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們都要幸福
「真的要走?」趙念宇再次確認妖妖的離去。
「我的能力有限,無法勝任廣告公司的工作。」她說。
「怎麼這麼說?是不是覺得在宣傳部太辛苦?你只要渡過3個月的試用期就可以轉進別的部門了。」他還是想留住她,畢竟妖妖的能力是有的。
妖妖依舊搖頭。
「你說說啊。」他問譚瑞峰。譚瑞峰看一眼妖妖,笑答:「這是妖妖的決定,還是由著她吧。」
妖妖沒有跟公司的員工告別,她無聲無息地跟著譚瑞峰離開。妖妖不想再見段飛揚,他們之間見多了只能是傷害。
譚瑞峰陪同妖妖回到了她的家。妖妖家的生活條件很富裕,這在譚瑞峰的意料之中。她的家座落在城市邊的郊區,有一幢上千平的別墅。妖妖的父母跟聶凱的父母差不多,雖然不及聶凱家庭那麼富有,卻也是有著20年從商經驗的企業家。
妖妖有個大她5歲的姐姐,3年前已經成家生子。譚瑞峰來到時,正巧妖妖的姐姐回娘家來玩。
妖妖的家人見到譚瑞峰第一眼就喜歡上了他。特別是妖妖的父親,很喜歡跟譚瑞峰講話。他智慧,明朗,是一個才華橫溢,英俊有為的青年,妖妖一家人很中意他。
「你的父母是做什麼的?」妖妖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
妖妖一直覺得譚瑞峰的家境並不好,從他在大學勤工儉學能看的出來。可是妖妖的家境有限,父母一直希望她找一個起碼門當戶對的男朋友。老爸說,「結婚時,他家拿多錢咱家就拿多錢。底限是20萬,不算房子和汽車。」
對於女孩而言,父母能提出這個條件已經是不錯的了。文文結婚時,她的家裡除了簡單的嫁妝外並沒有陪嫁給她多餘的錢。在老一輩的觀念里,女兒生下來就是別人家的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給多少也都是給別人。
因此許多女人結婚時,父母不僅不會給錢還得向男方索要一些聘金。就像賣女兒一樣。
妖妖的父母是開明的長輩。他們從不干涉妖妖的感情生活,對妖妖的婚姻也持以慷慨的態度。畢竟她家只有兩個女兒。妖妖的姐姐結婚時,男方家裡出了80萬,並準備了一幢170平的樓中樓以及一輛奧迪A6。父母也就隨著姐姐的陪嫁跟過去了80萬的銀行卡。媽媽說,妖妖結婚的標準至少也得跟姐姐的差不多。
看著父母們開始盤審譚瑞峰的家境,她覺得這是在給他難堪。她不該魯莽地答應他的求婚的。
「我的父母跟二老一樣,都是從業20幾年的生意人。」他靦腆的回答,似乎不願意提起他的家事。這個回答出乎妖妖的意料。
妖妖的母親反倒很是高興。「是嗎?那太巧了。你父親是做什麼生意的?」
「是做皮草生意的,有一家自己的皮草加工製造場。」
「你的母親也幫忙打理生意吧?」
「我母親~她去世了。」
長輩們不好再多問。晚上,當所有人上樓休息,妖妖與譚瑞峰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彼此沉默。她就要嫁給他了,在這之前,他們必須互相了解。
「我的媽媽是自殺死的。」他的第一句話就令妖妖震驚,她不知道該不該有所反應。
「媽媽的死,我爸爸要負全部的責任。媽媽很愛爸爸,他們結婚時一無所有,甚至連一張像樣的床都沒有。媽媽陪爸爸渡過了最艱苦的日子。直到開始經商,我們家的生活才一天天的好起來。我們家最開始更換的東西是洗衣機,然後是電視,接著是冰箱,最後更換的是房子。那時我9歲,跟隨爸爸媽媽從住了多年的小平房搬進了一百多平的樓房。
那時,所有親戚鄰居都羨慕我們。他們說我們幸福,所我有個能幹的爸爸,有個享受的家。
