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喜歡
什麼意思?!路小凡不明白。
計肇鈞不得不詳細解釋給她聽,關於法律上對於死亡宣告的程序和規定。
路小凡知道自己應該表現得大度大方,畢竟這不是計肇鈞的錯。但她無論再怎麼努力,也仍然無法控制失落的情緒,眼圈漸漸紅了,迫得她不得不低下頭去。
她就知道!她的人生不可能這麼美好。如果說昨晚是突如其來的狂喜,此刻就像是從天堂跌入地獄。老天似乎給了她一份人生大獎,不過才一夜時間就發現出錯了。於是現在,他老人家決定把這奇迹般的幸福拿回去了。
「別哭。」計肇鈞伸手輕托路小凡的下巴,望著她兔子般發紅的眼睛,「她不會回來了,我也不會離開。」
他不擅長甜言蜜語,但這是他能給的最大承諾。不管遇到什麼神秘事件,以戴欣榮的強勢性格來說,是絕不會躲起來的。所以她的失蹤,失去的就一定是生命。而他,若說之前還考慮過解除婚約的可能性,在看到路小凡此時此刻的反應之後,就決定順著這條「錯誤的道路」走下去。
生活在謊言中也沒什麼,這樣的人不是很多嗎?只要不傷害她就行了。他驀然發現,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他就忍受不了她明明很難過,卻拚命克制,永遠試圖不給別人帶去困擾的懂事樣子。
「不相信我嗎?」他問。
路小凡搖搖頭,但馬上又用力點頭,還慌亂的解釋,「我意思是,我不會不相信你,我信的,真的信的。」
「我知道。」計肇鈞安撫地笑笑,「乾脆我先送你回去,你明天再過來我家上班好不好?」又想了想,站起身,在路小凡額間印下一吻,「你可以聽我的話嗎?」
高級餐廳,環境清幽,人也少。
但,人再少也有人啊。計肇鈞本來就惹眼,他的舉動更是吸引了很多目光。
路小凡只覺得眉心灼熱,那溫暖的觸感透過她的皮膚,一直鑽進她的靈魂深處。有人把吻說成蓋章,她覺得計肇鈞這個章蓋得特別有佔有感,好像宣誓主權似的。再看看周圍的人,她整個人都變色成粉紅,迷迷瞪瞪地對著計肇鈞點頭。
「我說過,不許你習慣性的對別人道歉,你還記得嗎?」
「記得。」
「要做到。」
「好。」
「現在第二,以後不要把自己的姿態放得太低。你很優秀,我計肇鈞不會喜歡不及格的女人。你讓我看到你,是因為你值得。」
砰一下,腦海里放煙花這種事,路小凡也經歷到了。
「他說了『喜歡』兩個字!真的真的說了哦。」路小凡使勁搖晃著劉春力的手臂,興奮的低語,「是喜-歡誒。」
「你不用這麼加重語氣,我也不聾!」劉春力掏掏耳朵。
吃了那頓不成功的早餐后,路小凡並沒有讓計肇鈞送她回家,借口是計肇鈞要準時上班,而她需要去買點東西。
計肇鈞猶豫了下,終究沒有做出諸如給路小凡一張卡之類的事。因為他知道這姑娘雖然溫柔順從,可也有她的堅持,那就是有底限的自尊。兩人的環境相差太大,他太了解那種高貴的脆弱,所以選擇不去觸犯。雖然他很有**想給她自己所能給的,畢竟他心存內疚來著。
那麼,今後盡量對她好些,以此來彌補吧。他心裡暗暗決定。
路小凡呢?出了餐廳就直接跑到劉春力上班的這家大型商店來。劉春力在裡面的專櫃賣化妝品,是他新找到的工作。
「賣化妝品的都是女孩子啊。」當時她還質疑過。
「你孤陋寡聞,也有男的。」劉春力對這種論調嗤之以鼻,「再說,那是因為我的皮膚比女孩子都好,簡直活招牌!」
路小凡湊近了一看,再摸摸自己有點缺水的臉,不得不承認……還真是。
「最討厭你們這些世俗的人了。」劉春力以這句話結束交談。
現在路小凡來找他,滿口說的是計肇鈞,眼睛里雖然沒人,但也閃著計肇鈞遺留身影,這讓劉春力更加焦慮。
「陷入愛情的女人,絕壁零智商!」他敲了下路小凡的額頭,讓她冷靜,「你看不出來嗎?計肇鈞光華閃閃,像天堂之門似的,事實上他是個坑,大坑、超級大坑!你掉下去就死活上不來了,懂?!」
「我懂啊。」路小凡斂了笑,很認真的歪過頭,與劉春力對視,「你昨晚說的那些話,我半宿沒睡,反覆想過了。」
「結果還是犯傻?」拿個按摩的小輪子在她臉上滾了兩滾,「這黑眼圈,簡直讓人無法直視。」
路小凡閃開,「實話說,今早之前我心裡也很矛盾。這世上最不靠譜的,可能就是差距太大的兩件事,兩個人。鴻溝不是那麼好踏進去的,真的可能……粉身碎骨。」
「那你還一頭扎進去!」劉春力氣不打一處來。
「他給我說,他不能對外宣布和我的婚約,因為他還不能算單身的時候,我其實很沮喪的,甚至絕望。可是他後來說的話,又讓我鄙視自己。」路小凡呼出胸中的濁氣,無意識的望著商場那金碧輝煌的裝潢,「說好了是暗戀,說好了不覬覦真正的他,可到底還是我貪心了。所以我的愛情,真的沒有自己想的那麼純潔。想想,他已經給了我無法想象的時光,我幹嘛要去管結局如何?」
「別玩只求曾經擁有,不在乎天長地久那套!很老套很過時知道嗎?」
「我就是又老套又過時的人啊。」路小凡攤開手,「你不覺得嗎?他完全可以否認這個婚約,反正只是一條拴在我手指上的繩而已。而且你本身又是極力反對的,我還能如何?可他卻願意解釋給我聽,還承諾不改變。這是他的真誠,證明他不是耍我,所以我為什麼不能為著我這輩子惟一的任性,為著他勇敢試一次?」
「你要怎麼試?」劉春力氣得滿頭染黑了的頭髮都要豎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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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話要說……………
相關法律細節已經改好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不看也沒關係,不影響情節。基本上就是說,計肇鈞申請了前妻戴欣榮死亡,因為此女下落不明滿四年了,可以申請了,但法院宣告她死了,還需要一年公告時間。也就是說,一年內,計大少與咱們小凡沒辦法結婚。
醬。
今天開始恢復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