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目擊
這天晚上,李燈到夜市吃東西。
他一個人孤獨地喝了三瓶啤酒,吃了一堆烤肉,一碗酸辣粉。
他有了這種傳奇的經歷,突然不想當記者,而想當作家了。
他覺得應該把這些經歷寫成小說,在報紙上連載,那一定人人搶購,故事發展到這裡,已經曠世離奇了,也就是說這些材料足夠暢銷的了。
只是還要有個結尾。
他不相信這是姜春紅乾的,他不相信一個躺了3年多的植物人會站起來,幹完那些正常人都做不了的事,再躺下。
他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但是,如果姜春紅沒有變成植物人,而是死了3年多了,說這一切都是她乾的,他也許更相信一些。
吃飽喝足,他回招待所了。
躺在床上,他又在想,這個人不是姜春紅還能是誰?
他太累了,想著想著,他就迷糊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被尿憋醒了——他的啤酒喝得太多了。
這個房間是兩人間,在2樓,只有李燈一個人住。
屋裡沒有廁所,廁所在樓道里,公共的。
他出了門,順著樓道朝廁所走過去。
那樓道有點黑,樓道盡頭的窗子滲出一點光亮。
快半夜了,樓道里當然沒有人。
因此,他的腳步聲顯得很響:"哐,哐,哐,哐,哐……"
他走進男廁所,裡面更黑,他摸黑撒了尿,系了褲子朝外走。
剛出男廁所的門,就看見另一個人剛剛走到女廁所門口,她好像也是一個要上衛生間的旅客。
借著那點光亮,李燈看了她一眼,儘管那張臉很暗,但是李燈還是看清了——
竟然是她!
竟然是那個躺在床上3年多的植物人!
李燈的頭皮都炸了。
那個女人木木地看了他一眼,一閃身進了女廁所的門。
李燈想跑,腳下卻像生了根。
他終於沒有跑,定定地站在那裡。
雖然他的心裡怕到了極點,但是,他不能走,他必須要等她出來。
他要看清,她到底是不是姜春紅。否則,今夜他不可能睡著,這輩子他都不可能睡著。
他不相信她進去就不出來了。
他就靠在牆上等,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夜很靜,四周很暗,時間一秒一秒地過去,女廁所里沒有任何動靜。
他沒有動搖,堅定不移地等下去。
過了好久好久好久,李燈懷疑是黎明了,樓道的另一端突然又走過一個人,李燈猛地轉過頭去:又是個女人!
她慢吞吞地一步步走過來。
李燈一動不敢動,屏住呼吸等待她走近。
她終於走到李燈的身前,突然尖叫一聲。
李燈差點癱倒。
那女人後退一步,顫顫地問:"誰?"
李燈也顫顫地說:"我,住店的。"
那女人沒有放鬆警惕:"你,你在這裡幹什麼?"
"……我女朋友出來解手,很長時間沒回來,麻煩你幫我看一下,她在不在裡面。"
那個人半信半疑地走過去了。
她進了女衛生間,半天才出來,口氣更加懷疑:"裡面根本沒有人!"
李燈徹底糊塗了。
難道是自己眼花了?
不可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