那時我也是這麼想的。有錢真好,他能滿足一切你想要的東西。可是我們的幸福很短。搬家不久,爸爸就開始整日不歸,媽媽也開始習慣於一個人獨守空房。一年後,爸爸決定跟媽媽離婚。理由是,他富裕了,想要換個老婆,僅此而已。
當時我只有10歲。媽媽是個保守的女人,被丈夫拋棄,她也就走投無路。一天夜裡,媽媽喝葯自盡了。我是第一個發現的人,發現時媽媽已經與我天人永別。」
「媽媽死了,爸爸很快娶進了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我因為不想看見他們而多次離家出走。後來,姨媽怕我走向墮落,便將我接到了她家住。至始至終,我都是在姨媽家裡長大的。」
「父親當然不會不認我這個兒子。他按月支付姨媽生活費用,還定期給我的銀行卡里存錢。這麼多年來,我沒有花過他一分錢。從上初中起,我就利用假期時間到各種各樣的工作崗位打工。我將那些微薄的錢積攢起來,支付整個大學的學費。」
「那你為什麼不住一宿舍?那裡每年宿費只有500元,而四舍費用是1000元。」妖妖問。
「因為一舍人多,我喜歡寧靜。」他靜靜地說,一臉孤寂。
「不過你放心,我不會委屈你的。之前我就想到你的家庭環境很優越,我早有心理準備。為了你,我願意接納父親的錢。」他望著她。妖妖於心不忍。為了她,他居然肯放下自己的驕傲。而金錢,妖妖其實並不在乎。
「我不能這麼做,我不希望你為了我改變你的人格。」她拒絕,她不能那麼殘忍。
譚瑞峰搖頭輕笑。「你便是我的人格。父親只有我一個兒子,我結婚他不會虧待我。何況這麼多年我都沒有花過他一分錢,他心裡很清楚。放心,我會滿足你的父母。只是,我要有自己的事業。我不會接受你家的,也不會繼承我父親的。我會靠我自己的能力給你一如既往的幸福生活,絕對不會苦了你。」
譚瑞峰保證,妖妖卻不關心這些。她不是個勢力的女人,更不是個貪圖榮華富貴的女人。她愛段飛揚,願意嫁他,甚至沒有考慮過對方的家境到底如何。如果段飛揚肯娶她,即使他是乞丐的兒子她也願意與他浪跡天涯。同樣的,她更不可能勉強譚瑞峰什麼。清貧她不怕,苦難她也不怕,她只怕譚瑞峰太委屈,她只怕會辜負這個男人的愛。
為了妖妖,譚瑞峰15年來頭一次給他的父親打電話,並告之他想結婚的消息。對方劈頭就問妖妖的家境如何。這是個勢力的社會,越是有錢人越講究門當戶對。當得知妖妖的家境比起他們有過之而無不及,譚瑞峰的父親連連答應。
譚瑞峰將妖妖帶到了家人面前。妖妖的家境給她增添了不少地位。譚瑞峰的父親,姑姑以及許多譚瑞峰很少來往的「親人」都對妖妖和藹可親。在這之中,真正和藹的只有譚瑞峰的姨媽。她的身上有媽媽的光環。
譚瑞峰的姨媽是個年過50的婦女,已經有一個正念大學的女兒。她對譚瑞峰的感情深如母子。
「小峰是個可憐的孩子,10歲起就面對那麼多的事情。他那個沒有良心的爸只知道找女人。10年裡,他結了3次婚。後來索性婚也不結了,三天兩頭換一個,一個比一個年輕。唉~不知道現在的小姑娘心裡都想些什麼,為了那屈屈幾個錢,居然願意賠上自己的青春和一個50多歲的老頭子在一起。」
姨媽對著妖妖感慨。她自己也是年輕人,卻無法回答姨媽的問題。
「小思啊,聽姨媽說。小峰是個好孩子,其他孩子身上有的毛病小峰一個也沒有。這孩子立事早,懂事。什麼抽煙打架早戀,小峰從來都沒有過。可是我也知道,這孩子心裡孤獨啊。你可能是他唯一的女朋友,我也看得出他很喜歡你。相信我,你會幸福的。你也答應我好好對小峰,讓他幸福好嗎?」
妖妖被動地點頭。她不願令一個「母親」失望,她卻害怕那所謂的「幸福」。她連自己是否真的要嫁給譚瑞峰都不知道,又如何帶給他幸福?——
