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簡直是狗屎!踩著高跟鞋,淩夏露快步走著,她咬緊一口貝齒,胸口燒著熊熊烈火,鞋跟喀啦喀啦地在地上踏出一簇簇火苗。

驀地,她停下腳步。

勾著笑,她悠然自若地瞄了瞄四周。

沒人……很好!

「啊!去你的混帳王八蛋!」她粗魯地抬起右腿,憤怒地踢著眼前的街燈。

踢還不夠,她乾脆脫下高跟鞋,用力敲打著眼前的鐵管,把鐵管當成那對可惡的狗男女,奮力地打。鏘鏘鏘―無辜的街燈發出可憐的哀鳴。可這還消不了美女的氣,一肚子火反而愈來愈旺盛。

想她淩夏露從小到大就長得國色天香,從幼稚園開始,身後就跟著一群為她痴迷的小男生;國小開始,就有人在她家門口站崗,她收到的情書多到可以將太平洋填平,為她爭風吃醋的男生可以從東部排到南部。

國中時期,她開始交男朋友,但即使有男友,追她的人還是一大籮筐,她的男友也一任接著一任,換來換去,愛情生活從來就不寂寞。

男人緣,她從來不缺,艷遇這種東西對她而言更是家常便飯。

她從來不用去追男人,只要笑一笑,連手指都不用勾,就有男人來追她,而她,也很樂意被追。

可是,她和男人的交往期限都很短,通常都不會超過一年。

而分手的原因往往只有兩個!

第一個,她的長相太艷,追她的男人都只想跟她玩玩,一談到結婚……哦,她看來就不像良家婦女的料,他們可不想戴綠帽。因此,他們往往會選擇其他的人選來結婚;有的甚至還建議,即使結了婚,他們一樣可以繼續相「好」。

而她的回答則是一腳朝他們最下流的東西踢過去,讓他們嘗嘗非常「好」的滋味。

第二個原因,通常也跟第一個相關,那幾個賤男人之所以會跟她分手,很簡單,就是姦情曝光了。

不是被她發現,就是別的女人來找她談判,再不就是哭哭啼啼地求她成全。

是怎樣?現在的第三者都不像第三者了嗎?

好,算了,反正她也不缺男人,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嘛!

她的男人緣很好,不過男人運卻很爛,交往過的男人最後都因上述兩個原因而分手。

是怎樣?她長得太美也是罪過嗎?嫌她長得不夠良家婦女,那幹嘛來招惹她?而且分手后都不幹不脆,最後還跑來跟她糾纏。搞到最後,她反而成了搶人男人的狐狸精。為什麼?因為她的長相。

這世上有人規定長得太美太艷,身材太好、聲音太嘐,就是搶人男人的壞女人嗎?

去他的三字經,是八點檔還是小說看太多了呀?

長得美不是她的錯,身材好是天生的,她又不能反抗,男人她都讓出去了,也不要了,她就不懂,明明是自己顧不好自家男人,卻反而怪到她身上來,那些女人簡直有病!

這種斕男人送她,她還嫌臟呢!

男人嘛,隨便找就有了,搶人男人那種事她淩夏露也不屑干,更不用說去當什麼第三者了;可偏偏來接近她的都是些爛男人,而她,也真是瞎了狗眼了,怎麼每一次都跟斕男人交往?

而這一次,更讓她抓狂!男友搞劈腿還無所謂,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被劈了;萬萬沒想到背叛她的除了那個姓張的混蛋外,竟也包括她視為好友的方可欣。交往六個月?去他的六個月!

淩夏露愈想愈抓狂,紅色高跟鞋往街燈狂敲!

她和張書智認識八個月,交往七個月,而他們竟然在一起六個月,這表示什麼?

表示她和張書智在一起沒多久,他們兩個就搞在一起了!而她,竟當了半年白痴!

不能怪她毫不懷疑,交往的這七個月來,張書智每天跟她熱線,把她顧得緊緊的,任她隨傳隨到,她打的電話,他從來沒漏接過,兩人的約會,他也從沒失約遲到。

他對她呵護備至,把她當成公主一樣伺候疼愛,她還在想,她這次真的找到一個好男人了。

真難得有男人能跟她交往長達七個月,這算是破紀錄了,以前的男友通常不到七個月就Saybye-bye了。而這次,兩人交往以來第一個情人節,她特地打扮得美美的,甚至偷偷地定好房間,打算好好慶祝兩人初次的情人節,沒想到……

