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冤家路窄!
?說話者是一個衣冠楚楚的青年男子,年紀與蕭正相仿,身上卻洋溢著一股趾高氣昂的氣場。和潦倒落拓的蕭正形成鮮明對比。
此人身邊圍著幾個西裝革履的年輕人,臉上掛著或輕蔑,或戲虐的淡笑,但很明顯,這群人以他為首,對蕭正充滿敵意。
享受著高檔美酒的蕭正心情正愉悅著,忽然殺出一個狗嘴裡吐不出象牙的年輕人,還對他進行含沙射影的詆毀,自是讓蕭正心生不滿。略一轉頭,卻發現出言不遜的青年才俊非但是個老熟人,還是個老冤家。
「我還以為是誰呢,原來是杜老大啊。」蕭正隨手點了一支煙,眯起眼眸打量站在面前的年輕人。
杜老大,本名杜昊。高中時期因身體肥胖被冠以杜老大(肚老大)的綽號。聽起來是恭維,實則是調侃他肚子太大的貶義詞。此人打小心胸狹隘,仗著家裡有錢就成天在學校裝老大。並一直視蕭正為眼中釘,欲拔之而後快。
高中時期,蕭正很不幸的和體胖心不寬的杜昊當了三年同班同學,雖然從不主動挑事,卻被杜昊當成競爭對手,不論是學習還是女生緣,他都想盡辦法壓制蕭正。在明珠一中也算是小有才氣的風雲人物。唯一沒辦法和蕭正抗衡的,就是他那因伙食太好而不斷飆升的體重。
今天老同學再見,杜昊早已改頭換面,成了含金量十足的青年才俊,風流倜儻,一身剪裁得體的定製西裝彰顯出他不凡的社會地位。出入明珠一號這種高檔場所更如家常便飯。身邊全天二十四小時有馬屁精簇擁,算得上明珠這座國際大都會的成功人士。
反觀蕭正,當年任憑杜昊如何蹦躂都能立於不敗之地的他,如今卻成了無人問津的社會底層,暗淡無光。
作為蕭正曾經的競爭對手,如今藍心身邊的頭號追求者,杜昊很感激老天給了他這樣一個絕好的機會。也為今晚的明智選擇感到欣慰。
據線報,他知道今晚藍心會約人來明珠一號就餐。不想太刻意的他原本不打算過來,可冥冥之中,他認為藍心今晚約會的很有可能是一個男人,權衡之下他最終決定營造一次巧遇。但萬萬沒想到,今晚藍心約見的不止是個男人,還是個讓他遺憾了足足七年的男人。
七年了!
杜昊無時不刻都想找到蕭正。讓他看看自己的成功,用財富與地位去羞辱不把自己放在眼裡的蕭正。並看看蕭正——是否還像當年那樣,才華橫溢,萬人矚目。
老天保佑,蕭正的現狀滿足了杜昊的一切願望。僅僅只是看了眼一身廉價穿著的蕭正,杜昊就覺得比去做一次全身按摩還要舒坦。膚色偏黑、穿衣沒品,褲子洗的發白,腳下那雙皮鞋也磨損嚴重,好似穿了一個世紀。就連指間夾著的香煙,也只是九塊錢一包的紅河牌香煙。不謙虛的說,杜昊每抽一根香煙的價錢,夠蕭正抽一條。
財力、形象、包括渾身流露出的氣質,蕭正的處境比杜昊所能想象的極限還要落拓。痛快暢爽之餘,還讓杜昊有些寂寞。
偶爾夜不能寐的夜晚,杜昊不止一次想過若是能與蕭正再度重逢,應該用什麼方式碾碎蕭正的自尊。可現在機會來了,他卻發現自己根本不用出手,只需要往蕭正的身邊一站,就能鋒利的摧毀蕭正的一切,還能維持自己高大的形象。
「可不就是我。」
減肥成功的杜昊淡然一笑,揮手示意身邊的隨從自行活動,又向蕭正說道:「老同學,不介意我蹭頓飯吧?」
從杜昊出現開始,藍心的思緒就不太平靜。一是杜昊出言不遜,詆毀了蕭正稱得上不羈但絕不墮落的過去。二是杜昊一直對她死纏爛打,如今出現,很容易引起蕭正的誤會。不管蕭正接不介意,她肯定是反對的。
但她不想在蕭正面前表現出不盡人意的一面,故而眼神含蓄微妙的望向蕭正。抿唇不語。
「介意。」蕭正心平氣和的搖搖頭。
杜昊微微一笑,打趣道:「老蕭,你不會還在為高中那會的小矛盾耿耿於懷吧?咱們都多大歲數了,你不至於這麼小氣吧?」
這般說,極大體現出了杜昊的寬宏大量。如果藍心是個不知情的外人,肯定會對杜昊產生好印象。可作為關注著蕭正的一舉一動的同班同學,她又豈會不知道杜昊高中那會對蕭正的刁難?
耿耿於懷?小氣?
蕭正要是這種人,早七年前就翻臉了。還會等到現在?
這一點,也是藍心欣賞蕭正的地方。一個十七八歲的小男生,正值叛逆火爆的年紀,卻有如此大度的心態,如何不讓人喜歡?
然而面對杜昊的惡人先告狀,蕭正卻是笑眯眯的問道:「你今天才知道我小氣?高中三年你都活狗身上了?」
杜昊聞言,眼中有精芒閃過,唇角卻不由自主的泛起一抹淡笑。但他沒反駁蕭正這番粗鄙低俗的攻擊,轉而望向表情微妙的藍心,柔聲道:「藍總。你聽見了嗎?這就是現在的他。他已經為當年的叛逆和狂傲付出了代價。而這個代價,就是淪落成沒有素養和氣度的失敗者。」
藍心的俏臉上浮現一抹驚訝之色。她也很意外,意外蕭正的滿口髒話。他剛才不是還謙虛低調嗎?怎麼忽然就對杜昊惡言相向?絲毫不見當年的洒脫與大度。
藍心根本不關心杜昊究竟是謙謙君子還是城府小人,在她的眼裡,永遠只有蕭正一人。她只為蕭正的成功而開心,落魄而難過。哪怕杜昊比蕭正強百倍,千倍,在她看來也一文不值。
「蕭正是什麼人和你無關。」藍心淡淡瞥了杜昊一眼,面無表情道。「杜先生,請你不要打擾我們吃飯。」
蕭正拒絕了杜昊,儘管他的方式有些粗鄙,用詞有些惡毒,但藍心仍然站在他這邊。不為別的,只因為她喜歡蕭正。喜歡了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