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公正與權力之辯人性(10)
簡言之,放到認知的歷史中來看,這與主體的主權原則有關。另一個主張不再允許我們拯救主體,而是拯救真理。如此,真理不是由歷史構成,它不一定必然在歷史中自我構成,而只是在歷史中顯現。人看不到它,在一段時間內無法接近它,它在陰暗處,等待顯現。真理的歷史在本質上在於其延遲,貶低,或障礙的消失。認知的歷史維度總是否定真理的。我們不難看出,這兩個主張中的一個是怎樣調整以適應另一個的:共同秩序的現象,「常規思維」,一段時期對「神話」的「偏見」,這些構成了知識的主體必須翻越或超越的障礙,以最終獲得真理;為了「發現」真理,知識的主體必須首先處於一種「怪異的」地位。在某個層面上,這使得科學的歷史帶上那麼一點「浪漫色彩」:發現真理的人是孤獨的,獨創性通過歷史重新展現它的獨特,然後拒絕歷史。更為根本的是,這是在認知的歷史上疊加知識的理論和知識的主體。
如果我們把@主體和真理的關係僅僅理解為認知的效應,那會怎麼樣呢?如果理解是一種複雜的、多元的、非個體的形態,而不是「服從於主體」,這產生真理的效應,那又怎麼樣呢?我們應該積極提出這一被科學史否定的整個維度;分析知識作為一種共同實踐所擁有的生產能力,從而在認知的發展中取代那些個體和他們的「知識」。在某一特定的時刻,這種知識依據我們能記錄和描述的某些規律而起作用。
您也許會對我說,所有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歷史學家長久以來就是這樣做的。不過,如果我們看看他們是怎樣研究這些史實,特別是他們是怎樣運用意識、意識形態這些作為科學對立面的概念,我們就會意識到他們或多或少偏離了知識的理論。
總之,我特別在意理解的變化取代知識的發現的歷史,因此,在關於創造力這一點上,我至少在表面上與喬姆斯基先生的態度大不相同。我認為這是一個淡化知識主體的困境的問題,而對他來說,這是一個讓言說主體的困境重新顯現的問題。
然而,如果他已經使之重新顯現,如果他已經描述它,那是因為他能夠這樣做。長久以來,語言學家把語言作為一種擁有共同價值的體系來分析。作為共同的整體性原則允許某一知識在某一階段得以生產,這一點直到現在才有所研究。不過,對研究者來說,它呈現出某些非常實證的特徵。以18世紀末的醫學為例,從1770年到1780年挑上二十本醫學書來讀,然後從1820年到1830年挑上另外二十本來讀,我說隨便挑,就在這四五十年間,一切都變了。人們談論的東西,談論的方式,當然不僅僅是治療方法,不僅僅是疾病及其分類,而且是醫學觀點本身,都變了。誰該為這種變化負責呢?誰是始作俑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