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誰來做主

第40章 誰來做主

大家評論了一會酒,都說沒喝過這麼烈的,至於這酒還有什麼特點,並沒有人能說個明白。再者說,除高河外,也沒有人好這一口。

看大家都說不出個子丑寅卯來,高峰舉起杯來道:「都說十五的月亮十六圓,咱們來個十五的中秋十四過,我敬大家一杯。」說完,帶頭幹了一杯。

「峰兒,明天才是中秋,為何說今天過?你有什麼事嗎?」高有才盡興喝了一杯,感覺到高峰話中有話,順口問了一句。

「爹,我忘說了,明天我同李員外去縣裡,晚上就不回來了,因此無法一齊過中秋。」高峰只好解釋了一遍。這也怪他,忘記知會高有才一聲了。

「縣裡又不遠,為何不回來?」高有才不解起來,又詢問了一句。

「爹,是這樣的,白天我要去看房子和地,如果合適的話準備買下來,晚上縣令邀請大家賞月,要很晚才結束,因此趕不回來。」高峰再次解釋道。

「能受縣令邀請是好事,只是那裡都是些大人物,你可要少說多看,不能像在家裡那樣毫不顧忌,免得讓人瞧不起,丟人還是小事,惹出麻煩可就大了。對了,你買房和地幹什麼?家裡不有嗎?要是嫌它破,覺得委屈,不行拆了重建,再買就沒必要了吧。」高有才嘮嘮叨叨的講了半天,一副對高峰不放心的樣子。

「我覺得你爹說的對,咱手頭上剛有點,可不能胡來呀!再者說,在縣城買房和地,人就得搬過去,這邊鄉里鄉親的住著多習慣,誰願意離開?」高有賢介面說道,意思與高有才一樣,不同意買房地。

兩位老人在敲打高峰,幾個小字輩不約而同地站在了老人一邊,高峰一下子成了孤家寡人。

千盤萬算,高峰把這個茬給忘了,他沒想到眾人會這麼強烈地反對。

「爹、大伯,我是這麼考慮的,房子和地必須買,而且必須在那裡買。您們想,依我們的發展趨勢,沙發、蠟燭、還有酒,這些都是緊俏商品,肯定供不應求,所以我們下一步不光要擴大生產,還要招人,由此一來需要的地、房和原料將會越來越多,在這裡根本滿足不了,再者說,這周邊才多大點購買能力,不光人少,而且人窮,我們的東西再好也賣不出去。縣城則不然,那裡人多、錢多、材料多,不在那裡發財去哪裡發財?至於大伯說的生活習慣問題,我們可以隔三差五地回來一趟,見見父老鄉親,拜訪一下鄰居,不是一樣嗎?」沒有任何的隱瞞,高峰敞開心扉向大家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他只想得到大家的理解。

兒子明顯比自己有見識,高有才看來是被說動了,不過,他仍不放心地問了一句:「買這些要花多少錢?」

「一千五百兩銀子。」高峰毫不遲疑地答道。

「什麼?這麼多?夠我活幾輩子的了。」高有才驚叫起來,連手邊的小酒杯碰倒了也毫不知情。

豈止是高有才,這個數字一出來,其他幾人也驚住了。

一千五百兩,是多麼天文的一個數字,聽著就像在做夢,這怎麼可能是他們這些小民討論的內容?

然而,事實確是如此,大家居然都有決定這一千五百兩使用的發言權,既使作用不大,也讓眾人的虛榮心好好滿足了一下。

甚至有人在想,原來不知不覺間自己的身份提高了。

家中有多少錢高有才是清楚的,最初拿到錢的幾天他甚至不敢相信是真的,因此夜夜都能笑醒。

從那以後他時常盤算,這錢可以修一座房子、建一所院子,為高峰娶個漂亮的媳婦,家裡可以天天吃上肉,也可以偶爾穿上絲布衣,這簡直是夢寐以求的生活。

可是這種夢寐還未做幾天,錢也沒悟熱,就要一下子花出去了,讓他如何能夠接受?若是能把自己賣掉而不用花錢,高有才寧願選擇賣自己,只是他知道,他根本不值那個錢。

看大家呆愣,高峰也不想與大家僵持,只見他口氣隨之一變道:「錢是王八蛋,花完咱再賺,錢掙來就是花的,不然掙錢幹什麼?再者說,我們這不是在亂花錢,而是為了下一步掙更多的錢打基礎,所以它不能稱作花錢,而應該叫投資,也就是說,我們把錢先投進去,將來還要收回來,甚至要加倍收回來,我想請各位放心,只要大家一心,在座的將不會再為錢的事發愁了。」

高峰說的玄而又玄,那些大老粗們根本就聽不懂,因而也無從反駁。

不過,這番話好深奧,讓大家有一種盲目相信的衝動,相信高峰應該沒有這種見識,其背後應該有高人指點,至於高人是誰,答案呼之欲出,定是李奇坤無疑,既然如此,又有什麼好擔心的呢?兩家打交道那麼久,早就有了彼此的信任。

高有賢最先想明白,他知道高峰是個任性的主,一旦決定的事,勸是勸不了的,還不如支持的好,因此對高有才說道:「我們老嘍,跟不上年青人的想法,老二,就讓他做主吧,既然管不了,還不如不管的省心。不過,峰兒,我想問一句,我們四個老傢伙能不能不去?」

以前十吊錢就能讓高有賢興奮一陣子,如今有了一千五百兩的鋪墊,他開始對錢麻木了。既然跟不上年青人能賺能花的步伐,還是不要當個絆腳石的好?

當然,老人對鄉情的那份眷戀是無法阻止的,他提出不願離開的要求倒容易理解。

高峰要的就是這句話,看來老人們要放權了,他也確實需要一個更大的做事空間。因為他知道若每次做事時頭上有個緊箍咒勒著,他不可能會放開手腳去做,到時失去的也許不僅僅是商機,或許還有生機。

當然,對於高有賢的請求,高峰自然不會同意,他有自己的看法:「大伯,您和我爹是一家之主,您們不去,小的們聽誰的去,所以您們必須去,而且從今以後,我們一家人再也不分開,吃住都要在一起。」

「臭小子,別欺負我們了,我們還一家之主?這個一家之主管個屁用,是不老二?」被高峰捧得左右不是,高有賢只得笑罵起來,同時還不忘拉個同盟。

高有才也湊上一句道:「大哥說的是,臭小子沒大沒小的,反了他了。」

「是我自大了,這樣,我自罰一杯,然後再敬大家。」老人們鬆口,高峰知道大事已定,趕緊舉起杯來吆喝大家喝酒。

事實既成,高有才無奈地喝了一口悶酒,心中很是不快。一千五百兩呀,實在太讓人心疼了,就不能在手裡多呆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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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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