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做任何事,都是要付出代價的
莫溪八歲生日,靳斯年準備給她大辦。
說來也真是緣分,兩人的生日竟然是同一天。
同一個屬相,同一天生日,靳斯年覺得莫溪就是上天送給他最好的禮物。
小丫頭的到來,不是只給她生命中帶來了換樂還有……
她到自己身邊的第一個紀念日。靳斯年想給她留下一個深刻的印象。
莫溪對於靳斯年來說,不單單是朋友的女兒這麼簡單,還有一個不為人知的秘密。
總之,他把小丫頭看的很重要。上聖醫號。
從來沒有見他對誰那樣上心過,莫溪的衣食住行,幾乎都是有他親手打理。
無限的寵溺,讓人艷羨。
那天天氣很好,小丫頭喜歡大海,最嚮往的地方,就是大海,所以靳斯年就在海邊為她舉行了生日party!
碧海藍天,歡聲笑語的。一切的一切,是那麼的美好。
小丫頭請來了她的同學,很是熱鬧。
「年哥哥,謝謝你,我今天很開心,也很喜歡這個生日。這是我過的最開心的生日。只可惜爸爸媽媽不在……」小丫頭的落寞也只是一會兒,很快的她又揚起笑臉:「不過我還是很開心,因為我有年哥哥,對我很好很好的年哥哥……」
莫溪那天穿著白色的公主裙,頭戴靳斯年專門讓人為她打造的皇冠,真的像個小公主一樣,陽光下她的笑容,那麼純凈美好,值得靳斯年一輩子珍藏。
「小丫頭,這是真心話嗎?」靳斯年捏她臉頰,無限寵溺印在眸底。
「嗯!」小丫頭大力點頭:「當然了,年哥哥最好了,是以後在這個世界上對小溪最好的人了。代替爸爸媽媽守護我!」
「……你!」小丫頭都知道了?
「年哥哥,我都知道了!」
八歲了,不是不諳世事的小孩子了。
已經半年,父母杳無音訊,聰明如她,怎麼可能什麼也沒察覺。
就算是曾有跟父母聲音很相似的人給她定期打電話,但是她還是知道,那根本就不是父母。
小丫頭還是笑著,但是眸底已經有了濕意,那晶瑩在陽光的照射下,瀲灧一片。深深的刺痛了靳斯年的心,把小小的她,緊緊的擁在懷裡:「小丫頭!」
「年哥哥,我不傷心哦!」莫溪微微推開他,笑靨如花:「我真的不傷心哦,爸爸媽媽一定不想看見我傷心,所以年哥哥才一直都不告訴我的對嗎?我真的不傷心,我以後都會開開心心的,告訴爸爸媽媽我過的很好,他們不用擔心!」
說完,她拉著靳斯年往海邊跑,站在大海邊,她雙手做喇叭,大聲對著大海喊:「爸爸媽媽。你們還好嗎?小溪很好哦,因為小溪有年哥哥,年哥哥對小溪很好,你們都看的到吧?所以不要擔心小溪哦,小溪一定會開開心心的過好每一天的,拉鉤鉤哦!」
嘴角大大的上揚著,她的眼角卻有淚流出來,她用手擦去,轉身看著靳斯年:「年哥哥,我跟爸爸媽媽說過了,他們都有聽到哦,他們要我謝謝年哥哥哦。」
這樣的小丫頭,懂事的讓靳斯年心疼,原來她早就知道了,卻一直裝作不知道,甚至每次接自己特意找來模仿她父母的聲音,給她打電話的人的電話時,還總是一副很開心的模樣。
那一刻,靳斯年心裡滿滿的都是一種無法言說的感覺,只知道,以後他要更加的對這個丫頭好,盡自己所能的對她好。
他是抱著這樣的決心的,只可惜上天沒給他實踐的機會,因為小丫頭丟了。
是他把小丫頭弄丟了。
只是接了一個電話的空檔,小丫頭就不見了,無論怎麼找都找不到了。
電話是白樺打來的,因為某些原因,她背著小丫頭去接,卻沒想到,等他回來的時候,小丫頭竟會不見了。
有同學說,她剛剛還在呢,突然就不見了。
十三年前,又是在海邊,根本就沒監控什麼的,把這一切記錄,找了很久,在一塊礁石後面,發現了她的鞋子。
看到她鞋子的那一刻,靳斯年簡直目呲俱裂。
