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準備妥當
聽到李秀滿讓我叫父母過來討論和約的問題,我回了一聲:「恩好的,我這就打電話回家」便從口袋裡掏出父親給我買來的手機,熟練的按上父親的電話號碼,等電話接通後跟父親說了一下事情的經過,電話對面的父親聽完我的述說沉默了好一會後才開口說道:「你在那等會吧,我和你媽媽現在就過去,具體的事情到時候在說吧」
「好的」掛斷電話后我開口對正等著消息李秀滿說道:「我父母說現在就過來了」
聽我說父母現在就過來后,李秀滿引著我到沙發上坐下說道:「恩你父母說等下就來是吧,那就先在這坐一會吧,順便我們聊聊」隨後又對站旁邊一直沒有說話的大鐘哥說道:「大鐘啊你也坐下吧」
等多坐好后,不知道李秀滿從哪得到我會創作歌曲和寫劇本的消息,開口詢問我道:「雲飛啊聽說你會自己創作歌曲和寫劇本?」
見李秀滿這麼問,想想也沒什麼好隱瞞的,畢竟自己前世還是蠻喜歡S-M公司里的幾個歌手和組合的,以後免不了要為他(她)們寫幾首歌的,於是我實話實說道:「恩,不過還不是很好,歌曲方面就只會創作我自己擅長的RAP,其他的因為沒有老師教過所以不怎麼會,至於劇本那是我寫著玩的」我這麼說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畢竟沒經過系統的培訓,我現在只能剽竊出前世的音樂和創作出比較簡單的RAP,而劇本就更不用說了除了知道幾部前世比較火的電視劇和電影外我哪能自己創作啊,不過要是經過系統培訓的話,再加上前世讀過那麼多的小說,我相信自己應該能創作出一個好的劇本。
聽我這麼說,李秀滿眼睛一亮道:「哦?你會創作RAP歌曲?現在能唱首你自己創作的給我聽聽嗎?」
聽見李秀滿的要求后,我沒有猶豫的說道:「好的」說完便開始唱起了自己創作的一首RAP歌曲,不過大概是沒有伴奏和音樂的關係效果不是很理想,唱完后我便望著李秀滿等待著他的評價。
等我唱完好一會過後,李秀滿才慢慢開口對我說道:「恩還不錯,歌曲雖然不是很好,不過在你這個年紀能創作出這樣的歌曲也算是天才了,等你父母同意后我會跟環球那邊聯繫讓你系統的培訓一下創作能力」
聽了李秀滿的評價后,我也知道自己的能力所以沒說什麼,等到他說要讓環球系統的培訓我一下時,我不禁一楞沒想到還有這好事,剛剛我還在為到時候怎麼才能得到關於這方面的系統培訓而苦惱呢,一聽連忙開口說道:「那真是謝謝您了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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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聊了一會後,前台小姐打來電話說我父母到了,李秀滿便讓她領著他們上來,等父母進屋后首先是我跑上前去給父母行了一禮,隨後便是李秀滿還有大鐘哥跟父母打起了招呼,等到大家坐好后,李秀滿首先開口對父親說道:「項先生,我想這次找您來的原因,您兒子云飛應該跟您說過了吧?」
聽見李秀滿這麼開門見山的說話方式,父親也直接說道:「是的,不過我和他母親商量過了,結果是不同意讓他去美國,畢竟他現在才12歲還不能獨立的照顧自己,而且去到美國接受培訓的話他的學業怎麼辦?」
見父親這麼說后,李秀滿沉默了一會,我想應該是在想辦法說服我父母吧,等了一會後只見他說道:「你們不同意的原因,應該是怕雲飛在美國吃苦和讀書方面不方便吧,要是你們擔心的是這兩點的話,那大可放心好了,我會派人去照顧雲飛的畢竟他還小就算你們不說我也不會放心讓他一個人去的,另一方面讀書的話在美國照樣可以上,這點我們也會辦理的你們放心好了,要是你們有什麼另外擔心的事情現在可以說,我會給你們滿意的答覆的」
聽完李秀滿的話后,只見父親和母親小聲商量了會後,對我說道:「雲飛你自己願意到美國那邊去培訓嗎?並且要保證在那邊讀書的話學習成績不下滑你能做到嗎?」
見父親這麼說,我知道他和母親已經答應了,現在就看我的意思了,於是連忙道:「恩我願意去那邊培訓,學習成績我也保證不會落下的,爸媽你們同意了嗎?」
聽見我說的話后,父親考慮了一下,微微點頭道:「恩,畢竟當歌手是你從小的夢想,我們做父母的也不會阻欄你去完成你的夢想,剛才沒答應是因為怕你小不懂事在外面吃虧了,不過既然你們社長考慮的這麼周全了,我們也沒好說的了」
李秀滿見父親答應了后,從辦公桌上拿起一份合約遞給父親說道:「既然您和您夫人答應了,那就在新的合約上籤個字吧,以前那張練習生的合約也在這裡當場摧毀就好」
父親接過合同看了起來,過了一會看完后對李秀滿說道:「這裡面第3條的個人創作權歸屬問題處理的不好,要是雲飛自己創作的應該歸雲飛自己才對,怎麼合同上寫著的是跟**公司共同擁有呢?」
見父親這麼說,李秀滿辯解道:「是這樣的........」
隨後就由李秀滿和父親倆人展開了激烈的談判,等到談判好之後,我接過合同一看才發現這次的事情搞大發了,我已經成為了**經濟公司的終生藝人,除非我想交納天文數字般的違約金才能退出,看一下合約內容就知道我為什麼會這樣了,只見合約上寫著:
1.項雲飛將以3億韓元(1500WRMB左右)加盟**經紀公司,成為其旗下藝人,其專屬經濟人為金大鐘,合同為期10年。
2.項雲飛成為**經紀公司藝人後,將會按照公司的意願加盟其他唱片公司,在不損害項雲飛的個人利益或名譽的前提下,項雲飛不得拒絕。
3.項雲飛本人創作的歌曲或電視劇本等多將由他本人獨立擁有版權於**經濟公司無關,而項雲飛的個人肖像權為**經紀公司所有,項雲飛不得獨自接拍未經公司允許的任何廣告。
4.因配合**經濟公司宣傳需要,項雲飛每年有三次需要無條件的參加**經濟公司為其組織的綜藝節目,來擴大影響力。
5.**經濟公司不得阻止項雲飛在休息期間參加的任何以電視為載體的綜藝節目,或是藝人之間的聚會。
6.如果日後雙方因一些不可預料之因素,而發生分歧,以致解約,項雲飛需繳納簽約費用的10倍,既可無條件同意解除合同,既在確認**經紀公司損害了項雲飛的個人利益或名譽的前提下,此條生效。
7.公司對項雲飛的商業活動,而獲得的收益之抽取60%,其餘的歸項雲飛所有(等於我賺的錢中公司抽走60%而不是總數的60%,比如說我現在和環球簽約了,一張唱片賣3美元環球拿走一半后,剩下的我還要分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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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定完合同,雙方當面摧毀了那張練習生合約后,李秀滿站起身來對著父親笑道:「既然合約已經簽好了,那我就可以開始著手準備送雲飛去美國的相關手續了,我想應該很快就能辦好了,現在您就帶雲飛先回家玩幾天吧,畢竟到時候在美國要幾年才能回來」
打完招呼后,我便跟著父母回家了,畢竟這一走可能就要好幾年所以我要回家好好陪陪他們,而李秀滿和大鐘哥則在我們離開后便開始幫我辦起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