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遺棄之地
深淵的遺棄之地永遠是灰濛濛的,沒有月亮,沒有星星,至於太陽那是更不可能有的……在遺棄之地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白天與黑夜,彷彿時間是靜止的,空氣是凝固的。
這裡是生命的禁區,沒有任何活著的生命願意來這裡,縱是站在深淵食物鏈頂端的強者也不願意上時間呆在這裡,因為無處不在的死氣會慢慢腐蝕鮮活生命的靈魂與**。
昏暗的天空,寸草不生的黑色大地,這裡就使這個世界的基調,不死生命的樂園。
沒人知道遺棄之地到底有多大範圍,曾經有位修為通天的墮落天使來到這裡想一探究竟,結果最終也被埋葬到了這恐怖的遺棄之地之內。
連立於金字塔頂端的墮落天使都被埋葬在這遺棄之地,還有何人再敢靠近?
眾所周知,在遺棄之地除了不死生命和種種不明的危險,沒有任何神器,沒有寶物。這樣一片充滿危險的不毛之地又有誰原意先顧呢?
無限寬廣的遺棄之地中,到處充滿了殭屍骷髏的身影,在這片區域內百分之九十九的不死生命都是由殭屍與骷髏組成的,剩下的百分之一則是以巫妖,黑暗騎士,骨龍,與黑武士之類的少部分種族組成。
不要小看這僅占遺棄之地百分之一領地的居民們的力量,別看他們數量稀少,但是他們的能力強悍無比,這也叫物以稀為貴不是。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一個最低級的黑暗騎士也能在上萬的殭屍和骷髏群內殺個七進八出,比常山趙子龍還趙子龍。若是由一百個黑暗騎士組成的集團衝鋒,就使最為強悍的骨龍也要避其鋒芒,莫不要說是這人見人踩鬼見鬼欺的垃圾了,兩者根本沒有任何可比之處。
這是一個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地方,這些不死生命沒有任何的修鍊方法,他們只是本能的吸取同伴或敵人的靈魂之火來壯大自己。當兩個不死生命不幸的相遇后,他們就會在本能的驅使下毫不猶豫的進行一場廝殺,一直到對方完全毀滅。勝者得到敗者的靈魂之火,至於倒霉的那位,毫無疑問,他灰飛煙滅了.
通過不斷的廝殺,吞噬靈魂之火,這些不死生命才會不斷的壯大,進化,直到有一天他們的靈魂之火壯大到一定程度,開始結晶化,形成靈魂之晶,這個不死生命才能擁有一些簡單的意識,可以思考一些事情,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一些簡單的事情了。而這個過程非常漫長,幾年,幾十年,幾百年,甚至幾千年。
陰暗的沼澤地中毒霧繚繞,陣陣惡臭的氣味不停的從沼澤中傳出,黑色的淤泥中除了一具腐屍外,還有不少骸骨,人形的,動物形的,長短不一,大多都陷在淤泥之中。放眼望去,整個沼澤地全是這樣的屍骨,數不勝數,至於污泥下方有多少屍骨這是誰都無法計算的。
這片沼澤地里的陰氣格外嚴重,隱約間繚繞這一股森絲之氣。
這片沼澤是一處緊挨著骷髏領地的殭屍之地,沼澤邊上不時遊盪著一個個骷髏。
這些骷髏有的身高兩米,有的不足一米,不過大多以人形骷髏為主,鮮為少見。
顯而易見越是高大的骷髏就越強壯骨質細膩堅硬,骨頭中隱藏的靈魂之後就越發的旺盛。
個別的骷髏手裡居然還拎著長刀或斧頭,儘管這些骨刀骨斧看上去毫無威力可言,可一般的骷髏要是見到這類手裡拎著刀斧的骷髏就會馬上逃的遠遠的,有些實在倒霉的躲不開,就會被這些握有武器的骷髏追上,用手中的骨刀或骨斧重重的劈在對方的身上,只要三五下,就把對方劈散架,然後勝利的一方會把那倒霉蛋的頭骨捧起來,對著他重重一吸,把隱藏在骨頭內的靈魂之火吸出。經過吞噬之後,得勝一方的靈魂之火會更強大一些,更明亮些。
秦奮靜靜的躺在沼澤地的邊緣,貪婪的目光來回掃視著周圍遊盪的骷髏,用目光並不正確應該是用靈魂之火觀察才對。
秦奮靜靜的用靈魂之火觀察著周圍的一切,他把靈魂之火的波動降到最低使他在別的不死生物的感覺中就像是一具沒有意識的腐屍一般。
腐屍?沒錯,這裡就是一起之地。這可不是拍電影而是實實在在的殘酷的現實。現在勤奮的身份就使一具殭屍,一起之地中地位僅比最底層的骷髏們高尚那麼一星半點的殭屍。
秦奮已經不知道在這鬼地方呆了多長時間了,這裡的時間彷彿是靜止的一般。沒有星星,沒有月亮,更沒有日升日落,永遠都是永恆又單一的調子。有的只是殘酷的現實,要想不被人吃,就得吃人。
秦奮略帶興奮的看著一個慢慢想他走進的骷髏,這是一個剛剛形成沒有多久的骷髏,正在正在漫無目的的遊盪著。
有多長時間沒有體味過興奮這一感覺了?秦奮默默回憶一遍自己的記憶。
他是一個即將步入大學殿堂的高中畢業生,卻因搶救落水兒童而失去了姓名,美好的生活,父母的關愛都遠離他而去。他不知道這裡是地獄還是碰上了傳說中的穿越,反正這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就使好好活著,像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一樣好好地活著。
慢慢把思緒轉回現實,強烈的飢餓感時時刻刻的折磨著他,本能讓他渴望吧這個骷髏的靈魂之火吞噬掉。
雖然那個骷髏理他只有不到十米遠的距離,可是他一動也不敢動,並不是他打不過那個骷髏,而是他不敢離開這個勝地,作為一個有思想的殭屍,秦奮充分意識到他現在的實力是多麼的弱小,畢竟,他不止一次親眼目睹過比他強壯的多的殭屍唄幹掉的例子,就使靠一動不動的撞死才讓他活到了現在。
他現在只能這麼一動不動的,靜靜的等待著獵物自己送上門來,雖然能不能捕獲獵物要靠運氣的成分成功率甚至不到一成,可秦奮就是不敢冒險主動出擊,主動出擊就意味著暴露,秦奮很珍惜自己的生命,他不想為了一點靈魂之火而讓自己處於危險之中。
打悶棍才是王道!
