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純絲手帕上的新月
高牆、石宅、大院,
楚留香把焦林帶到后宅的一個角門外,告訴焦林:「你在這裡等等我,千萬不要走。」
焦林怔住。
因為這個奇怪的陌生人說完了這句話之後,就像是個鳶子般被一陣風吹入了高牆忽然看不見了。
這個人做事的方法好像和別人完全不一樣,焦林完全不了解他,甚至連他的姓名都不知道。
可是焦林信任他。
焦林從不相信任何人,但卻信任他,連焦林自己都不明白自已為什麼會如此信任他。
長夜已將盡,雨又停了,焦林並沒有等多久,角門就開了,兩個長得很可愛的垂髫童子提著燈籠含笑迎賓。
焦林居然就跟他們走。庭院深深,在燈籠的余光中依稀只可分辨出一些美如圖畫般的花木山石,湖亭樓閣,楚留香已經在一個有五閣明軒的小院門外等著他,臉上的笑容開朗,屋裡的燈光明亮,桌上已擺起了酒,每樣事都足以讓一個落拓江湖的流浪者從心裡就開始覺得溫暖。
焦林並不是個多嘴的人,到了這個時候卻不能不問。
「這裡是什麼地方?」
「是個可以讓你住三個月的地方,」楚留香微笑回答,「其實你要多住些時候也行,可是我知道你不管待在哪裡都不會超過三個月。因為沒有什麼人能想得到你會住在這裡,也沒有人會來打擾你,三個月後,事過境遷,大概也就沒有人會急著要找你了,」楚留香說,「每個人都只有一條命,沒有命的人就沒有酒喝了。」
焦林開始喝酒,冷血滲入熱血,酒也熱了,血更熱。
「我只不過是個日暮途窮跑江湖的人而已,我的手已經不穩,志氣也已消沉,今日如果沒有你,我恐怕已死在別人的劍下。」焦林黯然說,「我這個人可以說已經完了,你為什麼還要這樣對我?」
「我不為什麼」楚留香說,「我做事通常都沒有什麼特別好的理由。」
「你知不知道賣酒的那夫妻兩個人是誰?知不知道今夜他們為什麼要把我們這些人找去?」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為什麼?」
「因為我的麻煩已經夠多了,」楚留香摸著鼻子苦笑,「我可以保證,你隨便去找八九個人來,把他們的麻煩加在一起!也沒有我一半多。」
「可是你已經又惹上一個麻煩了。」
「哦?」
「剛才坐在那個攤子上吃面的人,殺人之快,要價之高,當今江湖中能比得上他們的人並不多,能付得起他們那種價錢的人也不多。」焦林說,「我應該可以想得到他們做的一定是件極機密的大事。」
「我多少總能想到一點。」
「只要能想到一點的人,他們大概就不會放過,」焦林說,「要他們多殺一個人,他們是絕不會在乎的。」
楚留香微笑。
「這一點我也想到了,只不過他們對我也許會比較客氣一點,多少總會給我一點面子的。」
「為什麼?」
「因為他們其中有個人好象認得我。」
焦林一直低著頭,凝視著杯中的酒,聽到這句話才霍然抬頭。
「現在我才明白他們為什麼會放我走了,」他憔悴無神的眼睛里忽然發出了光,「長長黑竹竿,劍下無活口,可是連他都沒有動我。」
焦林舉杯一飲而盡,縱聲而笑:「現在我才明白他們怕的是誰了,我焦林已落拓如此,想不到居然還有福氣能夠見到你。」
他又連盡三杯,酒意上涌。
「我本來真的是想得到那件差使,我知道他們出的價錢一定不會低,最少也夠我過一兩年舒服日子,我也知道他們要殺的人是誰,那個人本來就該死。」焦林說,「我這雙手上雖然也帶著血腥,卻從未取過一文不義之財,我想要那件差使,只不過不想餓死而已。」焦林又大笑,「可是我今日能見到名滿天下的楚香帥,我已死而無憾。」
「你不會死的。」楚留香說,「一個不該死的人,想死也不太容易。」
他忽然又開始在摸鼻子:「我有個朋友就是死不了,每個人都以為他要死了,可是他總是死不了。」
一提這位朋友,楚留香就好像忍不住要摸鼻子,而且還忍不住嘆氣:「我已經有好幾年沒有看見他了,想不到忽然又有了他的消息。」「什麼消息?」
「要我去找他,到一棵樹上去找他。」
「你是說一棵樹?」焦林盡量想辦法掩飾住自已的驚訝,「一棵有樹枝有葉子的那種樹?」
「就是那種樹。」
「你的那位朋友在一棵樹上等你去找他?」
「他恐怕已經在那裡等了很久。」楚留香說,「恐怕已經等了二十天了。」「一直都在樹上等?」
