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少爺,李姑娘。」前頭傳來賀福的聲音,「前頭有個茶亭,下來休息一下吧,馬也得吃點東西,喝喝水。」
紀頤溯道:「那就停一下。」
這時間茶亭沒別的客人,老闆夫婦都上前招呼,給幾人奉上清茶跟饅頭,又把馬牽到旁邊去餵食乾草。
羊草自然不敢跟主子同坐,拿起自己那份,想到角落桌子去,卻是被李知茜一把拉住,「坐下吧,什麼時候了。」
李知茜其實很餓,但吃不下,只拿起茶喝了一半,桌上東西便沒再碰過,老闆來說,馬匹已經餵飽,正預備再上路時,羊草哎喲一聲,「店家,凈房在哪?」
看著她直衝茅房,才剛出來又抱著肚子走回去,到羊草一邊說著自己昨天不該貪吃,一邊第三次進入凈房,始終鎖眉的李知茜忍不住也笑出來,但很快的,又笑不出來了——大道遠遠的,看得出有一撥人,速度很快,一般人不會有這樣的催馬速度。
李知茜這時也知道是怎麼回事。
自從被田大人看上后,這十幾日也已經心力交瘁,見對方不要臉到出動官兵,除了嘆氣,無法做出任何反應。
紀頤溯也看到了,越來越近,帶頭的竟然是官兵。
「紀公子去後頭躲躲吧,免得被我牽連。」自己是逃不了了,但不想連累別人,紀頤溯已經幫她了,誰知道羊草在這時候鬧起肚子,而造成問題的烤肉,是她自己昨天想吃弄的。
「我本就是為了這件事情而來,怎能在這時候躲。」
李知茜有點想笑,她知道這無緣的前未婚夫對自己有好感,但都這時候了還不躲,也算難得。
想想,其實也沒啥關係啦,京城風氣本就開放,男女同桌算不上什麼失德,那些衙役也就覺得她不識抬舉,應該也不至於為難於他,最多也就是被揍幾下而已,二十一歲的人挨幾個拳頭,不妨事。
看著那群人,李知茜有點感慨,「不瞞紀公子,我剛離開馨州時,每天就是詛咒紀家倒大霉,可這兩年多,我都沒怎麼想起了,京城真是很有趣,我原本想在京城過一輩子的。」
紀頤溯聽她說起詛咒紀家,也沒生氣,「姑娘肯定過得很好了。」
「這倒是真的,到了京城,四處玩遍,確定要住在京城之後,才請人找了房子,一開始是找了翡翠巷,名字是挺好聽的,不過地方很窄,可石揺館整建太花錢了,只能省一點,大概一年前,我才買下梨花巷那裡,想說接下來都要住在這裡,花了時間去翻修整新,別說傢具,就連窗紙都是細心挑過,可沒想過,房子都還沒重新上過漆呢,我就得棄屋逃了。」
「放心吧,姑娘拿得回來的。」
李知茜狐疑,民不與官斗,難不成他搭上比田三司更大的官?
這樣想來,好像也有可能,不然這種情況,除非是仇人想留下來看熱鬧,否則正常人都會跑。
剛剛在梨花小巷時他是怎麼說的,就是為了田大人的事情而來。
一群人很快由遠而近,接著翻身下馬。
李知茜認得其中一個,那日在王爺府他跟在田大人身邊,是保鏢般的人物。
那人跟領頭衙役一個點頭,領頭衙役便往前,一個拱手,「李姑娘身分已經是田大人義女,實在不宜在外,還是讓下官護送回去吧。」語氣雖是客氣,但卻是不容置疑。
紀頤溯往前一步,對著領頭衙役問:「敝姓紀,大人貴姓?」
一個眼色,賀福立刻抽出隨身盒子中的一層,遞了上去,笑說,「各位官爺一路辛苦,一點心意,請各位喝點茶。」
紅色錦鍛上滿滿碎金子,這要換算成銀子,四五百兩跑不掉。
那十幾個衙役一看,表情頓時不同了,不管銀票還是珍稀首飾,都不算好用,進出錢莊或者典當,被看到了都要交代來處,碎金子卻是不用,算算,一人至少可以分得三四十兩,足足是兩年的月銀。
領頭衙役進門時見紀頤溯一副凜然的樣子,所以沒動手,此刻看到那層碎金子,態度自然更客氣,「我姓文。」
「文大人說李姑娘是田大人義女,不知道可有文書?」