譚瑞峰帶著妖妖來到了公司總部所在的城市,他向總部申請調動,並順利的轉到了這裡。妖妖說,她想在新鮮的地方生活。於是譚瑞峰在市區買了一棟單層130平的樓中樓作為新房。他們將設計與裝潢交給了裝修公司。譚瑞峰向公司請了長假,整天帶著妖妖出入各家婚紗影樓;服裝場;電器商行以及傢具城。
和男人一起逛街是很幸福的,妖妖第一次這麼認為。譚瑞峰是個細心而又精明的男人。他會在妖妖猶豫不決的時候給予正確的指點,也會在妖妖露出歡喜的眼眸里發覺她想要的東西。譚瑞峰慷慨,凡是妖妖喜歡的東西他都毫不猶豫地買給她。但他和段飛揚不同,他選最好的卻不盲目的要最貴的。
這點,妖妖很同意。她從不贊成段飛揚那種盲目花銷的做法。想起段飛揚,妖妖原本明朗的心情又變得烏雲密布。
「在想什麼?」譚瑞峰從身後擁抱她。他發現,妖妖很喜歡站在窗前眺望著遠方。她似乎在看什麼,又似乎什麼都沒看。
妖妖輕輕將他推開,她不習慣他這樣的親密。譚瑞峰沒有勉強,他從不樂意勉強她任何事情。
「我們可不可以不舉行婚禮?」妖妖說。
「你~」他以為,她要取消他們的婚約。
「我希望旅行結婚,我討厭婚禮的奢華以及人走茶涼的感覺。」譚瑞峰為她的解釋而驚喜。他也同樣不喜歡婚禮的熱鬧,越是熱鬧越是覺得悲涼。
「你想去哪?」
「去巴黎,再去趟杭州。我想把我夢中的兩個地方都瀏覽一次。」妖妖從小就想去巴黎,她也很想去杭州。她喜歡紫菱與費雲帆在巴黎的相遇,也喜歡白素貞與許仙在西湖的一見鍾情。
譚瑞峰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妖妖的請求。她的夢想就是他一生的追求。
三月,春暖花開。他們的新房正式完工。郝曉做為妖妖的閨密參觀了他們的新房。
妖妖喜歡藍色,因此整套設計思路全部以海洋風格為主。他們採用了現代簡潔的設計方案,從傢具到家電的購置都是最前衛最現代的產品。
「你的家裡為什麼這麼多小熊?」郝曉好奇地問。不管是書櫃,電視櫃,還是擱板,餐桌。每個地方都離不開熊的「足跡」,真的很幼稚。
「因為妖妖喜歡小熊啊。」譚瑞峰替她回答。他的手機響起,譚瑞峰做了個抱歉的表情,然後開門離去。
郝曉繞著二樓的書房仔細打量。
「咦?這是~」她將目光停留在一架貝殼堆成的比翼鳥裝飾品前。這是妖妖生日時段飛揚送給她的。
「這是段飛揚送給我的。」她說。面無表情。她不想提起他。但為了說明她忘記了他,她勉強自己這麼做。
「你還沒有忘記他?」郝曉面對著她。
「沒什麼不能忘的。我已經把折給他的紙鶴統統燒了。那有3萬次的思念,如今已經灰飛煙滅。我把他送我的抱枕拆了,那有我們快樂過的痕迹,如今已經不復存在;我把他的枕頭扔進了垃圾堆,那有我朝思暮想的眼淚,如今已經不知去向。」
「可你還是留下了這架比翼鳥。你還是希望你們可以一起飛。」她了解她,所以這麼肯定。
妖妖低頭不語。她希望自己可以乾脆的斬斷對段飛揚的痴迷,她扔掉了一切,燒掉了一切,卻還是放不下對他的愛。
「如果後悔,現在還來得及。不要學文文,那樣你會後悔的。」郝曉勸她。
「女人真正的幸福應該學會被愛。」她自欺欺人地說。
「那種幸福是你真正想要的嗎?在你成為女人之前,你最好想明白你要被什麼人所愛。到底誰的愛才是你的幸福。千萬不要把幸福葬送在固執中,那樣你會過得很辛苦。」
妖妖沉默。段飛揚那麼傷害她,她居然還是放不下對他的感情。他那麼羞辱自己,她還是企盼著和他的未來。
她真的想和他永遠不見,可是永遠不見是否真的代表永遠不再想念?
譚瑞峰迴來,看到面對面站立的郝曉和妖妖。
「在聊什麼這麼嚴肅。」他走過來,輕擁著妖妖。郝曉知道,妖妖並不喜歡他碰觸她。但她不能拒絕,他是她的未婚夫。
「我在警告妖妖考慮好到底要不要嫁給你。」她玩笑般地實話實說。譚瑞峰卻笑不認真。
「是該想清楚。你要考慮好要不要幸福。」他說。
妖妖震撼,是呀,她到底要不要幸福?