「大概一直都在。」
「我不懂,我真的不懂。」焦林苦笑,「有時候我也喜歡到一棵樹上去坐坐,弄一葫蘆酒上去,摘幾個果子吃吃。可是不管要我等什麼人,我都不會在一棵樹上等這麼久的。」
可是楚留香只問了他一句話,他就懂了。「如果你在那棵樹上下不來呢?」
焦林立刻明白。
「你那朋友有了危險,所以躲在那裸樹上,等你去救他。」焦林說,「你們一定是老朋友了,那棵樹一定在你們以前常去的地方,你們之間一定約好了一種在緊急時呼救的訊號,就算你不在附近,你的朋友看見了也會想法子轉告你。」
他說:「楚留香交遊滿天下,到處都有朋友,這裡的主人一定也是你的朋友,否則怎麼肯收留我?」
說完了這句話,焦林趕快又喝了杯酒,因為他忽然發現自己非但沒有喝醉,頭腦還清醒無比,而且比大多數人都要聰明得多。
楚留香微笑。
「你說得簡直好像比我自己說得還清楚,所以現在我只有跟你說兩個字了。」
「哪兩個字?」
「再見!」
「再見」這兩個字是兩個非常簡單的字,其中的意思卻往往複雜,有時是說:「很想再見面」。有時是說:「很快就要再見面」,有時也可能是說:「永遠不要再見面」了。
只有一點是不會變的──當你說出這兩個字的時候,不是在你自己要走的時候,就是在你要別人走的時候。
楚留香不想要焦林走,他自己要走。
他一向說走就走。可是這次焦林卻讓他留下來,只說了五個字就讓他留下來。
「你走,我也走。」
看到楚留香已經快要被風吹出去的身子又站住,焦林才接著說。
「我知道你要去找的那個朋友一定是胡鐵花,我也知道你為了他,什麼事都可以暫時放到一邊去。」焦林說,「可是我也要去找一個人,我跟這個人的關係,遠比你跟胡鐵花還深。」
「這個人是誰?」
「是我的女兒。親生的女兒。」焦林說,「雖然我不知道她在哪裡,可是我也要去找她的。」
「你連你自己的女兒在哪裡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焦林說,「可是我知道我有個女兒,你說我能不能不去找她?」
楚留香又在摸鼻子了,摸了半天才說;「你可以不去。」
他一向不是個不講理的人,這句話卻說得實在有點不講理,焦林當然忍不住要問他:「為什麼?」
「因為我剛救了你,實在不想你死,」楚留香說,「何況你自己也不知道你的女兒在哪裡,怎麼去找她?」
「我有我的法子。」
「只要你把你的法子告訴我,我就可以幫你去找她的,所以你就可以不去。」楚留香說,「如果連我都找不到她,你一定也找不到的。」沒有人能否認這句話,楚留香畢竟還是很講理的人。
焦林的眼睛立刻就亮了,立刻就像變戲法一樣變出了一塊純絲手帕。
「雪白的絲帕已經變黃了,上面用紅絲線綉著一鉤彎彎的新月。她的母親還沒有生下她就跟我分開了,我只知道她脖子下面有塊這麼樣的胎記,就像這塊手帕上繡的這一彎新月一樣。」焦林說,「可惜,我也不知道她母親離開我之後去了哪裡,那已經是十八年前的事了。」
一塊手帕,一個胎記,在脖子下面的胎記,「脖子下面」的意思通常就是在胸膛之上,一個十八歲的女孩子就算是個白痴,也不可能隨便把這種地方露出來給別人看的。
楚留香傻了。
他看到焦林臉上的表情,接過這條手帕時,就已經知道他又跳上了一條賊船,而且是他自己心甘情願的要跳上去的。
焦林又說:「我當然知道要這麼樣去找一個人實在很不容易,幸好我也知道楚留香一生中還沒有辦不到的事,所以我放心得很。」
他當然放心得很,因為他已將這個他自己永遠無法解決的難題像拋一塊熱山芋一樣拋給了別人。
拋給了這個世界上唯一肯接下他這個熱山芋的人。
楚留香看著他,看了半天,忽然笑了「你這個老狐狸,你為什麼不要我到天上去摘這麼樣一個月亮下來給你?」
但是現在最讓楚留香擔心的還不是遠在天邊的這一彎新月,而是附近深山中一棵大樹上的一個狗窩,和一個在狗窩裡的人。
一棵好大好大的樹。好高好高。
那時他和胡鐵花還是孩子,他們用和這棵樹同樣顏色的木頭在這棵樹上枝葉最濃密的枝椏間搭了一個小木屋,比鳥窩的規模當然要大一點,和原始人為了躲避野獸夜襲,在樹上搭的那種屋子比起來就差不多了。
那時候他們是為了好玩,那時候他們的輕功已經很不錯,所以才搭了這麼一間木屋。
