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四章 聞所未聞

第五百六十四章 聞所未聞

林磊扭頭向屋內看了一眼,發現蘇靈兒還沒有睡醒,於是他也不打斷小龍,讓繼續講下去,反正小龍講的這些,他也是聞所未聞。

若丑未戌三支並見,三干無戊己土透出,地支有三合六合成功,則以三合六合成功論,不論相刑,但如果歲運中有戊己土透干則論刑不論合。子卯為無理,子屬水,卯屬木,水能生木,則子水為母,卯木為子。子母相刑,故曰無禮。

寅巳申相刑,寅巳申相刑最為複雜,這裡的相刑將有相剋、相生、相合、相衝之意;如再把他配上天幹將有一百二十五種;可以歸納為木旺、火旺、金旺三大類。

寅巳相刑火旺:故寅巳相刑也為火旺。和寅午半合一樣,也要有一支火透干方可(即丙寅與巳或丁巳與寅)才能構成寅巳相刑。

相生之意:巳為金長生之地,申為金之祿,巳申相刑土旺生金,即巳與申相刑時若有一支天干透土(戊申與巳、己巳與申)即為土旺生金的意思,這時金旺可以刑去寅木,但巳申相刑有相生之意時必須天干有庚辛金透出才能算金旺;一般指在構成寅巳相刑的基礎上,巳再與申相刑則火旺刑去申金。

相合之意:巳申相刑水旺乃六合之一,相刑(相合)兩支必須有一支天干透水(即癸巳與申、壬申與巳)水旺即生木;巳申相刑合化水本為六合,但構成寅巳申相刑的條件下,申不沖寅寅不沖申。寅申相刑,寅申相刑實為相衝,木旺寅可以去刑申,金旺申可以去刑寅,知道了相刑的條件,就可以正確的判斷吉凶,但寅申相刑並不是循環無終止。

實際是寅巳相刑構成了火旺條件,那麼就可以去刑申,如果構成水旺就可以去克火,水還可以生木。要準確準確判斷寅巳申相刑的吉凶,首先要搞清寅巳申相刑在什麼情況下火旺,在什麼情況下水旺,在什麼情況下金旺,根據相刑后各個五行的衰旺對命局的影響,判斷吉凶。

子卯相刑是謂無禮,子屬水卯屬木,木能生水,今子母相刑實是無禮。子卯相生而又存在著相刑,這就是要看相刑是否適量的問題,子刑卯是因為卯木不需要水時而水太多,對卯木產生危害,稱為子刑卯,卯刑子,是在命局中缺水的情況下,而卯木又把水吸干,給水帶來危害,稱為卯刑子。

在命局中子與卯都適合出現,即木也旺。這種子卯相刑按命局對水和木的喜忌而論吉凶。辰、午、酉、亥自刑是亥見亥刑、辰見辰刑、酉見酉刑、午見午刑;非四字齊全才刑。自刑也有吉有凶,自刑不僅僅是多了一個地支,同時因為自刑把餘氣刑去(本氣旺的意思)這樣的命局就會顯得偏枯。

自刑也是有條件的,也要相刑之本氣透干,方能發輝相刑的效果,自刑是以命局對自刑五旦的喜忌而論吉凶的。亥與亥刑、辰與辰刑、酉與酉刑、午與午刑,自刑之同一五行要在木柱透干則構成自刑,否則自刑不成功。

但三支自刑,只要在命局或歲運流年有同一五行透干則自刑成功。自刑無遠近之分,自刑若和合局同時出現則以自刑為主,苦自刑和合局同一氣則合局和自刑可以同時存在。如巳午未三會火局、寅午戌三合火局與午午自刑,申酉戌三會金局、巳酉丑三合金局與酉酉自刑。

亥子丑三會水局與亥亥自刑可以同時存在,而申子辰三合水局應讓位辰辰自刑,寅卯辰三會木局必須有三辰自刑方能打破三會木局。亥卯未三合木局應讓位亥亥自刑。

自刑天干同一五行受。克者或地支兩支相衝者則不以刑論。恩生於害,害生於恩;三刑生於二合,亦如六害生於六合之義。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則申刑寅,子刑卯,辰見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則寅巳,午見午自刑,戌刑未。

巳酉丑加申酉戌,則巳刑申,酉見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加亥子丑,則亥見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猶人夫婦相合而反致刑傷。造化人事,共理一而巳矣。或曰:三刑之法,以數起之。皇極中天,十為煞數,積數至十則悉空其數,天道惡盈滿則覆。

