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對手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起,大錦京城開始流傳,七王爺是多麼寵愛未過門的七王妃。
就算空穴來風,也未必事出無因。
說七王爺寵愛未過門的七王妃,有以下幾點作依據。
比如……
未過門的七王妃在酒樓吃飯喝酒,是七王爺去結的賬。
未過門的七王妃在衣鋪做了衣服,是七王爺去結的賬。
未過門的七王妃在胭脂鋪買了水粉胭脂,是七王爺去結的賬。
未過門的七王妃在茶樓喝茶聽書,也是七王爺去結的賬。
反正,自從沈芨芨成了未過門的七王妃,她出門就不帶錢了,而隨著她現在上街閑逛次數的增加,京城大大小小的店鋪就沒有不認識她的。
不帶錢,沒關係,只要去七王府要,七王爺自然會幫她付清。
前面才說沈芨芨成了全京城大家閨秀的公敵,轉眼成了全京城商家最受歡迎的人,而且是沒有之一的那種。
沈芨芨這人買東西,豪爽,實在,霸氣,從不看價格,只有喜歡和不喜歡。
商人嘛,最喜歡的就是這樣不看價,不比較的顧客。
一時之間,那些商家差點在門口高豎歡迎七王妃光臨的牌子。
沈芨芨仗著自己准七王妃的身份,在街上橫行霸道,絕大多數時候,人們是不願惹她的,倒不是她真的惹不起,而是她背後的凌非南惹不起。
但是吧,世事無絕對,總有不怕沈芨芨的。
據那天親眼目的該事件的人事後說,場面太血腥,太暴力,簡直讓人無法直視。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這天晚上,准七王妃沈芨芨去飯莊吃晚飯的時候喝了點酒,出了飯莊,她興緻高昂,借著酒勁,又直奔一家首飾鋪而去。
她看中了一串項鏈,這本沒什麼,反正有七王爺給她付錢,就目前看來,還沒有她看上了買不起的東西。
問題出就出在,她看上的那串項鏈,別人已經拿在手上了不說,下人還在付錢了。
不管沈芨芨以前是多麼籍籍無名,自從她和七王爺沾上了邊,她的名聲太響了不說,諾大的京城就沒她不敢惹的人和事。
尋常老百姓是不敢惹她(其實是她背後的凌非南),畢竟你一平頭百姓吃飽了沒事幹,去惹皇家的人幹什麼,除非腦袋被門夾了。
大錦皇朝的京城又不光只生活著平頭百姓,也就是說,還是有敢惹沈芨芨的人的。
巧了不是嗎?
沈芨芨看中的那串項鏈,早她一步看中,而且已經在付錢的正是禮部尚書的獨子裴闊裴公子。
說起這個裴公子,在京城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只是這赫赫有名,卻是臭名。
裴尚書五十歲才得了裴闊那根獨苗,寶貝的跟眼珠子似的,驕縱之下,品行和脾氣自然都好不到哪裡去。
裴公子今年也二十歲的年紀了,整天卻只知道吃喝玩樂,宿柳眠花,不敢半點正經事,他買了項鏈去討好怡紅院的頭牌,豈料半路殺出個沈芨芨。
沈芨芨不是個講道理的,裴大公子又何嘗是個講道理的。
一場惡戰,就這樣發生了,十三哥和裴大公子帶的小廝廝打成一團,裴公子是不怕沈芨芨,卻還是知道憐香惜玉,清清嗓子,正要對沈芨芨的強搶行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一個拳頭狠狠落在他臉上。
裴大公子長這麼大以來,最痛恨的就是別人打他的臉,「沈芨芨!」他一聲怒吼,「你居然敢打本公子的臉……」
「臉」字話音還沒完全落下,又一拳頭打在他臉上,一個聲音在他耳邊響起,「老子打的就是你的臉!」
囂張,實在是囂張;過分,實在是過分!
裴大公子仗著自己爹是禮部尚書,從來只有他欺負別人,什麼時候論到別人欺負他了,被沈芨芨連著打了兩拳,再怎麼憐香惜玉的人,也失去了原則,手握拳頭,朝沈芨芨回打。
拳頭眼看就要打到沈芨芨臉上,裴大公子卻像是被人定住了,保持手舉拳頭的姿勢,瞪圓眼睛,呆在原地。
等回過神,他捂住肚子,大聲叫了起來,「啊,痛,痛死我了!」
看到自家公子被沈芨芨欺負成這樣的,小廝也無心再和十三哥打了,匆忙跑到他身邊,「少爺,你沒事吧?」
沈芨芨踹在裴大公子肚子上的那一腳,用足了力氣,裴公子是在小廝的攙扶下,才能朝前行走。
出了首飾鋪,他回頭,咬著牙,惡狠狠地對沈芨芨說道:「你等著!」
言下之意,我裴大公子不會就這麼放過你的!
沈芨芨彈了彈指甲,不以為然道:「聲音太小,說大聲點,你還懂不懂個男人,中氣懂不懂,中氣,來,嗓門大點,把剛才的話再說一遍。」
裴大少爺差點被氣哭,小廝大小就跟著他,還是第一次看到自己家少爺被人這樣欺負,也難過得直抽抽。
沈芨芨借著酒勁,渾然不知自己捅了多大的簍子,拿著和搶沒什麼太大區別的項鏈回了丞相府,一夜好夢。
第二天,她是被人吵醒的,自從她傍上七王爺凌非南,雖說還沒見過一次面,帶來的好處卻早就體現了,比如在丞相府,沒人再敢剋扣她的伙食,沒人再敢來挑釁她。
睡得真香,被人吵醒,帶著起床氣,心情總不會太好。
沈芨芨喊紅梅,「紅梅,外面怎麼那麼吵?」
紅梅匆匆跑進來,「三小姐,是禮部尚書裴大人來了,老爺讓你去一趟前廳。」
沈芨芨梳洗的時候,想來想去還是沒想起禮部尚書是誰,來丞相府和她有什麼關係。
十三哥在她面前,早沒了性別這個定義,沈芨芨穿越過來的時間尚短,很多事,還是要靠十三哥。
十三哥本就是個猴精一樣的人物,看沈芨芨沉吟,就知道她沒想明白禮部尚書來丞相府,沈居才把她叫到前廳去幹什麼,小聲提醒道:「三小姐,你忘了嗎?昨天晚上被你打的那個公子,他姓裴,他的父親就是禮部尚書裴石。」
沈芨芨拿著擦臉絲帛的手猛地一頓,斜眼瞪十三哥,「昨天你怎麼不拉著我點。」
十三哥哭喪著臉道:「三小姐,我冤枉啊,我根本不想打架的,是你硬把我推上去和那個小廝打的。」
「是嗎?」
十三哥正想點頭,沈芨芨接著說道:「瞎說,我是這樣的人嗎?」
十三哥可是見識到沈芨芨的厲害,聽她滿臉正色的自我否認,才點了一半的頭,當即卡在那裡,很認真的搖頭,「三小姐當然不是那樣的人,三小姐溫柔賢淑,怎麼會當街打人呢。」
這話說得實在是太昧著良心,不要說十三哥,就連沈芨芨聽了都心虛的很,溫柔賢淑,這樣的詞語用在她身上,真的合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