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賈人妻
唐時余干縣的縣尉王立任期已滿,要另調職司,到京城長安去等候調派,在長安城大寧里租了一所屋子住。哪知道他送上去的文書寫錯了。給主管長官駁斥下來,不派新職。他著急得很,花錢運動,求人說情,帶來的錢盡數使完了,還是猶如石沉大海,沒有下文。他越等越心焦,到後來僕人走了,坐騎賣了,一日三餐也難以周全,淪落異鄉,窮愁不堪,每天只好到各處佛寺去乞些殘羹冷飯,以資果腹。
有一天乞食歸來,路上遇到一個美貌婦人,和他走的是同一方向,有時前,有時后,有時並肩而行,便和她閑談起來。王立神態莊重,兩人談得頗為投機。王立便邀她到寓所去坐坐,那美婦人也不推辭,就跟他一起去。兩人情感愈來愈親密,當晚那婦人就和他住在一起。
第二天,那婦人道:「官人的生活怎麼如此窮困?我住在崇仁里,家裡還過得去,你跟我一起去住好么?」王立既愛她美貌溫柔,又想跟她同居可以衣食無憂,便道:「我運氣不好,狼狽萬狀。你待我如此厚意,那真令我喜出望外了。卻不知你何以為生?」那婦人道:「我丈夫是做生意的,已故世十年了,在長安市上還有一家店鋪。我每天早上到店裡去做生意,傍晚回家來服侍你。只要我店裡每天能賺到三百錢,家用就可夠了。官人派差使的文書還沒頒發下來,要去和朋友交遊活動,也沒使費,只要你不嫌棄我,不妨就住在這裡,等到冬天部里選官調差,官人再去上任也還不遲。」
王立甚是感激,心下暗自慶幸,於是兩人就同居在那婦人家裡。那婦人治家井井有條,做生意十分能幹,對王立更是敬愛有加,家裡箱籠門戶的鑰匙,都交了給他。
那婦人早晨去店鋪之前,必先將一天的飲食飯菜安排妥貼,傍晚回家,又必帶了米肉金錢交給王立,天天如此,從來不缺。王立見她這樣辛苦,勸她買個奴僕作幫手,那婦人說用不著,王立也就不加勉強。
兩人的日子過得很快樂,過了一年,生了個兒子,那婦人每天中午便回家一次餵奶。
這樣同居了兩年。有一天,那婦人傍晚回家時神色慘然,向王立道:「我有個大仇人,怨恨徹骨,時日已久,一直要找此人復仇,今日方才得償所願,便須即刻離京。官人自請保重。這座住宅是用五百貫錢自置的,屋契藏在屏風之中,房屋和屋內的一切用具資財,盡數都贈給官人。嬰兒我無法抱去,他是官人的親生骨肉,請你日後多多照看。」一面說,一面哭,和他作別。王立竭力挽留,卻哪裡留得住?
一瞥眼間,見那婦人手裡提著一個皮囊,囊中所盛,赫然是一個人頭。王立大驚失色。那婦人微笑道:「不用害怕,這件事與官人無關,不會累到你的。」說著提起皮囊,躍牆而出,體態輕盈,有若飛鳥。王立忙開門追出相送,早已人影不見了。
他惆悵愁悶,獨在庭中徘徊,忽聽到門外那婦人的聲音,又回了轉來。王立大喜,忙搶出去相迎。那婦人道:「真捨不得那孩子,要再喂他吃一次奶。」抱起孩子讓他吃奶,憐惜之情,難以自已,撫愛久之,終於放下孩子別去。王立送了出去,回進房來,舉燈揭帳看兒子時,只見滿床鮮血,那孩子竟已身首異處。
王立惶駭莫名,通宵不寐,埋葬了孩子后,不敢再在屋中居住,取了財帛,又買了個僕人,出長安城避在附近小縣之中,觀看動靜。
過了許久,竟沒聽到命案的風聲。當年王立終於派到官職,於是將那座住宅變賣了,去上任做官,以後也始終沒再聽到那婦人的音訊。(出薛用弱《集異記》)
這個女俠的個性奇特非凡,平時做生意,管家務,完全是個勤勞溫柔的賢妻良母,兩年之中,身分絲毫不露。一旦得報大仇,立時決絕而去。別後重回餵奶,已是一轉,餵乳后竟殺了兒子,更是驚心動魄的大變。所以要殺嬰兒,當是一刀兩斷,割捨心中的眷戀之情。雖然是俠女斬情絲的手段,但心狠手辣,實非常人所能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