故數自卯順至子,子逆至卯,極十數而為無禮之刑;寅逆至巳,巳逆至申,極十數而為無恩之刑;丑順至戌,戌順至未,極十數而為恃勢之刑。七則沖,十則刑,六則合,一理之自然也。寅巳申何以謂之無恩?蓋寅中有甲木刑巳中戊土,戊以癸水相合為要,則癸水者,甲木之母也。

戊土既為癸水之夫,乃甲之父也,彼父而我刑之,恩斯忘矣。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准此同義。

又云:寅有生火刑巳上生金,巳上寄生之土刑申上長生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不恤所生,遙相克制,故曰無恩。生旺主人持重少語,寡慾無情,多招失義忘恩之擾;死絕則面譽背毀,忘恩失義。入貴格則慘虐好殺,好立功業;入賤格則言行乖越,貪吝無厭。

婦人得之,多產血損胎之災。丑戌未何以謂之恃勢?蓋丑中有旺水,丑乃水中之土,戌中有墓火,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戌為六甲之尊,未為六癸之,戌恃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未有旺土,復恃勢刑丑中之旺水。又云:未恃丁火之勢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勢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勢以刑未中之木,故曰恃勢。

生旺主人精神意氣雄豪,眉粗面闊,以直交人;死絕刑露瘦小,精神乖佼,是非賤佞,樂禍幸災。入貴格則公清平正,人多畏懼;入賤格則多犯刑書暗昧之災。婦人得之,妨害孤獨。子卯何以謂之無禮?子屬水,卯屬木,水能生木,則子水為母,卯木為子,子母自相刑。

又卯為日門,子為陽之所生,日出於卯,子卯角立,無欽卑之道,不恤所以相生,進相刑害,故曰無禮。又云:子中獨用癸水,癸用戊土為夫星而敗於卯,所以子刑卯;卯中獨用乙木,乙用庚金為夫星而死於子,所以卯刑子。

此二家因夫見刑,女命見之,尤為不良,故曰無禮。生旺主人威肅,面無和氣,氣強性暴,太察不容;死絕則侮慢忽略,狹劣刻剝,少孝悌,害妻子,吳越六親。入貴格則多掌兵權,不利近侍;位居不久;入賤格則悖凶暴,多招刑禍。

辰午酉亥何以謂之自刑?謂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內有亥無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內有辰無刑;子午卯酉有子卯互相刑,內有午酉無刑。是以此四位謂之自刑。蓋無別物相加,乃曰自也。又云:辰者水之墓,滔則盈;午者火之旺,暴則焚;酉者金之位,剛則缺;亥者水之生,旺則朽。

各稟已盛太過之氣而自致禍,故曰自也。生旺則沈靜內毒,形容劣弱;死絕則深毒輕忽,察見淵漁,多肢節手足之災。

入貴格則機變權謀;入賤格則多憂頑愚,不情自害。帶諸凶煞,非令終也。婦人主淫蕩凶折之災。凡見刑不可便以凶論,須看五行中有無吉辰、旺相、官星、印綬、責神、德福等物,有此諸吉相扶相助,刑不為害,而反為用;如無諸吉相助,更帶亡劫、天中、羊刃等煞以惡濟惡,禍不可言。

又云:三刑怕金。君子不刑定不發,若居仕路多騰達;小人到此必為災,不然也被官鞭撻。又云:「帶辰午酉亥全,中年喪明。」又云:「自刑怕火,若中有制,未可便此以論。」又曰:凡命三刑,全須分刑得入、刑不得入。

以年為主,月日時為客,如主刑客,刑得入為貴,刑不入即賤;若客來刑主,須是刑不入方為貴格,刑得入者即賤,假令丑刑戌,看是何丑何戌,如乙丑刑庚戌,是同類相刑,不吉;刑丙戌壬戌則相生相刑,不以刑論;戊戌甲戌相剋相刑。

戊戌刑得入,甲戌不得入;更看禍福所生之地如何。如戊戌,福聚之地,卻乙丑來刑則大吉。刑不入福聚之地,不為貴命。餘准此推。

經云:凡命定其無刑,先論太歲。蓋言人惡見三刑,若月日時帶煞而太歲不干預者不論,故曰先論太歲。又云:以煞止煞,多掌兵刑之任。蓋言太歲受刑而別刑若乃制刑太歲者。假令癸巳生人得戊寅日,卻得庚申時之類。蓋癸巳為戊寅所制,得庚申木卻制戊寅之土。本有刑而卻無刑,故曰以煞制煞。

古歌云:「三刑之位帶三奇,天乙兼得在日時。刑若等分干遇德,官居極品定無虧。」可見三刑要相等,更帶三奇、貴人、天德為吉。

相刑在命理學中是生克制化在地支的一種表現形式,但他並不是地支所代表的正五行之間的生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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