胡鐵花提議:「我們就把這地方叫狗窩好不好?」
「為什麼要叫狗窩?」楚留香不願意,「只有老鷹大鵬才會在這種地方搭窩,我們既不是狗,狗又不會上樹,我們為什麼要把這裡叫狗窩?」
「因為我喜歡狗。」胡鐵花的回答通常總是讓楚留香摸鼻子的,「而且以後我們說不定也有一天會被別人像野狗一樣追得沒有地方可走的,那時候我們就可以躲到這裡來了。」
所以這地方就定名為狗窩。
雖然他們並沒有被別人追得像野狗一樣到處亂跑,卻還是到這裡來過,帶一葫蘆酒,摘幾個果子,喝得滿樹爬,把心裡所有不能、不敢、也不願對別人說的話全都說了出來才走。
最後一次要走的時候他們還約定「只要我們有危險,就躲到這裡,不管先來的是誰,另外一個人一定要來救他。」
胡鐵花還說「如果我要來,我一定會在你常去的每個地方都留下『狗窩』兩個字。別人雖然不明白那是什麼意思,可是你一定明白的。」他告訴楚留香「那時候我的情況一定很緊急了,所以你只要一看見,就一定要馬上趕來,如果你看見我是用白粉寫的字,那麼你來遲一步恐怕就得替我買口棺材來了。」
楚留香看到了這兩個字。用白粉寫的,在很多地方都看到過。
他看到的時候粉塵已將脫落,以他的經歷判斷,胡鐵花留字的時候距離他看到的時候最少已經十五天到二十天了。
最近他雖然常在江南,常在這一帶,可是這一帶的範圍還是很廣闊,他能夠在三十天之內看到他們在十年前約定的這兩個字,已經算胡鐵花的運氣很不錯。
可是二十天已經不算短了,在這二十天裡面死的人已經很可能比任何一個人活著時看到的螞蟻都多,胡鐵花很可能就是其中的一個。
胡鐵花沒有死,楚留香卻快要被氣死了。
他看到胡鐵花的時候,胡鐵花非但連一點危險都沒有,而且遠比這個世界上大多數人都風流快活。
山還是那座山,樹還是那裸樹。
在這一片凄迷的雲煙和蒼鬱的山色中看,好像什麼都沒有變。
而樹上的那個狗窩已經變了。
它的外表也許還沒有變,因為它是用一種最好的木頭和兩雙最靈巧的手搭出來的,所以經過多年風吹雨打后,還是原封不動。
可是它現在已經變了。
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任何一個人會認為這個地方是個狗窩。
就算它是個窩,那麼不管它是安樂窩也好,是神仙窩也好,卻絕不是狗窩。
胡鐵花的樣子看來也絕不像是條被人追得無路可走的野狗。
這個窩裡本來應該只有一張小木桌,兩張破草席,幾個空酒罐和一個胡鐵花的。
可是現在所有的一切全都變了。就好像曾經有一位神仙到這裡來過,朗吟飛過洞庭湖之後順便到這裡來了一趟,用一根能夠點鐵成金的手指頭把這裡每樣東西都點了一點。
於是兩張破草席忽然就變成了一滿屋世上最柔軟、最溫暖、最昂貴的毛皮。
於是那些用干泥巴做成的空酒罐,也忽然變成了白玉黃金樽,而且都盛滿了從天下各地飛來的佳釀美酒。
於是一個落拓江湖滿臉鬍子的胡鐵花也變成了五個人──一個男人和四個女人。
女人當然都是可以讓男人神魂顛倒,只要看過一眼就會連覺都睡不著的女人,一個嬌小玲瓏,一個溫柔甜膩,一個健康結實,一個弱不勝衣。
男人當然是個很有資格配得上這些美女的男人,高大健壯而成熟,頭髮梳得光光亮亮,鬍子颳得乾乾淨淨,看起來和那個經常一兩個月不刮鬍子,不洗臉也不換衣服的胡鐵花簡直是兩個人,完全不同的兩個人。
不幸的是,楚留香一眼就看出了這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就是一個。
胡鐵花就算被燒成灰,楚留香還是一眼就可以把他認出來。
這個人怎麼會變成這樣子的?這個地方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的?
楚留香想不通。
如果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這麼樣一位神仙下凡,真的有這麼樣一根可以化腐朽為神奇的手指,楚留香倒真的想把這根手指借來用一用,在這個已經不像是胡鐵花的胡鐵花身上點一點,把他變成一頭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