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陳家
陳家村地方偏僻且貧窮,整個村子有一百多戶人家,大部分的人都姓陳,靠種旱地和水田為生。
安寧所佔據的這具身體的本尊姓穆,和安寧同名,今年十四歲。
母親姓陳,沒有父親,母女二人寄住在外婆家。
十五年前,陳氏被穆遠休棄。
當時除了一張休書外,穆遠還給了陳氏一筆銀子,讓她不至於餓死。
然而,萬念俱灰的陳氏承受不了這個打擊,本打算投河自盡,一死了之,卻在關鍵時刻,發現自己懷有身孕。
有了孩子,陳氏也有了活下去的動力,思來想去,就去陳家村投靠娘家。
外公外婆生有兩個女兒,兩個兒子,母親是老二,上頭還有一個大哥,已經娶了媳婦,下面有一個定了親的小弟,和一個未說親的小妹。
大舅媽張氏的娘家就在隔壁村張家,張老爹在城內一個大戶家做木工,有固定收入,在村裡算得上頭一份,大舅媽嫁給大舅時,嫁妝也是周圍幾個村子里最豐厚的一個。
其實也就是比其他出嫁的姑娘家多了一套銀首飾,但對於貧窮的農村來說,銀首飾也是稀罕的寶貝,可對於安寧來說,銀首飾就是她平日里賞給丫鬟們的小東西,真心不值幾個銀子。
大舅媽嫁進陳家后,就仗著她豐厚的嫁妝在外婆家囂張跋扈,作威作福,好吃懶做。
每到農忙時,大舅媽就賴在家裡給大傢伙兒做飯,不願下地幹活。
那時候外公外婆還年輕,還乾的動,就尋思著家裡總要有一個人在家裡幹家務活,就對大舅媽的偷懶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對於陳氏的到來,大舅媽顯然是不歡迎。
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陳氏既然嫁出去了,那她就跟陳家沒關係了。
更別說陳氏被相公休棄了,是陳家的恥辱,是在給娘家抹黑的節奏,大舅媽自然不喜陳氏進門。
且陳氏還懷著孩子,等那孩子生下來后就是一個累贅,當時大舅媽就要把陳氏趕出家門口,不讓她進門。
外公外婆看女兒可憐,還挺著一個大肚子,這女兒被夫家休棄了,雖給老陳家丟臉了,但總歸是自個兒懷胎十月生下來的閨女,外婆就死活要把陳氏接回家住。
大舅媽和外婆大吵了一架。
那是外婆第一次拿起身為婆婆的架子,公然對抗大舅媽。
最後是陳氏把她被休棄時丈夫給她的銀子拿了出來,大舅媽這才默認她踏進了陳家的大門。
但因陳氏的入住,導致了未定親的陳小妹名聲受損,定婆家困難,那定婆家的台階壓低了一層又一層,還是沒人願意定陳小妹為妻。
誰家願意要一個被夫家休棄回家的女人的小妹啊。
為了這原因,陳小妹沒少給陳氏氣受,原本屬於陳小妹的活兒都推給了陳氏干。
最後,直到陳小妹十八歲了,才匆匆定給了隔壁村一個三十多歲窮的要死娶不到媳婦的光棍,還是跛腳的,陳小妹那叫一個哭啊,心裡更是恨陳氏恨的咬牙切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