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 回憶
我叫楊麒,純正的華夏公民,從小就是很乖的孩子,除了學習成績不太理想外,對父母和老師的話言聽計從,沒有什麼偉大的理想和抱負,最嚮往的是宅男的生活,遊戲是我生活的唯一樂趣。
那年高考,我第二次落榜,父親一合計這樣下去也不是一個事,腦袋一拍,也沒有考慮我的意願,就幫忙聯繫了一家國外野雞大學。
我不想出國,甚至可以說是害怕面對外面的世界,而且英語成績是所有科目中最爛的,然而當時我連一句反抗的聲音都沒有,像個木偶任由擺布。
當我提著行李箱,站在肯尼迪機場的時候,哭得一塌糊塗,才驚覺自己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也第一次認識到自己的懦弱。
那所野雞大學坐落在紐約和康州交界的小鎮,和其他幾個紐約著名學府相距不遠。
故事開始跟自己想象的一樣,十分糟糕,我根本無法融入到國外的生活中。
語言的障礙,生活習慣的不同,還有性格自卑內向,讓我成了學校里的怪咖,每天像行屍走肉,重複著單調枯燥的生活。
直到漢娜的出現,才重新讓我的生活重新散發出光彩,她像一個天使一樣,拯救了瀕臨崩潰的我。
認識她的時候她只有十六歲,她的父親是我們學校的教授,她便經常在學校附近閑逛,學校里認識她的人很多,可以說她是學校最靚麗的一道風景線。
我們因為一個誤會在校園相識,之後經常遇見,偶爾我會用磕磕絆絆的英語和她聊上幾句,後來她主動約了我幾次,開始一度我自卑的以為這只是她和朋友之間的惡作劇。
隨著越來越多的接觸,才終於開始正視我們之間的感情。
她自信、開朗、風趣、身材高挑,長相出眾,一雙寶石藍的眼睛總是充滿笑意,面對如此出色的女孩,難免我會產生那些不自信的想法。
約會幾次后,我鼓起僅有一點勇氣跟她表白,當時她疑惑的看著我的眼睛問道:「我們不是早就已經開始交往了么?」
接下來的日子,我的生活被彩色的泡沫包裹著,陽光下我們躺在草地上聽著她讀著《李爾王》;寒冷的夜裡我們牽手步行在紐約街頭聊著電影《斷背山》;在校園裡,我們若無旁人的接吻,我貪婪的吮吸著她嘴裡草莓的香味;
她一遍又一遍的問我為什麼不肯和她上床,我不厭其煩的告訴她,等她長大,她眼睛里透著茫然,覺得很不可思議,然後我一遍又一遍的告訴她,我是多麼愛她,她跟我抱怨學校里就剩下她一個處女,這讓她很丟臉。
類似這種因為彼此文化意識的不同,曾經引發過好幾次爭執,不過最終並沒有造成我們之間任何感情隔閡,我們試圖去了解對方,體諒對方,包容對方。
在漢娜的影響下,我漸漸變得開朗起來,也彷彿明白了語言並不是交流的障礙,真正阻礙自己的是性格問題。
我和她一起參加了洲際的越野長跑,跟著她學習美術繪畫,一起參觀藝術展覽,雖然我看不懂那些鬼畫符的美術作品到底美在哪裡,只要她喜歡我都樂意陪伴。
在我記憶中所有最美好的事情都和她相關。
我答應她會帶她去看看我的家鄉,會為她披上白色婚紗,再舉辦一次華夏式的婚禮,我以為我們會這樣一直慢慢發展下去,直到她成年,直到我們邁入婚姻殿堂,直到滿頭白髮,我們的愛是如此炙熱而又單純。
然而這一切的美好在那個午夜劃上了句號。
那一晚上,我們參加完朋友的聚會,她開著車載我回宿舍,大概是喝了酒的緣故,她的興緻很高,一路不停嘰嘰喳喳不停說笑著,路過一家小便利店的時候,她神秘說要去買些東西,我想跟著她一起,她將我摁在車座上,堅決不許。
寵慣她已經成為了我的本能,看著她慵懶嫵媚的眼神,我好像明白了什麼,心砰砰直跳,略作幾句交代,讓她快去快回。