「我的朋友剛才打了電話,他說我們下個禮拜一可以去辦結婚手續。」
郝曉望著妖妖,她的臉色沒有任何的喜悅。
「妖妖?」劉旭的QQ頭像晃動。她沒想到會在這個時候碰見他,他們已經三年沒有聯繫過了。
「真的是你?我是不是在做夢?」妖妖興奮地說。
「我也覺得不可思議。我很少看到你上網。」
「我很忙,平時沒有多少時間。」畢業后的妖妖不大上網,有時上也不會開QQ。她覺得沒有什麼人可以跟她聊天。
「過得好不好?」劉旭問。
「還可以,你呢?」
「挺好的。我在鞍山,跟同事們合租了一間房子。我本來是上來找些東西的,沒想到會遇見你。」他說。
「你見沒見到飛揚?」劉旭問。
「沒有。」她違心地說。她不知如何解釋上次他們的不歡而散。
「我以為你們會再相見。我有直覺,你們會相見的,因為你們相愛。」他的直覺很靈。他們的確相見過,卻因為相愛而再次分手。
「你有他的電話嗎?」妖妖問。她發現,上次的相逢除了傷害以外,她一無所獲。
「133*****7875。朋友們催我了,我有事要出去一下。有時間跟我聯絡啊,我的電話是139****0627。」
「我記下了,有空跟你聯繫。」
興許是郝曉白天的話勾起了妖妖的思念。看著那架比翼鳥,想起曾經歡笑的片片回憶。妖妖開始瘋狂想念段飛揚。她愛他,無論怎麼逃避都躲不了愛他的事實。
此刻她開始原諒段飛揚那晚對她的傷害。如果一切都是因為愛,那就沒有罪過。
妖妖想給自己和段飛揚的未來一個機會。只要段飛揚對她說實話,她願意拋開一切。
「我愛你。只要你同樣愛我,我願意跟你遠走高飛,生死相隨。」
妖妖滿懷期待地等候著段飛揚的回復。等待的過程里,她甚至想到了他們的未來。在一個簡陋的小平房裡,她為他煮上一碗熱騰騰的雞蛋柿子湯,用笨拙地手藝趕出一張油乎乎地早餐餅。她做他的妻子,他是她的老公。他們幸福地一起觀賞窗外的禮花。
一天,兩天,妖妖等了一個星期。段飛揚並沒有回復她的愛情,且一點訊息也沒有。
她與譚瑞峰結婚登記的黎明,妖妖從手機中將段飛揚的名字列入了黑名單。她要永遠的記恨他,永遠的記恨!——
妖妖和譚瑞峰沒有舉行婚禮。正日子那天,兩人攜手乘上了前往法國的飛機。旅行很美好,可以忘卻心裡的惆悵,所有的煩惱。
一個月後,他們旅行歸來。郝曉和「317」的室友們前來祝賀。她沒有將結婚的事情告訴「516」的任何人,她害怕段飛揚知道她徹底的背叛。
「給咱們講講做新娘子的感覺如何?」文書跟姐妹們坐卧在妖妖奇大無比的新床上。他們趴的趴,仰的仰,坐的坐,躺的躺,造型亂七八糟。雅莉將房門關上,把譚瑞峰和他的朋友們鎖在了樓下。
「郝曉結婚那麼久,她的經驗應該比我十足。你們應該問她。」她把問題拋給了郝曉。
「你是新娘子好不好?我結婚都快三年了,跟你可不同。」她抗議。
「你有婚禮我沒有嘛,再說你是最漂亮的新娘。」
「旅行結婚難道不是結婚?真要是幸福的,新娘都是最美麗的。」趙丹無意地說,卻正中大家的避諱。
雅莉拽拽她的衣袖。趙丹卻並不認為自己有錯。
「既然結婚了就別想不開心的事情了。你既然選擇了他就認定他,否則你不會快樂的。」她告訴妖妖。
妖妖臉埋在被子上,沉默不語。
「你們的蜜月開心不?」郝曉趴在耳邊問。
「開心。我是吃邊天下無敵手,到一個地方吃一個地方。短短一個月我都胖了。」妖妖摸摸臉蛋。為了防止譚瑞峰知道她在使用減肥藥,旅行前她將葯留在了家中。誰知這個減肥藥這麼可怕,一旦停止不僅體重迅速增加,而且胃口出奇的好,看到什麼想吃什麼。因此一個月下來,妖妖胖了不少。
