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女警探: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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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六點整,會議開始。他們從白板開始:嫌疑人一,傑森·瓊斯先生,關係——配偶;嫌疑人二,艾丹·布魯斯特,關係——註冊性犯罪者,住在同一街區。然後,他們還羅列了作案方式、動機和時機。
作案方式還是空白,因為他們並不清楚桑德拉·瓊斯出了什麼事。被殺?綁架?離家出走?他們才剛展開調查,任何推測都為時過早。所以他們繼續往下。
犯罪動機。瓊斯能保住他可能因為離婚而丟掉的幾百萬美元,加上女兒的監護權。布魯斯特是個眾所周知的性犯罪者,這可能是他潛伏已久的衝動。
作案時機。瓊斯有當晚不在場的證明,但這個證明也不是無懈可擊的。布魯斯特,沒有不在場證明,但他們能不能將布魯斯特和桑德拉·瓊斯聯繫到一起呢?他們此時還沒有任何電話記錄、電子郵件或者手機簡訊將這兩者聯繫起來。但地理位置對他們的推測有利。嫌疑人和受害者之間只有五棟房子之隔。陪審團也許會理所當然地推測布魯斯特和受害人很可能互相認識。此外,布魯斯特在修理廠工作,桑德·拉瓊斯可能在那兒修過車——他們打算今天一早就去問。
他們繼續討論個人背景。瓊斯是名自由撰稿記者,一個稱職的父親,娶了年輕的有孕在身的新娘,把她從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帶到南波士頓,不知從哪裡獲得了幾百萬的資產。米勒探員和華倫警官均認為此人「不合作」,這對他很不利。而且他似乎對插銷鎖和鐵門情有獨鍾。
另一方面,布魯斯特是個註冊在案的性犯罪者,曾和一名十四歲的女孩有過性關係。過去兩年一直做著同樣的工作,住在同樣的地方。他的假釋官喜歡他,晚上九點打電話來報告說沒有在他的寓所發現任何可疑跡象。對他有利的證據又增加了一分。
受害者本人被認為沒有危險性。她是個好媽媽,是新來的學校老師,沒有吸毒、酗酒或性史。中學的校長形容她守時、可靠、盡責。丈夫說她從不願丟下她的女兒。另一方面,受害者很年輕,身處相對陌生的城市,似乎沒有很親密的朋友圈或是親戚。所以,她是一個二十齣頭、不太與人交際、晚上大多和她年幼的孩子一起度過的漂亮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