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華夏畢竟是古典音樂方面的後起之秀,雖然在近些年,這種來源於西方的藝術形式已經漸漸普及開來,但始終沒有像歐洲那樣普遍流行,因此類似於《音樂殿堂》、《音樂之聲》這類業內巨擘般的雜誌報刊,一般也只在圈內人士手中流傳。

李悅悅最喜歡的就是看電影,每天看上一部好電影就是再幸福不過的事情了,而在每周五上班前她都會到報亭買上一份本周最新的《娛樂前沿》,抱著偶像的照片舔舔臉。

但是今天,就在李悅悅剛準備拿起報亭里擺放的那本《娛樂前沿》時,破天荒的,她的視線竟然沒有被封面上自家偶像的帥照給俘獲,而是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一旁的一本雜誌封面的小圖片上。

那圖片實在是不夠大,雜誌封面的主體是一把小提琴,只有在右下角才插了一副照片進去。但就是這不足10平方厘米大小的照片,卻讓李悅悅的眼睛都轉不動了,她瞪大眼睛看了好久,突然指著那本雜誌說道:「老闆老闆!這是哪個明星啊,怎麼長得這麼好看?!這本雜誌我要了!」

老闆將那雜誌拿了起來看了好久,然後遞給李悅悅,笑著說:「這是《音樂之聲》,是一本古典音樂的雜誌,哪兒有什麼明星啊,小姑娘。」

李悅悅一聽更是睜大眼睛:「不是明星?!怎麼可能啊,這麼好看的肯定是明星啊!」

說著,李悅悅便抱著雜誌激動地跑開了,只留下一頭霧水的報亭老闆詫異地拿起一本《音樂之聲》有些不解地看了許久。越看,老闆也越覺著:「確實長得一臉明星的樣子啊,難道說……《音樂之聲》這期請了個明星?」

娛樂雜誌一般都是報刊亭里賣得最好的刊物,老闆想著剛才李悅悅的表現,瞬間就做出了一個連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決定:把所有的《音樂之聲》都放在了報亭最醒目的位置!

於是一天下來,還未到傍晚,這往常看似銷量一般的《音樂之聲》,竟然就已經銷售一空,讓老闆賺錢賺得是眼睛都眯起來了,從此決定大批購入古典音樂類雜誌。

此為後話,暫且不談。

此時此刻,戚暮倒是先悠閑起來了。b市交響樂團每周只需要去兩三天,他在b市的朋友熟人認識的也不多,戚暮真正是感覺到了久違的寂寞和……清閑。

每天清晨早早起床,在樓下小區里跑上幾圈、順便買上一點菜,中午和晚上自己再做些簡易的餐食,除此以外便是練琴。練上一個上午,練上一個下午,為了讓自己更熟悉這個身體、讓這個身體更熟悉小提琴,戚暮在這過去的兩個月里真的是廢寢忘食地練習了。

這種一天練上十個小時琴的經歷,戚暮已經很久沒有嘗試過了。還是當年在琴行的時候,戚暮整天都需要練琴,那是最苦的一段日子,也是打基礎的日子。等到了學院去系統化地學習專業知識、技巧后,已經輕鬆很多,不再每天要與自己的琴進行無停止地接觸。

從鄭未喬那兒拿回來的這把仿製斯式琴,擁有清越迷人的聲線,流暢嫵媚的線條,讓戚暮是愛不釋手,確實是一把好琴。有的時候戚暮也會想,仿製的這把已經是這般優秀的,不知道那把存在瑞士銀行的真款小公主,會讓人驚艷到什麼程度。

倘若他能拿到那把小公主伊蒂絲,戚暮絕對不會有原主那樣想要賣掉她的想法,而是想要拿著她,站在燈光聚集的地方表演。

「要回到金色|大廳啊……」低聲地呢喃著,戚暮輕輕笑出了聲,「還真是一個不小的挑戰啊。」

想要拿回小公主?

可以,先憑藉實力殺回到歐洲去。

這是老前輩們給原主的考驗,而此時此刻,這個挑戰便落在了戚暮身上。

有了壓力才會有動力,於是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戚暮更加專註地練習起來,他要將自己過去熟悉的曲子都再次拾回。

或許是這間公寓的隔音效果太好,也或許是戚暮專門改造的練琴房的裝修材質太棒,雖然戚暮每天都要練習近十個小時的琴,但是那優美動聽的琴聲卻從未傳出過房間,連一點點的琴弦波動聲都無法聽見。

就如同戚暮從來沒有聽到過,從隔壁房間傳來過的鋼琴聲。

戚暮將一天中的大部分時間都用在了練琴房裡,這個時候的他一點都不知道,就在他埋頭練習自己的小提琴時,就在那一牆之隔的地方,有個男人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將一架九尺的斯坦威九尺大鋼琴擺放在落地窗前,手指跳躍似的彈奏著。

高雅的黑色斯坦威能夠吟唱出最美麗的音符,將那一首首曲子或是悲沉、或是莊重地表現出來。相比於戚暮的勤奮,某個男人簡直已經是懶到不可救藥,他每天只會隨意地彈上幾首曲子,更多時候還是躺在陽台上柔軟的大沙發上,看似隨意地翻翻琴譜。

閔琛看的琴譜與戚暮的自然不同,他看的是指揮用的總譜。一般都是大總譜,只有用a3紙才能列印下來,上面詳細地寫下了所有弦樂器、木管樂器、打擊樂器和鋼管樂器的譜子。

每個指揮家都有不同的音樂風格,與之相似的是,他們看譜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就像維也納愛樂樂團的首席指揮艾伯克·多倫薩先生,他的總譜永遠都密密麻麻地寫滿了自己的各種筆記,經常被學院派的老師們當作範本,給自己的學生介紹。

而在學院派的老師教導指揮系學生時,每當他們提到閔琛或者奧斯頓·柏特萊姆這個名字時,永遠都是一臉難以啟齒的表情。

因為……

這個男人他的總譜永遠都是一·片·空·白!