回來后,她急忙再將減肥藥撿起。她也很煩心,自己有一天會不會吃死在減肥藥上。
「除了旅遊,美食,其他的呢?」郝曉又問。
「還有什麼?坐車?那都在睡覺!」妖妖不解。
「笨吶!她在問你的蜜月開心不?這都不懂!」趙丹叫嚷著。「你小聲點,樓下全是男人。」雅莉小聲警告她的大大咧咧。妖妖終於明白她們所謂的「蜜月」是什麼。
妖妖不開心地轉過臉。
「不好意思啦?」郝曉湊過去,妖妖的臉色是沉悶的並不是羞澀的。
「我們並沒有那樣過。」妖妖說。全場怔忪。
「怎麼可能?」郝曉覺得不可思議。「他不行還是你不行?」
面對這個問題妖妖很難堪,卻也很無奈。「我沒辦法。我不能接受和我不愛的男人那樣子,就算只是接吻我也做不到。」
女生們終於明白了妖妖的心思。
雅莉嘆息。「妖妖,你是不是後悔嫁給譚瑞峰了?」她不知道。也許是,也許不是。
「別這樣。你既然跟他結婚了就不該再想段飛揚。如果你那樣,你是背叛了譚瑞峰。」
朋友們這樣警告妖妖。她已經背叛了段飛揚,或許她不該再背叛譚瑞峰。「317」難得齊聚一堂,她們在一起瘋鬧,嬉笑,好像自己仍是那個無憂無慮的大學生,好像她們從來都沒有分開過。
知心的朋友無論分別多久都不會覺得疏遠。即使半輩子不見,她們依然有許多的私密話可以互相坦誠。
妖妖想念文文,想念和她同床共枕的日子,想著她們的眼淚。
文文給妖妖寄來了一份新婚禮物。那是一張2米乘以1米的十字綉挂圖。挂圖的內容是春天的山水與城堡。兩個扎著馬尾的黃髮少女蹲在小河邊,她們的頭靠在一起,似乎在說著什麼悄悄話。陽光很足,可以感覺到畫面的溫暖。河流的對岸有一座美麗的城堡,城堡的附近有挺拔的山峰,翠綠的田野,艷爛的小花。
好像是童話,而她和文文則是童話里的女孩。
「妖妖:
你看見女孩頭頂的天空了嗎?那天空很高,它在萬物之上。那天空很近,你只要伸手就可以觸及它的存在。
妖妖,女人的幸福並不是只有被愛。愛其實也是一種幸福。有一天,當你覺得幸福很遠,請伸出手觸摸你頭頂的天空。只要你勇敢的伸出手,幸福就會永遠在你身邊。」
妖妖伸手輕撫著畫中的天空,她對文文的書信感到迷茫。文文想要告訴自己什麼呢?「女人的幸福並不是只有被愛,愛其實也是一種幸福。」她是不是後悔嫁給梁斌了?她是不是在告訴自己,愛才是真的幸福?
送走了昔日同居一室的朋友們,家裡又恢復了冷清。看著客廳里狼藉地茶杯,妖妖真正理解了人走茶涼的含義。
夜裡,妖妖抱著視死如歸地心情準備獻出自己。譚瑞峰並不想勉強她。只要她願意,他可以一輩子不碰她。他只想愛她。
妖妖覺得這對他不公平。他娶了自己,她就理應為他獻出一切。她同樣的閉上眼睛,懷著的卻是不同的心情。在段飛揚的懷裡,妖妖是羞澀的。在譚瑞峰的懷裡,妖妖是掙扎地。妖妖勉強自己不要哭,她不想讓自己那麼的狼狽。想起多年前她因擔心自己沒有處女膜而找醫生檢查,想起多年前段飛揚為了檢查自己而差點將她強暴。妖妖覺得自己的一生就像個白痴。
譚瑞峰竭盡所能的討好妖妖,可他無論怎樣努力,燃燒的只是他自己。他無法理解妖妖的痛苦,他以為那只是妖妖變成女人之後幸福的眼淚。
激情過後,譚瑞峰將妖妖抱緊懷中,他擦拭著妖妖眼角的淚水。在她疲憊睡去后,妖妖在夢裡說出「我愛你。」
他幸福地摟著她,而這句「我愛你」卻不屬於他。
清晨,妖妖抱著床單上的「紅玫瑰」嘶聲痛哭。她終於背叛他了,她再也不是他的小丫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