她離開后,我坐在副駕駛上身體像是燃燒了一樣,既激動難耐,又猶豫不定,在國外生活了兩年,我開始慢慢接受一些國外的東西,但從小的教育,又讓我無法拋棄倫理束縛。
就在我患得患失,猶豫不決的時候,就聽到超市裡傳來一聲槍響,剛開始我還有些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以前我從沒有接觸過槍,所以不敢確定。
當第二聲、第三聲槍聲響起,我才意識到不對勁,驚恐的從車裡爬了出來,大叫著漢娜的名字跑向超市。
從超市衝出來三個人,我迎頭撞了上去,將其中一個大個子黑人的帽子撞掉在地,我從地上掙扎爬起剛抬頭,那人便將槍口對準我的腦門,我頓時嚇得失去了知覺,差點嚇尿褲子。
我當時記憶最深刻的不是冰冷的搶管,而是他那雙野獸般的充血眼睛。
不知為什麼,他突然猶豫了,沒有開槍,而是一拳重重的打在我的太陽穴,我眼前一黑仆倒在地,然後他們便選擇離開。
我在地上昏迷了一會,等意識才重新回到身體,想起了漢娜,我連滾帶爬的衝進超市。
眼前的一幕徹底擊碎了我僅存的僥倖,漢娜倒在了血泊中,我哭喊著她的名字,用手拚命的捂著她脖子上的槍傷,鮮血像自來水一樣,不斷從手指的縫隙中流出來。
她那雙愛笑的眼睛失去了往日的神采,蒙上了一層灰濛濛的霧氣,變得死氣沉沉。
泡沫在那一刻破碎,之後我的世界只剩下黑白兩種顏色。
在漢娜的葬禮上,我又見到了她的父母,他們沒有責怪我,但我卻永遠不能原諒自己,如果當初我能多一點堅持,多一份理智,也許漢娜就不會遭遇那樣的不幸。
人生沒有如果,我在悔恨和自責中煎熬著,一閉上眼就想到漢娜倒在血泊中的情景,還有那雙赤紅眼睛。
幾天後,也許更長的時間,警察局讓我去指認兇手。
我站在櫥窗玻璃后,第一眼就認出了那個殺害漢娜的兇手,他便是布萊恩,名字是後來我才知道,做好筆錄,並答應出庭充當目擊證人。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布萊恩很快將得到法律應有的裁判,他剩下的人生都將在監獄中度過。
然而在法庭上卻出現了讓我無法相信的一幕,因為超市裡的攝像頭模糊不清,再加上兇手作案時戴著鴨舌帽,監控無法拍攝到兇手的正面臉型,無法當作直接證據。
而我這個僅有的目擊證人,因為是黃種人,被對方律師以什麼異族臉盲效應,還有我到現在都沒聽過得精神創傷應激障礙,被認定為證詞無效,陪審團同意了他的說法。
我就眼睜睜的看著法院當庭裁判布萊恩無罪釋放,我卻因咆哮法庭被判社區勞教三月。
這是什麼法律,這就是他們推崇的公正自由?我真正深刻的認識到托爾斯泰的一句話「關於正義、法律、宗教、上帝等一切都是空話,用來掩飾最粗暴的貪慾和殘忍。」
我的理智就像即將噴發的火山,不斷交織著悔恨和報仇的慾望。
三個月後,我從大學退學,用剩餘的學費,報名參加俄亥俄州一家軍事夏令營,進行了為期數月的鐵血軍事訓練,整個過程無疑是極其艱辛的,我卻咬著牙一直默默的忍受堅持了下來。
之後我又參加了當地的一家槍械射擊俱樂部,這一年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今天這一刻做的準備。
重新回到這座罪惡之城,我用所有剩餘的錢買通了當地的一個黑幫分子,從他手裡買到了關於布萊恩的信息,在這座酒吧附近埋伏了三天,終於等到了他的出現。
灼熱的槍口抵在我的額頭,記憶畫面如海水般退潮,我一臉輕鬆的看著眼前的這個黑人女人。
她是愛他的吧?這時候我腦海中居然泛起這個古怪的念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