秦奮面前的小骷髏正茫然的走著,對於這個還沒有產生自我一時的小骷髏來說,他根本就不懂什麼事危險,之所以不斷的四處又走,只不過是出於本能罷了。除了走路之外,這個剛形成沒多久的小骷髏甚至不知道他的這副骨頭架子還能做些什麼?
而對於即將到來的危險,他絲毫察覺不出來,依舊按照自己既定的歸到晃晃悠悠的走著。
遠方,一陣陣沙啞的嘶吼聲成穿來,這是高階殭屍的叫聲。就像獅子一樣,他們不定時用吼聲來提醒入侵者那裡是他們的勢力範圍。透過重重迷霧,時有高大的身影閃現,遠遠望去就讓人感到驚悚無比。
小骷髏好像感覺到了嘶吼聲,他停下腳步抬起頭左右望了望,透過空洞的眼眶可以看見裡面的靈魂之火一閃一閃的,好像在害怕著甚麼。不過可能他的等級實在太低了,剛才只不過是本能的畏懼,等到遠方殭屍的後生停止后,他又邁動步伐,堅定的向秦奮的藏身處走來。
秦奮剛剛心都要提到嗓子眼裡了,雖然他的心還不知道在不在,可卻是非常緊張,差一點到嘴的肥肉就溜走了,型號這個小骷髏傻得可愛不然有得繼續挨餓了。
秦奮打量著即將到嘴的美食,心中想著待會兒是不是該給這個傻傻的小骷髏一個痛快。
十米的距離轉瞬及至,小骷髏的一隻腳恰巧就踩進秦奮隱藏在泥中的手上。
秦奮心中默念:「寶貝~來吧!!」
絲毫不懂「憐香惜玉」的握住小骷髏那「潔白如玉」的腳骨,猛地把他拉向懷中……
廢了好一番手腳才把這個小骷髏給降伏住,秦奮對撒滿一地的散碎骨頭看也不看一眼,雙手捧著小骷髏的頭骨,用「含情脈脈」的眼神凝望著。那情形就如同一個憋了五十年的老處男,老淫棍,突然看見了一位一絲不掛的美少女一樣,而且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絲毫不用擔心會付甚麼法律後果。
那眼神是如此的猥瑣,淫蕩。
像是捧著一件價值連城的古董一般,秦奮緩緩而又凝重的把內含靈魂之火的頭骨放到與自己的頭骨平齊的方向,猛的一張他那可以毒死十頭大象的臭嘴,使勁一吸。
「呼!」
一團散發著幽暗白光的靈魂之火從小骷髏的眼窟窿中被吸進了秦奮的嘴裡。
「嘶!」
勤奮抬起頭,仰天發出一陣無聲的吼聲,他不敢發出聲,怕引來比他更強大的存在。
像吸食毒品一樣強烈的快感瞬間傳遍整個身體,良久才平息下來。與此同時他頭內的靈魂之火也變的更加明亮,旺盛起來。
秦奮很滿足,這個小骷髏的靈魂之火的質量好像很高,足夠支持他近半年的活動能量。
來迴轉動頭環視著周圍,他開始考慮是不是該冒險出去大打獵了,畢竟這種設埋伏,守株待兔的方法能吸取的靈魂之火實在是太少了。與他同一批誕生的殭屍現在混得好的都是屍王的存在了。當然,那是混的好的幸運兒,大多數殭屍都成了別的殭屍進級的補品了。至於自己還只不過是個區區的五級殭屍。
殭屍的等級是他通過長時間觀察自己設定的,這只是他長時間閑的無聊的產物,把殭屍等級劃分為七級,至於再往上那就是屍王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劃分的準不準,畢竟也沒有哪個殭屍拍著他的肩膀和他稱兄道弟一番然後給他介紹一下殭屍等級的劃分。
據秦奮的觀察,在殭屍族群中,好像屍王的智商也不是很高,最多只有三四歲兒童的水準,至於為什麼秦奮身為低級殭屍還會保留生前的記憶和智商,這狗日的毫不知恥的歸功於自己人的品好。
「喀嚓」一聲,小骷髏失去靈魂之火的頭骨四分五裂,從秦奮的手中掉落,秦奮回過頭來,望向不遠處骷髏活動的範圍,強烈渴望靈魂之火的**再也抑制不住。
「媽的!拼了!人死鳥朝天,不死萬萬年。老子小心一點,殭屍惹不起,老子不會找骷髏下手么?發揮游擊戰的精華,先告他幾個小骷髏再說!」
秦奮一咬牙,一跺腳,終於下定決心向骷髏領地進發。這一刻,天變了,他充滿了荊軻刺秦王那「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偉大而壯烈的心情,晃動著他那因長久不活動而僵硬的軀體,向著骷髏領地偷偷摸摸的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