無論是短篇的奏鳴曲,還是長篇的交響詩,管它是兩三頁,還是十幾二十三十頁,閔琛的譜子永遠都乾乾淨淨、潔白光滑,看上去好像是剛剛從印刷廠里拿出來的模版似的。

丹尼爾以前也曾經好奇地問過閔琛,你從來不寫一個字,樂團里之前的演出錯誤都能記得嗎?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柏愛就是再過於優秀卓越,在排練一首新曲子的時候也會發生很多跌撞摩擦。如果是多倫薩先生,自然會將這些錯誤與需要磨合的地方記錄下來,而按照閔琛的說法那就是:「聽一遍不就記住了?」

你看,在氣死人這方面,閔琛從來不甘落於人后。

大概就是因為一個鄰居「太懶」,一個鄰居太勤奮,這兩個人就算每天都有練習,卻從來沒有聽到過對方的琴聲。

閔琛就算擁有再好的音感和耳力,也絕對聽不到無法傳過來的聲音。而戚暮就算是再擁有絕對音感,也不可能聽到鄰居每天就彈奏幾十分鐘的琴聲——誰讓他那個時候也在琴房練琴呢?

所以說,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交流,真是越來越少了啊!

你說說就隔了一堵牆,咱們串個門、聊聊天,這可多好。

但是這兩人硬是「同居」了一個月,還不知道:自己有個鄰居!

……

夜色低垂,朦朧黯淡的月色被絢爛耀眼的燈光遮擋住,漸漸藏在了濃雲背後。26層的高度再加上隔音效果極好的落地玻璃,外界的城市噪音被完全地阻攔住,沒有傳入這房間中。

戚暮用白色的毛巾擦拭著濕漉漉的頭髮,一邊將頭髮上的水分擦乾,他一邊走到了電腦前,輕輕輸入了一個網址。下一秒,一個黑白色主題的網頁便跳出在他的眼前。

戚暮怔然地看著那網頁背景上俊美優雅的男人許久,最後無奈地低笑自語道:「這個月的主題……是他啊?」

這個網站叫做「一條藍色多瑙河」,總部設在了奧地利,是歐洲最為正式的古典音樂論壇之一,裡面聚集了不少歐洲音樂圈的專業人士,據說就連艾伯克·多倫薩先生都擁有這裡的帳號。

每個月這個論壇都會改一次主題,在網頁背景、頁面布置上使用該主題元素。戚暮記得在他上一次登錄時,網站的主題似乎是穆索爾斯基的《荒山之夜》,沒想到這一次登錄的時候,卻已經換成了閔琛。

將人物作為論壇主題的事情也不是沒有發生過,但是戚暮有記憶的十年來,也就發生過不到五次,而閔琛的話……應該是繼那次「柏特萊姆之夜」后,第二次上榜了吧。

戚暮笑了笑沒有再多想,他直接登錄進自己的帳號,開始正式瀏覽。大部分的內容無非就是幾大世界級樂團在哪兒進行了演出,一些知名的音樂家即將開始自己的獨奏音樂會,除此之外好像也沒什麼太多的新聞了。

戚暮想了想,在搜索框里輸入了「羅遇森」三個字。

跳出來的鏈接並不多,倒是排行第一的那個讓他稍稍一愣,點進去看了看。

青年清秀俊挺的眉頭微微蹙起,他看著那帖子里的回復,淺色的瞳孔里閃過一絲疑惑,呢喃道:「羅遇森……混得很慘?」

戚暮可記得當初在那間他最後閉眼的休息室里,羅遇森曾經直言不諱地表明「你是擋了別人的道」。這個「別人」既然能夠請得動羅遇森來對他下藥,那自然是個不簡單的人,但是戚暮沒想到,在這件事之後羅遇森竟然沒有從他那兒得到一點好處。

真是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看著電腦屏幕上密密麻麻的英文,戚暮緊皺著的眉頭漸漸舒展開。他嘆了一聲氣,轉首看向了窗外那被城市燈光照亮的漫天紅光。

「雖然你混得不好,可是你以為……這就夠了嗎?」

死亡之下的仇恨,永遠不可能被任何東西所左右。

戚暮永遠都記得在臨死前最後一刻,那整個人都彷彿被放在烈火上炙烤一般的絕望感。他很想爬到門前,全身卻早已沒了力氣,連手指甲都被爬斷,傳來鑽心的苦楚。

可是那疼痛和死亡相比,已經差得太多。

羅遇森最後丟下的那個慶幸的眼神,戚暮這輩子也遺忘不掉,他想要看的絕對不是這個人渣在維也納上不上、下不下地混著,而是真正的——

滾出維也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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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樂之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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