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7章 人善被人欺
但在這個世界上,不是你對人好,人就會對你好,劉秀芬日日和寧天浩親密在一起,雖然不是光明正大,但所有人都知道寧天浩不在藍若房間里的時候都在劉秀芬那,藍若縱然再心底善良也是個女人,自己的老公如此,她自是心裡難受,但她覺得自己才是第三者這難受無處發,就變成鬱結憋在心裡,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她就病倒,所以後來她失足從樓上摔下來,誰都認為這是意外不是謀殺。
寧恩雅那個時候想要趕走劉秀芬母女仨,但藍若不讓,還告訴她,是她不對硬插入人家相愛的一對里,甚至還交待遺言,倘若那天她不在了,讓寧恩雅接受寧天浩娶劉秀芬進門,對那對可憐的姐姐也要多多忍讓。
她這樣的話,毀了她一輩子也毀了寧恩雅的上輩子。
寧恩雅重活自然不會再像上輩子那樣,其實仔細想想,這根本就是陰謀一場!
當初劉秀芬說那對雙胞胎比她大半年,其實,她們只比她大兩個月,按照時間推算,劉秀芬懷她們的時候,寧天浩已經和媽媽結婚,這麼說來,就不是媽媽是第三者,她劉秀芬才是!
還有她記得媽媽的葬禮上,她聽到藍家染坊的老員工偷偷罵寧天浩不要臉,明明是他苦追他們大小姐,到如今卻變成大小姐是第三者,把大小姐給活活氣死,那時她因為媽媽的死太過悲傷,沒有去深想這些話的深意,現在想來,是劉秀芬和寧天浩兩人合謀奪了她外公的財產,還讓媽媽落得一世臭名!
這一晚,寧恩雅沒睡,她把前世的種種都細細想了一遍,又把以後該如何做仔細琢磨了一下,在天亮的時候,定下自己該行走的方向。
第一,她要去找媽媽生前的律師,了解下她的遺產。
前世,她並不知道自己有巨額遺產,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們不早點殺她,而要在她二十六歲的生日過後,才動手。
第二,討好寧天浩!在這個家立足!
現在的她才十五歲,身無分文帶著弟弟離開這裡,顯然不現實,一個初中還沒有畢業的人出去能幹什麼?所以,她得想辦法在這個家立足,讓劉秀芬不敢動她!
第三,她一定要保住弟弟的命!這是最重要的一點!
她清清楚楚記得弟弟是那一天死的,距離他死的那一天還有一個月,在這一個月內,她必須要想到一勞永逸的辦法,劉秀芬既然動了殺心,那一次不成功肯定還有第二次,所以她要想的不是怎麼不讓他落水死,而是徹底脫離危險!
第二天下午,寧恩雅趁劉秀芬去打牌偷偷溜出去,憑著印象來到李律師的事務所。
李律師是藍若父女倆都很信任的律師。
「李律師我想知道我媽媽都留給我什麼遺產。」她開門見山的問道。
很顯然,李律師沒有想到她會問這個問題,在不知道怎麼回答的時候還有些心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