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五

原則五

原則五:做父母的不應當對小孩子多說:「不!不!」事屬可行,就叫他行;事不可行,禁止他行。

青兒有一天早晨起來,推窗一望,看見香粉一般的雪,下的漫天遍地。白茫茫的馬路上,全沒有車馬的蹤跡,只有兩個小朋友在那裡做雪人。小朋友一面儘管弄,雪一面儘管下。後來雪人的面上腫起來了,他們兩個小朋友的黑衣都變成白衣了。但是他們還是弄個不歇。雪愈下愈大,上下左右都是香粉一般似的白雪,在這中間,彷彿白浪中浮著兩個蝴蝶。青兒見了這種景象,也要到雪地里去玩,但是他的母親不答應他,嘴裡連說:「不!不!不!」後來在山腳下,他又看見一隻雪麂,荷槍實彈的趕麂的人都圍在那裡。一時槍炮聲,狗咬聲,麂叫聲,獵人的喧笑聲,同時並作。他聞聲腳癢,又向他母親說「要出去」。他母親罵他說:「大清早起,不洗面,不吃飯,跑到雪地去做什麼事?」他哪裡肯依,帶哭帶吵的,再三央求,他母親沒有法子,也只得讓他去了。

一鳴有一天早晨,在雪地里弄雪,我站在旁邊看,一點沒有去禁止他。後來他在吃飯以前要吃糖,我說「不可以」,他因為我不允許他的要求,就「ngng」的吵起來,我也不去管他,徑自走到別處去了。

事屬可行,就叫他行;事不可行,禁止他行。這是做父母的對待子女正當的辦法+激情小說。倘使不論事情的可否,競一味去禁止他,那麼小孩子茫然競不知措手足了。這種教育,不但於事實上做不到,就是於情理上也說不過去的。雪地里弄雪是很有益的事情,既可以欣賞雪的景緻,又可以知道雪的性質,於小孩子的身體上、性情上,都可以得到很大的益處,做父母的不應當去禁止他。至於看雪麂,尤不應該去阻止他,因為不見過雪麂,不知雪麂的樣子;不見過打獵,不知打獵的情形。現在被他見到了,他就可以知道雪麂的樣子,打麂的情形,獵狗的用處,於小孩子的知識上也是很有裨益的。小孩子不去看,做父母的應當叫他去看,何況他要去看呢?但是青兒的母親竟沒有想到這種道理,既不允許他去弄雪,又不允許他去看麂,要他坐在家裡,不許越雷池一步;好動的青兒哪裡能夠做得到呢?無怪他要和他母親吵了。所以做父母的不應當常常禁止小孩子,如果事屬可行,就叫他行;事不可行,禁止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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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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