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26章 森林新發現
一回頭,發現南希離著自己有五六米遠,顧念也沒在意。手裡的紫色果子結實有彈性,捏起來很Q,如果不是濃濃的蒜味,顧念一定會覺得這是一顆橡皮糖。
頭頂的紅毛酸鳥還在嘰嘰喳喳亂叫,南希顧念得意的撿著紫蒜。
顧念的反應南希看在眼裡,微微皺著鼻子。「顧,這個東西很臭,你不要碰。」
「不會呀。只是味道有點沖而已。」想了下,顧念又問:「南希,這個有毒嗎?」
「那倒沒有,這個東西太臭,沒有動物願意靠近它,沾了它的味道,連獵物都打不到。」
南希的話讓顧念很驚訝,沒想到這裡的動物都不喜歡蒜味。只是,自己聞著並不醜呀!
不過,南希既然說沒毒,這個東西就絕對沒毒。心裡相信南希的話,實際上還是決定逮只小動物實驗一下。
南希忍著把顧念丟下去的衝動,一路飛快的趕回南山腰,把顧念直接丟進水池裡,然後才走到一邊大大吸了口氣!頭一次被這麼「粗魯」的對待,顧念終於確定紫蒜對於南希來說真的太臭了。它真是具有強烈的驅蟲驅動物功效。
舊日森林其實有很多小動物,但這些動物體型太小,對於食量巨大的獸人來說,就變得雞肋了。好多像雞鴨一樣大小的小動物,它們羽毛顏色靚麗有光澤,在一片綠色的森林裡很是打眼。它們成群結隊的出來覓食,住在草木茂密獸人難以進去的荊棘林里。
這些羽毛光鮮亮麗的野雞野鴨(姑且這麼叫著吧。)非常的高傲,好多次它們昂頭挺胸成群結隊的從顧念身邊經過。每每這個時候,顧念總想抓住一兩隻扒光它們美麗的羽毛,帶回去燉湯喝。
接觸的越多,了解的越多,顧念發現舊日森林裡的動物有著很明顯的區別。高等的獸人,它們大多數毛色灰暗,除了兔人白白和蛇人華濃。越是毛色五顏六色華麗光鮮的動物,體型越小,它們智商較高,有簡單的思考能力。作為獸人的主食,野豬,雪羊,灰羊,紅馬牛,斑鹿,它們毛色單一,體型較大,群居生活,智力最為低下。還有一類就是南顧山的南邊,希望森林裡生活的猴子,它們也相對聰明。
整箇舊日森林加上希望森林,除了獸人,沒有其他食肉動物。而這些獸人都是從哪裡開,顧念不得而知。卻覺得這片物產豐富,食物水源充足的地方沒有食肉動物,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也許是舊日森林太大,那些肉食動物活動的區域她還沒發現。
這些高傲的禽類動物們,雖然讓顧念很頭疼,但是也讓她沉寂的生活多了一絲歡樂和色彩,她已經很久沒有生氣惱怒開懷這些情緒了。
紅毛酸鳥用來攻擊顧念的紫色果子被顧念稱為紫蒜,並在一隻有家兔大小的灰老鼠的親身試驗下確定安全無害后,就被顧念列為生活用品的範疇了。
親自嘗過紫蒜,才知道味道並沒有多重,遠不如它散發出去的味道濃重,就是一種淡淡的蒜香。而且有油爆炒后,那種南希難以接受的臭味也沒有了。顧念猜測這種在南希看來很臭的氣味,應該是紫蒜這種植物保護自己的一種手段。這樣的例子並不少見。
適合人類口味的東西其實翻來覆去也就那麼幾樣,變了顏色,變了樣子,變了屬性,不變的是熟悉的味道。既然有動物的存在,有類人生命的存在,那麼類似的蔬果存在也就就必然的了,就算變得面目全非,但是味道一樣就行了。
連續發現了醋和蒜,顧念心情愉快的過了好多天。
再次遇見黃色羽毛的野雞時,顧念突然想起了雞蛋。她以前並不喜歡吃雞蛋,所以來到這裡八個月,她從沒想過找鳥蛋吃。
想法一出來,心裡就開始痒痒了。催著南希帶她去找鳥蛋。蛋類是非常有營養的食物,有了蛋,她就可以吃上水煮蛋,煎蛋,雞蛋湯。還可以試著去做咸雞蛋。
南希也許不是一個合格的情人,但絕對是一個聽話的手下。對於顧念的要求,他很少有拒絕的時候。
這些毛色鮮亮的野雞,顧念根據顏色的不同,分了好幾種。
一種體型有鵝一般大,嘴部紅色,全身毛髮都是純粹的藍色,尾羽很長,尾端點綴綠色原點的禽類,顧念給它起了個美麗的名字,藍妖姬。
一種和家養雞差不多大,身上分佈著紅黃黑綠四種顏色,頭******小,尾羽很短,嘴巴很長的動物,顧念把它稱為大頭花雞。之所以這樣叫,是因為還有一種和這種雞長得很像,頭小尾羽長的動物被稱為小頭花雞。
一種全身黃色羽毛,頭頂紅艷艷雞冠,眼睛上方有一抹看上去非常像眼影的紅色絨毛,臉部兩側各有一個很像胭脂的淡紅色光圈,整個頭部就像是精心打扮的貴女。它和小頭花雞一般個頭,顧念稱為貴妃雞。
這些雞都長著翅膀,卻飛不到半米高,吃草種蟲子和草葉。
還有一種長得很像鴨子的動物,他們平日生活在時光河兩岸,大多時候都在河裡。他們一身銀色羽毛,在陽光下和波光粼粼的河面融為一體,如果它們不動,顧念很難發現它們。這些銀色羽毛的水上生物,顧念稱為水鴨。它們會飛,可以快速飛到三米高的樹上,不過三米也是它們的極限。它們的主要食物是時光河裡的魚蝦,其次才是草,蟲子等。這是顧念除了獸人意外發現的第一個食肉等物。
這些雞鴨藏身在低矮的灌木叢里,想要找到雞蛋,必須找到它們棲身的地方。
顧念和南希兩人偷偷摸摸跟蹤了好幾天,才終於發現小頭花雞的棲息地。那是靠近南顧山北面山腳的岩石地帶,周圍長滿了低矮的灌木叢,而這些灌木叢上面,長著尖銳的刺,一不小心碰到,就會被划傷皮膚刮壞衣服。顧念為此犧牲了好幾件麻布衣,卻意外獲得了比骨針還要好用的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