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 平地波瀾
地球歷公元2005年11月25日,這是一個不錯的日子,沒有天災**,世界一片安寧,連陽光都要比別的秋日更明媚一些。
當幾天以後,十二歲的丁帆身中槍傷,在那個叫不出名字的小火車站蘇醒過來的時候,他腦海中還能清晰地記起這一日的溫暖。
此時正是下午時分,隨著清脆的下課鈴聲響過,河陽市第21小學的大門外開始熱鬧起來,放學的孩子們蜂擁而出。丁帆也混雜在一群半大孩子中間,心不在焉地走出校門,朝回家的路上走去。他身上的藍色甲克衫明顯大了一號,襯得他的身體異常纖瘦,肩上背著個晃晃蕩盪的大書包,一幅標準的小學生打扮。
答答答答~~兩個女孩子從他身邊快步走過,幾句零星的對話飄落在丁帆耳中。
「…這個獃子不是你們班的嗎?今天怎麼不跑了…」
「喲,沒看出來,你喜歡他啊?這麼關心,我去給他說說吧…」
兩個女孩子笑鬧著跑開了,丁帆過了片刻才意識到她們說的是自己。也難怪她們奇怪,平日里丁帆都是一放學就飛跑著回家,在學校里很有些人覺得他不太正常。
丁帆在學校里沒有什麼好的朋友,他身世平常、學業平常,從來不是引人注意的焦點人物,在老師們眼裡,他性格木訥而不善與人交往。每年期末,班主任評語里都有著「注意團結同學」之類的語句。
但團結同學不是件容易的事,如今的社會很現實,即使是在小學里,身世、外貌等也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擁有這些條件的孩子被羨慕這些條件的孩子層層包裹,而丁帆則屬於散落在這些小團體之外的一個另類,要團結或者被團結談何容易?
不過好在丁帆對這些也並不在意,對於外人審視的目光,他向來直接選擇無視,「你們心裡怎麼想關我P事!」
今天他之所以走慢吞吞的,是因為他一整天都在考慮一件事情,這是一件對於一個十二歲少年來說非同小可的大事。
事情要從昨天晚上說起。
吃完晚飯,丁帆的QQ剛一上線,最好的朋友石頭就迫不及待發來了視頻請求。「釘子,出事了!」屏幕上的石頭一臉的愁容,釘子是石頭一家對丁帆的昵稱。
「別急,什麼事,先說來聽聽。」從很小的時候開始,石頭家的事就格外牽動著丁帆的心。
「是姐姐……」石頭的聲音透著沮喪。
「小玉姐?」丁帆心裡一咯噔,擔心起來。
小玉姐能出什麼事呢?
丁帆認識王玉的時候,她才十一歲,丁帆自己只有五歲。時間過得飛快,如今的王玉已經是一個18歲的大姑娘了,高中畢業后,她在河陽市裡的一所職業中專就讀。王玉為人和藹親切,有著很好的人緣,不久前又交了個同校的、據石頭講很不錯的男朋友,她能出什麼事呢?
很快丁帆就了解了事情的經過。
原來不久前的一天,王玉和男朋友周志遠在學校附近的公園裡散步,沒想到碰上幾個喝醉酒找事的流氓,周志遠上前保護王玉,與流氓們撕打了起來。接到公園裡圍觀群眾的報警,110很快就到了現場,把所有人都帶回去錄了口供,並且對流氓們進行了處罰。
兩人本以為這件事就這麼了結了,沒想到就在前天晚上,周志遠正走在回家的路上,路邊忽然衝出四五個人,把他堵在街角上狠狠打了一頓,並且警告說他們老大看上了王玉,如果周志遠再和小玉在一起,就對他不客氣了。
流氓們走後,路過的人把昏迷的周志遠送到了醫院,周志遠頭被打破了,縫了十幾針,並且斷了兩根肋骨,小玉從醫院回來后哭了一夜,石頭也知道了這件事。
「報警了嗎?」丁帆的眉頭閃過一絲陰騖,心裡默默思索著。
「報了,但是警察說證據不足,並且沒有人證物證,沒辦法定案。」石頭猶豫了一下,繼續說道,「那個流氓我聽說過,叫顧力軍,他家好像很有勢力,他身上很多案子最後都是不了了之。」
「顧力軍?是不是外號叫顧三?」丁帆也聽班裡的同學說起過這個流氓,他在城西有不少小弟,聚集在一起做一些打架鬥毆、偷雞摸狗的勾當,公安局常進常出,一般人就更加拿他們沒辦法了。
「恩,就是他。姐姐的男朋友準備出院后找他拚命呢,姐姐都急死了。」
「這事你告訴別人了嗎?」丁帆從沉思中抬起頭來。
「沒有,姐姐怕爸爸媽媽擔心,專門叮囑不讓告訴他們。」
「恩,那你別再給別人說了,就交給我吧,我來處理。」
石頭望著屏幕上丁帆淡淡的神情,焦躁的心裡忽然有了底。在這個世界上,最了解也最信任丁帆的就是石頭了。
在別人眼裡,丁帆木訥沉鬱,甚至有些遲鈍,沒人知道這個十二歲的小男孩心裡究竟想得是什麼,然而和他一起長大的石頭卻知道,只要丁帆答應自己的事,他都會做到,儘管很多時候石頭並不知道丁帆是如何做到的。
譬如兩年前,學校里高年級有個很壞的胖子,經常攔住小孩要錢,不給的話就又打又罵,但自從有一天,石頭在聊天的時候跟丁帆抱怨過之後,那個胖子忽然就不再欺負他們班的人了;再譬如石頭愛打電腦遊戲,去年丁帆送給他一個最新上市、售價昂貴的遊戲手柄,那可是連爸爸都不捨得給他買的啊。
石頭畢竟只有十一歲,他並沒有真正意識到,這次的事情遠比這些複雜的多,他沒有想過丁帆再有主意,也只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他用什麼去和一群二十多的職業流氓對抗?然而當丁帆答應下來的時候,石頭就徹底放下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