的修正案。
3月21日:
今天去訪Hornbeck,討論中立法事。
3月23日:
^H小說
郭武官宴客,因有SenatorPittman在座,我特別去赴宴,與Pittman稍談中立法事。
3月25日:
寫一信與SenatorPittman,論中立法事。
3月28日:
寫一個討論Pittman中立法提案之Memorandum(按:備忘錄),到半夜后始成初稿。此為病後初次作夜工。
3月29日:
早起改削昨稿,令Mrs.Phillips鈔打好。十二點去見SecretaryHull(按:國務卿赫爾),面交蔣先生電文,談中立法事,退出到Hornbeck房中,與他商討我的Memorandum,他質直討論,我又取回修正幾處。下午送去,交與Hornbeck,請他轉交SecretaryH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