「自然有,這天子腳下,誰敢亂來呢?」這有錢傻子想英雄救美,不要緊,看在那盒孝敬分上,給他看看文書,好死心——田大人既然想把她弄進府,自然也都查好了,這李石榴本名李知茜,父親是先皇時期的京生,父親跟祖父都已經不在,這種女孩要弄入府中,再簡單不過,安個「照顧孤寡」的名字就行。
紀頤溯接過文書看了,的確是收為義親的文憑,只不過在子女那邊,卻不是李知茜自己畫押,而是戶部二司蓋了官章——這種文書當然是有的,不過通常是因為義子女年幼不會寫字,故會由戶部二司直接蓋官章,表示雖然沒有孩子親簽,也算有效用,的確算是入戶子女。
紀頤溯看完,把文書還給文姓衙役,「不過官爺,我這也有幾份文書,請官爺看看。」
賀福又趕快呈上。
文姓衙役接過一看,整個臉都綠了,又看了第二遍,對旁邊的人吩咐了幾句,對方很快翻身上馬,朝京城的方向奔去。
紀頤溯見狀,朗聲道:「店家,有什麼吃的喝的,都拿上來,沒有的話,想辦法張羅一下午飯。」
那文姓衙役知道一時半刻也走不了,率先坐下,其餘人見狀,也紛紛落坐。
銀子的魅力是很大的,雖然時間耽擱,但卻是沒人臭臉,甚至有人開始吃起茶亭的乾糧跟包子——這姓紀的一出手,人人差不多都能拿到兩年的月銀,老實說,個個心情好得不得了,心情好,嘴角自然藏不住笑,講起能給家裡添什麼東西,更是不得了。
李知茜也坐了下來。
原本食不知味,但現在覺得有戲,感覺餓了起來,拿起饅頭慢慢咬。
等老闆的炒雞肉端上來,李知茜終於忍不住,「紀公子,你給他看了什麼?」
「給他看的是紀李兩家的約婚書,還有你名下那塊地的變更。」
李知茜睜大眼睛,「約婚書不應該無效了嗎?」
她記得無效了啊,紀頤溯的大丫頭傳出有孕消息沒多久,姑姑與姑丈,連同官媒一同前來,奶奶,二叔父,二嬸嬸代表李家,等官媒行文,核定退婚理由,大家再次簽名蓋手印,婚事就算取消。
至於之前的約婚書,要存要毀都無妨,反正退婚書已經存證,日期又比較後面,自然是以新的為準,只是一般人不會留著就是了,又不是什麼值得紀念的事物,留著幹麼。
「退婚書總共三份,李家,紀家各一,官家存一,這三份都已經燒毀,退婚書既然已經不在,那麼約婚書自然就有其效力,紀家的,一直在我嫡母那裡放著,至於官府,紀李兩家都沒人去官府那邊提出申明,所以存文還在,三份存二,已經足夠,給那衙役的,是我嫡母手上那份。」
李知茜傻眼,這啥狀況?
所以他的意思是……是……
約婚書有效,那不就代表他們依然是未婚夫妻,他說就是為了田大人的事情來,是想用婚事逼退他吧。
嫁給紀頤溯嗎?
客觀說來,其實沒得挑毛病,他年輕有為,外貌俊秀,也不過才見幾面,知道她有難,立刻趕來,還做了諸多準備——只要紀李兩家的約婚書有效,那麼即使是田大人那樣的高官也動不了她,無父無母,可由戶部二司作主,以「無人照顧」的理由收義親,但是未婚夫跑出來,那就另當別論了。
文姓衙役應該是派人請戶部官員過來鑒定真偽,只要戶部官員確認那上面的官樣印章都對,而她也承認,那她就是有婚約的人,有丈夫的女子,又怎會無人照顧呢?屆時,那張由戶部強行蓋印的義親文書自然得作廢。
他人沒什麼不好,但想起他嫡母跟他親娘,就忍不住覺得阿雜,兩人都為了兒子先後想害死她,她又不是什麼善良小白兔,肯定記恨的,以後在紀家看到她們一次就不爽一次。
姑姑那邊,誠實來說,真的好難面對,英年早逝的親哥遺留下來的孤女,就這樣賣了,好笑的是她拿到那塊地時,還以為姑姑真心疼她,沒想到是那時就想害她了。
嫁入紀家,以後姑姑就是婆婆,得早晚問安,要跟個害自己的人早晚問安實在是想到就不爽,不過,無論如何,都比進入田家當義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