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陪審團究竟會如何決定
我一邊準備下一步在第二巡迴區上訴法院上訴,一邊苦思冥想如何證明鮑曼法官對陪審員的主觀臆斷是站不住腳的。
驀然間一個念頭閃現在我腦際。為什麼不可以問問陪審員本人呢?比起鮑曼法官來,他們理所當然地更清楚自己在那種情況下應該怎麼做。
當然,審判羅斯納的陪審團早已解散,恢復各自原來的生活,要想找到他們是很困難的。此外,法律上也有規定,限制律師與以前審判時擔任陪審員的公民接觸,以便保護他們,免受報復打擊。美國律師協會曾建議,在辯護律師開始與前次審判的陪審團成員談話前,應通知政府,這樣政府就可以從法院得到適當協助。
我們把這種打算通知了政府。檢察方面立即要求鮑曼法官下禁止令不准我們與前次審判的陪審團成員接觸。然而鮑曼法官拒絕這麼做。
經過好一番工作,我們終於找到兩個前次審判的陪審員並安排與他們談話。我們先到布朗克斯一幢公寓里,在那裡碰到西爾薇婭科恩。她是個熱情洋溢的人,我們一坐下來她就端上茶水和糕點。
那個羅斯納案子真有意思,她說,可憐的他曾擁有一切,卻因為自己的作為惹上麻煩。
她丈夫在旁邊插話說:這場審判可真夠長的。那幾個星期西爾薇婭就知道談這個案子。
我問科恩太太,她是否還記得認定羅斯納的證據是什麼。
那當然,她回答道,是那個看起來討人喜愛的警察魯齊。
你對錄音帶怎麼看?我問。
呵,這些錄音帶么,她說,我記得這些錄音帶。你很難聽清楚上面錄了些什麼。你光是聽見音樂聲和靜電的嗡嗡聲。我們非常仔細地聽了,結果也沒聽出個所以然。你很少聽見羅斯納講話,大部分是魯齊和另外兩個帶義大利口音的傢伙在講。
我問科恩太太,陪審團秘密辯論時發生了什麼。
我們就羅斯納先生是否受這個警察誘騙而去犯罪討論了很長時間。羅斯納說的和魯齊說的完全不一樣,起碼他們兩人當中有一人是撒謊。最後我相信那警官的話,他好像比較老實。他甚至承認自己年輕時曾經干過一些壞事。
我拿出鮑曼法官的結論,叫她讀一讀法官總結魯齊新承認的那些罪行的幾頁。她慢慢地讀完了那部分,她嘴裡默讀著每一個字。我看得出,她念的時候感到難堪。
終於,她轉過臉來看著我,問:這些都是真的嗎?警察魯齊真的幹了這些事嗎?
我告訴她,魯齊承認了所有的罪行,包括在羅斯納案審判時作偽證。
那真是糟透了,他確實是耍了我們,她喃喃地說,一臉羞愧的表情,他看起來那麼正經,很難相信他在扯謊。
我問她,如果她那時知道魯齊的真實情況,她在陪審團投票表示時是否還會投票認定羅斯納有罪?
呵,如果我那時知道這傢伙的罪行,特別是知道他騙了我們,我無論如何也不會投票認定有罪。我們當時認為他說的都是真話。我認為如果我當時對警官魯齊的所作所為有徹底的了解,我就不會相信他的話了。我會相信羅斯納先生的話。
另外一位陪審員是西摩米茲納。我給他看了鮑曼法官在結論中列舉魯齊最新承認的罪行材料。他一邊看,一邊不住地驚呼:哇!我的上帝喲!真難以相信啊!這壞蛋比羅斯納更邪乎!米茲納隨後轉過臉來問我:他們把他關進監獄了嗎?
我開始給他解釋,羅斯納仍然交保在外,可是米茲納打斷我的話,不,不,不,不是問羅斯納。魯齊怎麼樣了?
我說,魯齊仍然當他的警察,他甚至沒有受到起訴。
那現在連瞎子也可以在公路上開車了!米茲納生氣地說,要是一個惡棍出庭作偽證而逍遙法外,那我可不信他說的話。
我提醒米茲納,魯齊在審判時曾經承認犯過三次罪,而且他並不認為會因此對他起訴。
是的,他說了。可這些都是舊賬,已經不能追究了。我們不知道他用出庭作證換取不予起訴,現在我們明白了。
我告訴米茲納,政府宣稱它在羅斯納案審判時並不知道魯齊新承認的那些罪行,所以不可能答應他用出庭作證換取豁免權,不再為那些政府不知道的罪行而受到起訴。
可是魯齊明知他已犯下這麼多罪行。他是個滑頭警察,他知道總有一天他會陷入法網,那時他就得把他乾的壞事一件一件都向政府交代。我看他已經這麼做了,他現在可以沒事了。
我指給米茲納看鮑曼法官結論中關於陪審團認定的那一部分,鮑曼認為陪審團即使當時知道魯齊犯下的全部罪行,也會投票認定羅斯納有罪。
他怎麼能知道呢?米茲納問,他當時在陪審團秘密討論的房間里嗎?他怎麼能知道我們將如何投票呢?
我緊逼米茲納:如果你那時了解魯齊的全部罪惡,你將怎麼投票嗎?
他想了一會兒,然後回答道:如果我當時了解魯齊的犯罪歷史,知道他曾犯下難以數計的罪行,知道他在撒謊的話。我就不會相信魯齊的證詞,就不會投票認定羅斯納有罪。他停了一會兒,又說:這法官可真敢幹啊。告訴我,我應該投票認定有罪還是無罪呢?
我倒是想告訴上訴法院我們與兩位前陪審員的談話結果。我知道在上訴中我們最大的法律障礙是鮑曼在裁決中寫的本案事實清楚那部分,即陪審團對羅斯納的有罪認定不可能會因為了解魯齊的偽證行為和慣犯性質而改變。上訴法院極少對下級法院對事實的陳述進行檢查。雖說陪審員究竟怎麼認定純屬猜測,你很難把這種猜測看作查清的事實,但鮑曼法官置司法規則於不顧,出格誇大地把這種猜測描述成一種結論,就好像這是他縱觀整個審判得出的結論。他還在前面加上這麼一段話:作為主持這次審判的法官,對整個審判進程和內容加以細緻入微的觀察,我不以為這類語言是專門為了使上訴法院法官陷入難題而設的這些法官沒有主持這次審判,他們只能根據第二手材料來猜測。我認為陪審員的宣誓證詞倒是可以提供一些解毒劑,來解釋鮑曼法官對此案是如何裁定的。
南茜羅斯納不同意我的做法。她認為與前陪審員的談話內容看起來既虛假又不像專業法律人員的所作所為,這會損害我們自己的法律地位。她強調如下事實這事實我十分清楚,即政府在整個審判中的策略是把攻擊矛頭從自己身上引開,指向羅斯納和他的律師。南茜爭辯說,陪審員的宣誓證詞只能使政府在上訴法院使用這種策略獲得更多彈藥。我明白這些危險是存在的,可是南茜的理由並不能說服我,我們爭論不休,而南茜的論點佔了上風至少在那會兒佔了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