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31章 小雙生前身後(1)
2009年10月17日
一陣清涼的風通過窗戶吹進病房內,初秋的味道格外濃。
秋風捲來了落葉的味道,也帶來了一個幽怨的鬼魂。
它徘徊於這一病房數天,為自己重返人間挑選著心儀的身軀。
「還沒醒啊?」
穿著便衣的刑警吳振凡,嫻熟的拉開病床旁的椅子,嘆了一口氣緩緩坐下。
「案情還是沒什麼突破,你們三個都不醒醒,讓我如何查啊?」
吳振凡看著病房躺著三個昏迷的女生,不斷的自言自語。
「已經7天了,你們誰能醒來告訴我車上的屍體是怎麼了?」
幽怨的鬼魂陰陰的回答刑警:「我就是那車上的屍體。」
可惜刑警吳振凡並沒有通靈的能力,他看不到也聽不到這位鬼魂的聲音。
這時,病房的窗外傳來了一個焦急的男聲。
「我的女朋友叫王鈺歡,讓我進去!讓我進去!」
吳振凡馬上跑出病房,跟門外看守的警察打了聲招呼,示意那位大喊大叫的男人進來。
「你是王鈺歡的男朋友?」
「是的,我叫李斯誠,王鈺歡是我的女朋友,她怎麼了?你們為什麼這麼晚才通知我?」
李斯誠看到躺在病床上昏迷的女友,淚流不止,整個人癱軟在病床前。
「高速公路車禍,手機證件掉落一地,我們同僚花了好一段時間才能整理清楚,破解手機密碼,核實身份……你認識這個人嗎?」
吳振凡掏出了隨身文件袋的一張女人照片給李斯誠看。
李斯誠看了一眼照片,搖頭否認。
「請問7天前的下午3點鐘,你在哪裡?」
「我在學校上課啊!我女朋友都這樣了,你還一直問我別人的事!你有沒有搞錯!警察真的可以為所欲為!不顧別人感受嗎!?」
「不關他的事,刑警先生。」幽怨的鬼魂明知無人聽到,還在繼續搭話。
「你冷靜點,我是市局刑警大隊的吳振凡,就在7天前,你的女朋友車禍現場發現一具屍體,就在她所駕駛的後車廂內,我們有理由懷疑王鈺歡與王鈺樂涉嫌謀殺這名女子。」
「什麼?謀殺?她自己生活好好的,有什麼動機去謀殺誰?!等下,王鈺樂是她妹妹啊,她們姐妹一直不來往的,怎麼同時涉嫌謀殺?」
幽怨的鬼魂飄到刑警面前說,「她們都不是兇手。」
吳振凡指了一下中間病床的女子,說:「這位是王鈺樂。」
李斯誠走到王鈺樂的病床前,更加悲痛的哭了起來。
「小歡,你快點起來告訴我怎麼了?為什麼你跟你妹妹在一起?為什麼出車禍了?為什麼還有屍體在車上?」
「我也很想知道,我的身體為什麼在她們車裡?」幽怨的鬼魂發出同樣的提問。
吳振凡靜靜的走出了病房,交待門外的警察,待會帶他去警局配合調查。
刑警大隊辦公室內,吳振凡與同僚一直在整理這個車禍意外發現的案中案資料。
幽怨的鬼魂帶著疑問,緊隨著刑警先生。
被臨時調動支援查案的警員黃大治大聲說道,「吳大哥,這個車禍意外的三具屍體,三人昏迷案有頭緒了嗎?」
「幾天了?還沒查到我是阮思思嗎?」幽怨的鬼魂怒斥著警員黃大治,導致一陣猛烈的風從窗外吹來。
黃大治穿著清涼短袖,被風吹得瑟瑟發冷,他跑去關窗,試圖搓熱自己的雙臂。
吳振凡拿起杯子,喝了口熱茶說:「兩車相撞,其中昏迷的劉小雙車內,其父母雙亡。另外昏迷的王鈺樂和王鈺歡的後車廂有一具屍體,阮思思,跟王鈺歡和王鈺樂沒有任何共同的社交圈,這殺人動機是什麼?而且阮思思的致命傷是頭部遭受重擊致命,放在後車廂只是為了轉移屍體。」
「近埋遠拋原則,嫌疑人應該是臨時起意作案,殺害阮思思后,打算轉移屍體到沒人的地方拋屍。」
「行車路線找到了沒?」
「夥計們還在加班加點的看監控,出事的那段高速公路沒監控探頭,只能在相近的監控點一輛輛車排查,工作量很大啊。」
阮思思的鬼魂焦急地說,「你們倒是快點呀。「
「沒辦法,昏迷的還沒醒,死者說的話我們也聽不到,告訴大家加把勁,把監控路線找出來!對了,阮思思的檔案都查出來沒?」
「嗯!正想跟你說這事。報告剛出來。」
吳振凡立馬放下手中的杯子,接過黃大治的檔案袋。
阮思思的鬼魂也好奇的探頭查看自己生前軌跡是如何被列成檔案的。
黃大治繼續說著:「阮思思的銀行賬戶和她實名登記的手機號碼都查了,名下銀行賬戶的支出很固定,都是綁定了她的家庭住址日常生活支出消費。手機通訊記錄也很固定,都是跟一個叫陳逸的聯繫緊密。同僚去她家收集數據,看得出她很少回獨居的家,而且有不少跟陳逸的合照,兩人應該是戀人關係,且不在阮思思家同居。」
「為了愛你,活著我能承受任何痛苦,只要這種痛苦有意義。死了我卻不能承受這種心痛,你居然親手把我殺了!「阮思思的鬼魂悲痛的咆哮著。
房間里颳起了一陣莫名的涼風,警員黃大治的目光環繞了房間一圈,說:「吳大哥,我看你這房間要放點辟邪的東西,哪來的風啊?冷死我了。「
「我們清一色的壯丁大漢還要辟邪?哈哈。」吳振凡一句玩笑直接無視黃大治的疑神疑鬼,「陳逸的資料拿到了嗎?」
「同僚還在收集,但是吳大哥你可以上網搜一下,這個陳逸還是名人呢。」
「虛偽的名人,做事躲在背後的男人,邀功卻跑在前頭的爛人!「阮思思的鬼魂依舊無法平復悲痛和憤怒。
密閉的空間里又一次颳起了風。
警員黃大治無法忍受了,馬上把自己揣在錢包的護身符掏出來,攥緊在手心。
「大治啊,別那麼浮誇。假若死者真能顯靈,我還求之不得。「吳振凡苦笑不得的搖搖頭說,「陳逸是名人?怎麼沒聽說過?」
「《十六歲的青春時光》」
「啊!逸師!那個網路作家?」
「對的,筆名逸師,真名陳逸。」
「行啊!名人就好辦,我先去會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