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麻煩,不麻煩。」喜形於色,塔夫脫興奮的搓著手掌。
對方同意了?
對方竟然同意了!!
這真的是太好了。
「我叫陶西格,閣下直接稱呼我為taussig就好。」
在心中默念陶西格的名字,塔夫脫卻沒敢直稱其為taussig,他有些為難的看向陶西格。
身為平民他怎麼可以直呼一位貴族的名字?
「沒關係,你就叫我taussig吧!」
「是,閣下。」點頭后,突然想起陶西格還不知道他的名字,塔夫脫神色慌張道:「我叫塔夫塔,閣下稱呼我為塔夫脫就好。」
「好的,塔夫脫先生。對了,塔夫脫先生……」
「什麼?」塔夫脫下意識繃緊身體,等待著陶西格吩咐。
「您能為我買幾件衣服回來嗎?」說到這裡頓了一下,陶西格又補充道:「最好是您這樣的衣服。」
這個世界大約用的是金幣,或者是銀幣,很可惜這兩樣他都沒有。
想到這裡,摸了摸衣服,陶西格在懷中摸出一個懷錶后,又在脖子上摸到一條穿了一個戒指的項鏈。
懷錶與戒指對他來說有特殊意義不能賣,看樣子只能用項鏈交換了。
鏈子很細,是現代最常用的那種環環相扣的工藝,但對這個世界來說,這個鏈子的做工應該很精細吧!
解下鏈子后,又拆下戒指,拿起鏈子送到塔夫脫的陶西格愣了愣。
不怪他怔愣,只怪塔夫脫的神情真的是太扭曲了。
這種揉合了驚訝、震驚、狂喜、懼怕等神色的神情,讓陶西格即戒備又疑惑。
仔細觀察后發現,對方之所以會如此興奮與狂喜,並不是因為貪婪與妄念,陶西格退去戒備的同時,眼中疑惑更濃。
順其目光看向被他放在腿上的戒指與懷錶,陶西格想了想后,這才發現對方為何會如此激動。
陶西格一直帶在身上的戒指,並不是婚戒那種細細的指戒,而是貴族,或者是教皇才會帶的那種權戒。
銀色做底,青金石做面,在青金石的戒面上還鑲嵌有一個與底為同種顏色的花體字t,先不說,戒指兩邊的雕花是多麼的精細,單是這個花體字t便讓人浮想聯翩。
對方這是把他手中的這枚戒指當成徽紋戒指了嗎?
也對,這枚戒指本身就仿權戒而制,難怪對方會誤會。
至於懷錶——
他不知道,這個世界此時有沒有鐘錶這種東西,單是懷錶銀色的外殼,應該不會讓對方如此激動,所以說,讓對方如此激動的是錶殼上的花紋?
九頭龍,最中間的那個龍頭上還帶有一個皇冠,特製的懷錶,在現代或許會被人稱之為做工精細,或者是好看,但在這個時代,這帶有皇冠的九頭龍便變成章紋了吧!
每個貴族家族都會有屬於自己的章紋,不管是何種章紋,只要是章紋便代表一個貴族家族,而帶有皇冠的章紋,只有皇族,還有大貴族才會用。
也就是說,對方把他當成大貴族,甚至是皇族了嗎?
不知對方的這種猜測,對他來說是好,還是壞。
但不管不好還是壞,對他……,或者說,已是喪屍的他來說,沒有任何影響不是嗎?
又把手中項鏈向塔夫脫面前送了送,他這一送也終於讓塔夫脫驚醒的回過神來。
回過神的塔夫脫,退去眼中狂喜與震驚神色的同時,一臉驚慌的看向陶西格,平民見到貴族時的忐忑與局促也又加了幾分。
「不,不,不,我不能收您的東西。」在沒看到那兩樣東西之前,他或許會因為這條做工精細的鏈子而心動,可在看到那兩樣東西后,他已不敢在對這條鏈子再心動。
相比眼前這人,這條鏈子又算得了什麼,只要他能把這人留在家中與這人交好,他會得到更多。
所以別說是衣服了,即便是讓他奉上一切,他也心甘情願。
不是假貴族——陶西格對這個世界並不了解,身為土著的塔夫脫,可是很了解這個世界的規則。
如果他救的是位落魄的騎士,或者是貴族,他或許因為對方的落魄,不會得到實質的好處,但是他卻可以得到無形的好處,比如說讓這位騎士,或者是貴族教導他的孩子。
但是當他救的人很有可能是位大貴族,甚至是皇族時……,塔夫脫便有了更大的野望,他想成為,或者是讓他的兒子成為眼前這人的騎士。
還有什麼比這個更快成為貴族的方法?
他想應該沒有了。
塔夫脫此時十分慶幸,自己曾在路過的貴族那裡幫過佣,也很是慶幸與那位貴族的貼身僕人交好。
如若不然,他怎麼可能知道權戒這種東西,又怎麼可能知道章紋也是有區別的?