花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沿著整個海域尋找,恨不能把大海給翻個底朝天,可是卻根本就無濟於事。
找了整整一個多月,生不見人,死不見屍,除了那隻粉色的小皮鞋,什麼都沒找到。
那個時候,好多人都說他瘋了,光是花在找莫溪身上的財力,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就高達好幾百萬。
甚至還跟黑道扯上關係,跟顧皓天認識,也是在那個時候,他讓顧皓天幫助自己尋找,只可惜仍舊是杳無音訊。
確認的知道莫溪下落,還是在一年多以前,他來找顧皓天,在路上的一個無意間的擦肩而過。
雖然時隔多年,當初的小丫頭,如今早已變了模樣,但是他幾乎是一眼就肯定,自己找了多年的丫頭,就是她。
那個挽著別的男人的手臂,跟他擦肩而過,卻一點也不認識他的美麗女孩兒,就是他的小丫頭。
因為她長的跟她的母親,是那麼的相似。
那一刻,靳斯年說不出心中的感覺,十多年的尋找,認識他的人明裡暗裡的都勸說,小丫頭已經凶多吉少,不要再執拗了,可是他不信,他堅信他的小丫頭還活在這個世界上,就在一個他不知道的地方,等著他去找她。
這不,果然是她,當即他就讓人調查。
當看到調查結果的時候,靳斯年簡直哭笑不得。
真的是她,真的是他的小丫頭,這些年,他不是第一次來H市了,顧皓天這個黑道大佬,還是當地人,居然都沒有發現小丫頭,遠在天邊實際近在眼前。
這一切都要歸功於寧振東。
寧振東本來有一個女兒的,和莫溪同歲,就叫寧夏,只可惜被綁匪綁架了,贖金交了之後,沒想到對方會喪心病狂的說話不算話,受傷的寧夏,植物人躺在醫院大半年,最終還是……
寧夏是寧父的寄託,當年生產她的時候,妻子撒手人寰,他把對妻子的感情,全都寄托在女兒身上,沒想到女兒小小年紀,竟然也會……
撿到莫溪那天,正好是她女兒離開他整整一個月的時間,當時他是在A市出差。
女兒也喜歡大海,他在海邊緬懷女兒,沒想到會遇到一個被浪花捲到他腳邊的女孩兒。
女孩兒雖然呼吸羸弱,卻還是活著的。
女孩兒跟女兒歲數相仿,他好像找到了感情的寄託一樣,認為這是上天把女兒還給他了。
不知道那時候怎麼會有那樣的想法,只想著趕緊把她帶回家,可能是失去女兒的心裡陰影作祟吧,他誰也沒告訴,甚至連醫院都沒去,害怕這是誰家丟的孩子,如果去醫院就會暴露目標,到時候女孩兒家人找來,把她要走怎麼辦。
沒有報警,沒有理會女孩兒的家人找女孩的心情,他就帶女孩兒回了H市,說來也是巧,他此次去A市出差,是開的私家車,所以幾乎是不聲不響的,他就把莫溪變成了自己的女兒寧夏!
就是那麼的自私,他只顧著自己,帶走了本不屬於自己的莫溪。
特別是當她醒來以後,什麼都不記得了,名字,父母,哪裡人都不記得了,這讓寧振東更覺得,這真的是上天把女兒還給他了。
理所當然的,他讓莫溪變成了寧夏,害怕被人發現,他幾乎對她進行了變態一般的隱藏,剛到他身邊的前兩年,他騙小丫頭,她有畏光症,不能見陽光,所以只要出了寧家門,小丫頭都是帶面紗的全副武裝的,後來,隨著她漸漸長大,他才放心來,就這樣一直過了十三年。
回憶到這裡,兩個同樣把寧夏當做生命之重的男人,互相看著彼此,一個眼中是蝕骨殺意,一個眼中有後悔。
「寧振東,十三年,你竟然私藏她十三年!」或許他卻是有點狠,不管怎樣,這十三年,寧振東對寧夏不錯,不比他做的差,只是……
十三年的分離,四千多天的煎熬,只要一想到這些,他覺得怎樣做都不過分!
做任何事都是要付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