淩夏露眯起美眸,手上的高跟鞋被她緊緊捏緊。

一到餐廳,看到局促心虛的張書智,還有不該出現、微紅著眼眶的方可欣,她的心就涼了一半。

相似的情況,她並不陌生,只是作夢都沒想到這次背叛她的竟是自己的好友。

從頭到尾,她看的不是張書智那爛人,而是方可欣,這個她認識快八年的大學同學。

她們大學時代就認識,畢業后也一樣有來往,感情不算差,她把方可欣當成朋友,雖不到知己,不過交情不錯。

她重視朋友,比重視男人多,若方可欣喜歡張書智,可以告訴她,那她就不會接受張書智的追求。可是方可欣什麼都沒說,甚至還笑笑地椰榆她說,難得有人能跟她交往這麼久,小心不要樂極生悲。她當是開玩笑,也沒多想,對那些有意無意的話不以為意,直到今天……

她總算明白方可欣的暗示了。

她看著方可欣的眼淚,心裡只覺得冷。

那眼淚沒有任何心虛愧疚,她甚至看得出來方可欣眼裡隱藏的得意,那時她才知道,她不只看男人的眼光爛,原來挑朋友的眼光也很爛!

一夕之間,還是情人節,她竟慘遭情人和朋友背叛……

「這種狗血劇情怎會發生在我身上?我造了什麼孽呀?你說呀!我是對不起誰了?我只是想找個好男人有這麼難嗎?啊?有嗎?」淩夏露怒吼,高跟鞋用力拍擊著街燈。

鏘鏘鏘!

可憐的街燈被她敲凹了一個小洞,坑坑巴巴的,像在哭訴:背叛你的人不是我呀―

「啊!去死啦!」憤怒讓人失了理智,她奮力一擊,鏘地一聲,手上的高跟鞋使力過猛,突然從手中飛了出去。

「哎呀呀,這不是美麗又自信的女王大人嗎?還是小的看錯了?眼前的應該是剛從瘋人院出來的潑婦吧!」椰褕嘲諷的低嗓從後方飄來。

這聲音……

淩夏露頓時一僵,心裡有不好的預感,她站穩身子,很緩慢地轉過身,不抱希望地揚眸一看!

一張笑得很刺眼的臉龐映入眼瞳。

「嗨!要我幫你打電話叫精神病院的車子接你回去嗎?」來人咧出一口白牙,右手拋玩著一隻紅色高跟鞋。

看到男人,淩夏露的臉當場冷了下來。

男人穿得很隨興,筆直的雙腿包裹在洗得泛白的牛仔褲中,褲管套進深色馬靴,黑色襯衫半敞,露出精壯結實的古銅色胸膛。

他很高,約有一九0,明明是很簡單的穿著,身上也不是名牌,可他是標準的衣架子,平常的衣物穿在他身上,就是好看!他的輪廓很深,如刀刻般性格,不屬於那種斯文般的俊美,反而是很男人的狂野線條,粗濃的眉毛下,眼瞳深邃而懶散,唇有點寬,也過薄,唯一的優點就是鼻樑很筆挺。

明明是不怎麼樣的五官,可組合在一起,卻變成一張不算帥、可是卻很性格迷人的臉。

他的頭髮略長,幾乎到肩,大多都以手指梳理,顯得有點淩亂,可卻讓他更具野性。

而身材……那半敞的胸肌,勾引著人的視線,讓人不由得想碰觸,而被牛仔褲包裹的雙腿更是強勁有力又誘人。

他就像頭野豹,沒有文明人的斯文有禮,渾身充滿野性的誘惑。

可淩夏露看了,心裡只有兩個字―騷包!

「徐於倫,你怎會在這?」淩夏露高傲地挺起胸脯,沒好氣地瞪著前方的男人,尤其看到自己的高跟鞋在他身上,眼角微微一抽。「把我的高跟鞋還來!」

「這怎麼行?這可是兇器,要不是我接的好,恐怕這兇器就砸到我的頭了!嘖嘖,到時凹的恐怕不只是那支可憐的街燈,恐怕連我的腦袋也凹了一個洞。」懶洋洋地扯著薄唇,徐於倫語氣輕諷,目光瞬也不瞬地看著眼前的尤物,黑眸掠過一抹欣賞。

美女嘛,哪個男人不愛看?雖然眼前這個女人個性很機車,不過長相倒是真的賞心悅目。

即使失了一隻高跟鞋,她的站姿仍然挺立,那張臉仍然不馴,美麗的貓瞳漾著火焰,襯著一身紅艷的她,像團花火,美得耀眼。

「那種精蟲上腦的沒用腦袋,被打爆了也好,省得浪費糧食。」淩夏露冷哼,雙手環胸,下巴輕揚,又加了一句。「我是在做功德呀!」

去!她心情已夠不好了,竟還衰到遇到這個騷包男?老天是嫌她還不夠衰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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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別太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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