他真的是太幸運了。
見塔夫脫執意不收,陶西格便也就沒再強求,他收起懷錶后,重新把戒指穿到項鏈上戴起來。
「我會補償你的。」
聞聽此言,眼睛一亮,塔夫脫這回沒再推遲,而是忙不迭的向陶西格點了點頭。
不收果然是對了,就是不知道,這位大貴族會對他做何補償。
非常希望對方補償他為騎士,塔夫脫卻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努力壓下心中激動情緒的他,忙不迭的開口道:「閣下,您先休息,我這就問問村裡人,他們有沒有新做的合你身的衣服。」
接二連三的刺激,早已讓塔夫脫失去往日的沉穩,說完這句話后,他便風風火火的向外走去。
目視塔夫脫離去沒有阻攔,陶西格重新躺回『床』內。
一下子便陷入到乾草堆內,看著漫於臉頰兩側的乾草,陶西格微僵了一瞬。
這裡的生活條件真的是太差了。
密林蒼蒼,枝繁葉茂,普通人連行都有些困難的密林,陶西格卻行如無物。
身手靈活的穿行於密林間,耳朵動了動的陶西格,飛躥至一棵巨木上后,藏身於樹冠中。
不一會兒,蹄踏落葉的聲音便由不遠處傳了出來,伴隨著這個聲音,一個鹿群隨之向陶西格所藏身的那棵巨木走來。
邊走邊抖動著耳朵,一邊吃著嫩葉青草,一邊不忘警惕的鹿群,看似悠閑,實則從未放鬆警戒。
鹿群走近后,並未馬上攻擊,陶西格耐心的等待著對方放鬆警惕。
時機抓的很准,鹿群剛一放鬆警惕,便沖了過去,看準目標的陶西格沒有任何猶豫,身手利落的把一隻膘肥體胖的公鹿放倒在地上。
被陶西格抓住脖頸處,用力向地面按去,後知後覺發現自己被人抓住了的公鹿,不停的踢動著蹄子,試圖反擊。
憑僅這隻公鹿力氣再大,也只是一隻鹿而已,又怎麼可能斗得過已是喪屍的陶西格,未等公鹿再做反抗,陶西格便宛若猛獸般,狠戾的向公鹿喉管處咬去。
鮮血四溢,鮮甜的味道充滿陶西格的口腔,為這鮮甜之味而沉迷的陶西格,微眯起眼睛。
身為喪屍王,陶西格並非吃不了普通人所吃的那些食物,只不過這些食物對於他來說就像是飲料,味道雖好卻不能當飯吃。
相比這些『飲料』生活之物,喪屍腦中的晶石,還有異能者腦中的能量團,才是他的主食。
不過可惜的是,這個世界不但沒有喪屍,也沒有異能者,所以他只能吃生活之物了。
吞食完雄鹿的血液后,又大口吃著那生鮮之肉,吃了近半個雄鹿后,陶西格這才停下來。
沒有理會還剩下大半的雄鹿,還有那早已跑光的鹿群,來到小溪邊的陶西格,細條慢理的洗了洗臉頰后,又洗了洗手指。
在洗手的過程中,並未忽略粘在他衣袖上的血漬,陶西格微微皺起眉頭。
幸好這個世界這個時代的人,所穿的衣服都是那種耐髒的土褐色,要不然血漬可是很難洗的,畢竟這個世界沒有肥皂,也沒有洗衣粉,洗衣液不是嗎?
在水中揉搓了兩下衣袖,見血漬變淡后,便不再理會,陶西格望向雄鹿那還剩下大半的屍體,垂眸沉思起來。
生鮮的鹿肉,的確比這個世界什麼東西都混在一起,煮的好像嘔吐物似的飯食好吃,但是他總覺感,自己就好像是那喜歡吃肉的老餮,只吃到半盤子沒肉的菜,雖然飽了,卻只是半飽且並未感到滿足,喪屍果然最喜歡的還是人類嗎?
不過自從恢復神智后,他便不打算再吃人了,反正身為喪屍王的他也餓不死,那就這樣吧!
拿出一柄做工粗糙,只有一指寬且並不鋒利的小刀,陶西格打量了一下雄鹿那還剩下大半的屍體,皺眉割起鹿肉來。
剛開始並不熟練,刀用得也十分的笨拙,但是片刻后,陶西格便能夠靈活的使用小刀讓骨肉分離。
不一會兒,鹿肉便堆了一堆,覺得差不多了的陶西格,收起小刀,用柔韌的草梗綁起這些鹿肉。
這些鹿肉應該夠塔夫脫那家人吃上幾頓了吧!
沒再理會那些仍舊堆在地上的殘留物,陶西格轉身向森林外疾馳而去。
這個時間村裡的成年人都在勞作,可是村子真的是太小了,有什麼風吹草動都逃不過眾人的眼睛。
所幸塔夫脫家位於村子邊緣處又靠近森林,所以只要陶西格小心一些,便不會被人堵個正著,並拉住他說個不停。
拉了一下披在身上,據說是新織出來的,但在陶西格看來,與舊毯子沒有任何不同的薄毛氈,他推開由破木板釘成的大門,向屋內走去。
大廳,廚房,卧室,甚至是儲物室都在同一個房間,因此哪怕塔夫脫家再大也亂作一團。
讓過倚在牆角橫七豎八倒了一地的農用具,又讓過置於屋子最中間,只塔了一圈石頭的火塘,陶西格把鹿肉放到位於角落處的桌上。
桌上亂七八糟的堆了一些陶壺,還有陶碗,甚至還有幾塊未發酵的麵包,看著那好似干黑麥麵糰的『麵包』,陶西格抽了抽嘴角。
這東西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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