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搶劫只是兼職
「呸,呸,呸!」真他爹的臭啊。我足足在湖裡洗了半個小時都沒有把身上的臭味洗掉。沒辦法,誰讓我跳進糞坑呢。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那石屋裡想了半天,最後想出了一個把玉簡帶出來的辦法:我發現石室雖然是密封的,但是由於在裡面建造了茅廁,所以我就利用了這一點。脫下自己的內衣褲,然後撬了幾塊玉簡把它們包起來綁好后扔進出糞的通道里。待我出來后,便從外面那糞坑裡找到那些玉簡。幸虧我預先包了內衣褲,找起來容易。不然的話我真的會給臭死在那了。不過即使這樣,也是讓我足足噁心了半個時辰。
出了石室的第二天我又被帶到了半山腰的另一處住所學習了半年的武功。我發現雖然那些武功對於千石門來說只是皮毛,但是實際上在我所認識的江湖中,每一項都是絕世的武藝,而且很多還是可以速成的。難怪掌門只讓我學半年就下山呢。
時間是有限的,秘籍是繁多的。在有限的時間裡想學到更多的武藝的我每天過的就是豬+學習的生活了。我把那些秘籍都抱進了自己的房間,然後在房間了放了乾糧和水之後就開始了吃飯,看書,睡覺然後再吃飯,看書,睡覺的日子。簡單的說就是比豬多一樣功能---看書。在這半年裡我並沒有怎麼練功,唯一有花時間去練習的也就是一個名叫「如幻如真」的輕功。至於內功這方面倒是讓我省了我倒是輕鬆的很,因為我在偶然的時候發現其實天地靈氣也是可以轉化成真氣貯存到膻中穴。平時的吸收靈氣就相當於練習內力了。其實我比較在意的是對於醫術毒術的學習。在離開鍾家後去遊玩的一年裡我可是深深的體會到毒術和醫術在一些時候比武功來的實用,比如說在沒錢的時候,要是會醫術的話就能賣點壯陽葯賺點生活費,或者是造點**香弄倒幾個有錢的主兒,這可比動武力搶好的多了,幹什麼都得講究個技術性不是?
半年的時間感覺太短暫了,不知不覺中已經到了我下山的時間了。
一年半前,我是坐著馬車,抱著MM來到萬刃山的。可是一年半后的今天我卻穿著一件有點破爛的長袍身上僅有五兩碎銀子。
站在萬刃山邊的一個小鎮上.
「小二,給我上一桌好菜,再來一瓶狀元紅。」走了半天才找到一個可以填肚子的地方,當然得好好的祭奠一下自己的五臟廟了。
「喂!滾開!你這個乞丐!這是你能來的地方嗎?」我的穿著引起了店小二的歧視。
「你叫我什麼?」我怒極而笑。
「乞丐!難道你是聾子嗎?我講這麼大聲你還沒聽到?再不滾我就喊人把你扔出去了。」
「難道這兒不是吃飯的地方嗎?」我裝出一副傻傻的奇怪的樣子。
「這當然是吃飯的地方了,可是你也不看看你自己的樣子?這是你能進來的嗎?」
「難道有錢也不行嗎?」我掏出身上的五兩銀子,傻傻的問道。
一看到我身上有錢,店小二馬上轉變了臉色:「有錢就找點掏出來嘛。喏,去那坐去,樓上可不許你上去。」店小二一把抓過我手中的銀子道。
「哦。」我答應著,暗地裡陰銀的笑了起來。
等會你這個狗眼看人低的傢伙就有的罪受了,我夾起一塊雞肉暗暗的道。
「奇怪,我手怎麼突然這麼癢?」店小二撓著自己的手心道,不過開始的時候也沒太在意。可是漸漸的他發現不對勁了,那手越來越癢,癢到恨不得把皮都抓下來。
「哈哈,還有的你癢呢。」我心裡暗道,我在掏出銀子的時候在上面灑上了「百日蟻癢粉」,從今天開始,那傢伙的癢將從手心開始向全身擴散,除非他自殺,否則他將會慢慢的把全身的皮膚抓爛,然後從傷口處開始流膿,變爛,最後全身變成一具白骨。當然這是我從書上看到的癥狀描述,而他就是我第一個實驗對象了。
哼著歌我走出了飯店。現在是身無分文了。看來還得去做幾宗沒本錢的買賣才行啊。站在鎮外的道上等了幾個時辰后終於給我等來了一隻肥羊。
「喂!你不要命啦?在路中間睡覺!」
我睜開一條眼縫瞟了一眼,果然是肥羊啊!連個趕車的都穿著絲綢衣服。
也許是在山中無聊太久了,下山後我感覺特別享受作弄人的那種快感。
我懶洋洋的站起來,伸個懶腰:「大清早的,誰來打擾本大爺睡覺啊?」
「你個臭乞丐,沒錢住客棧也別躺在大路中間啊。」
「哦?你也看出大爺我沒錢啊?看來還是有點眼光嘛。不過既然知道了大爺我沒錢就應該主動支援點才是啊。」
「哦!原來你這傢伙是劫道的啊?就你這樣子還敢學人家做強盜?」說完車夫馬鞭一揮就向我打來。看來車上的傢伙真的是有錢的主,一個馬夫不但穿絲綢還會武功,會武功的馬夫這可不是普通有錢人家能請的起的。在天原國里有點本事的誰願意去操馬夫這種賤業?
「哎呀!」我不避不閃受了他一鞭,「喂!你哪隻眼睛看到我是劫道的?我只是向你借點錢而已嘛,你不借就算了,為什麼打人呢?你看,你看!」我掀起被打的紅腫的地方,「都打破皮了,破了皮容易發膿,發膿就更不容易癒合。這會影響我討生活的。所以你現在應該賠我醫藥費讓我把傷口治好才行,至於什麼精神損失費之類的我就不跟你們計較了。」
「你!」馬夫大怒,揚起鞭子又要一鞭打下。
「張三!」馬車內響起了一個渾厚的中年男子的聲音,「那十兩銀子給他。」
「是,老爺。」那叫張三的車夫不情不願的應道,「給你,算你走運,碰上我們家老爺有急事,不跟你計較。」張三把一塊銀子往我前面一丟。
我揀起銀子在手裡掂了掂:「難道我的形象就那麼象乞丐?這點銀子就想打發我?」
「貪心不足!」馬車裡的人厭惡的道,「張三,了結他。」
「是。」
「哎!早點說這話嘛,老子早就厭煩了演這場戲了,要不是要遵守職業道德我早就不幹了。講文明,說道理的事還是留給那些斯文人去做吧。」
六七十個眨眼的時間過後。
「真是個有錢人啊!」我邊掏著兩個短命鬼的口袋邊感嘆道。從車子裡面的那個人的錢袋裡我掏出了幾十兩的金子,幾顆夜明珠,和好幾萬兩的銀票。這銀票嘛,是不能要的了,我可不想因為去領一張銀票結果被一群的捕快追殺。這並不是我怕他們的緣故,而是做為一個聰明人是不應該給自己找麻煩事的。
收拾完場面清點完戰果,不錯,這次扣除不能拿的銀票之外,一共得到了六顆夜明珠,五十七兩黃金,一百三十二兩銀子。夜明珠暫時就不去管了,那些錢拿去過生活也足夠我一段時間內安心的找個地方研究一下那些玉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