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九
原則九:不要驟然命令小孩子停止遊戲或停止工作。
榮升正在園內玩沙玩得很起勁的時候,他的母親從窗門裡喊叫他說:「榮升,飯好了,快來!」榮升哪裡肯歇手,儘管玩沙,一聲也未回答。他母親見他不回來也不回答,就憤憤似的跑了出去叫他立刻停止玩弄,他依然不聽。他母親看他不聽就拖了他的手臂走了,而他也就大哭起來了。
知新的母親很明白知新的心理;她也很能體貼知新的意思;而知新也很願意聽她的話。一日早晨,知新同他4歲大的妹妹玩弄積木,搭橋砌屋,玩得很高興,他母親走來看見他同他妹妹倆玩得這樣有趣,就笑嘻嘻地稱讚了他們幾句,並且對他們說:「我們要吃點心了,我再給你們5分鐘工夫,你們快點玩,玩好就把積木放在原處。」說畢走開去了;而知新與他的妹妹趕快把橋搭好;一搭好,就把積木安置原處;一安置好就一齊跑進飯堂里去吃點心了+激情小說。
*c不但小孩子不肯立刻停止玩耍,就是我們成人也不肯遽爾捨棄有趣的遊戲或將成的事體。比方我們正在那裡打網球打得很高興的時候,忽而來了一個人怒氣沖沖地叫我們立刻回去吃飯,我們不但不肯聽他的話,恐怕還要埋怨他幾句。
我們既然不願意別人這樣待我們,我們也應該不要這樣待別人,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們成人尚且不肯遽爾停止遊戲,何況小孩子呢?
榮升的母親不明了這種心理,使得榮升哭泣而起反抗;知新的母親明白這種心理,使知新樂於服從。
不但如此,恐怕榮升還要養成做事中止的壞習慣。要知小孩子不僅喜歡做事的途徑,也喜歡得著做事的結果。我們現在遽爾叫他半途中止,豈不是剝奪他對於做事成功的快樂,豈不是使他養成一種有始無終的壞習慣嗎?
榮升的母親不知這種錯誤而反加榮升以倔強之罪,這豈不是可笑又可憐嗎?
知新的母親則不然。她再准知新玩弄5分鐘工夫。知新在這5分鐘工夫內不僅玩得格外起勁,而且玩后把玩物安放原處。像這種有始有終的做事習慣,豈不正是個個兒童所應養成的嗎?
這樣看來,小孩子聽不聽話,也是看做父母的能不能體貼小孩子的意思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