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第114章 攀崖
「不行!那太危險,你會被摔死!」
阮明珠抬起頭,當她看著如同高聳入雲的峭壁的時候,臉色都嚇白了,慌忙道:「我以人民軍中尉的身份,要求你放棄這個荒唐的念頭!懸崖那麼陡,又那麼高!那是送死!」
送死。
魏可當然是不願意死的,他也不可能為了Y南人去死。
「放輕鬆!你注意看,實際上那個懸崖只是看起來陡。那裡有一道長長的石縫,我估計肯定有地方能抓手,只要小心一點,未必就不能下去!你放心,我學過攀岩,不會讓自己摔死的!」
「真是那樣嗎?可是,我看著懸崖都頭暈,你不會騙我吧?」
「我騙你做什麼,傻丫頭,以為我想死嗎?」
看到阮明珠如此緊張,魏可都覺得有點好笑,他自己不害怕,她反而怕成這樣。
「你,你叫我傻丫頭?」
不料,阮明珠突然變得羞澀起來,咬著嘴唇道:「土匪,你是為了我才這樣做的嗎?其實,我們只要把消息送回去,也可以的。不如我們放棄任務,你不要去做這麼危險的事,好不好?」
嗯?魏可大囧。
他想爬懸崖,是當特種兵時的習慣使然。
紅箭07分隊,是紅箭的鐵拳頭,那是打出來的威名,不怕苦,不怕流血犧牲,只要有可能完成任務,哪怕再危險,魏可也敢去嘗試,所以,提到傻魏這個名字,全大隊的特種兵,沒有一個不佩服的。
現在,魏可已經帶入了角色。
他哪裡是為了阮明珠去冒險,只是覺得,有機會而不嘗試,就是懦夫的行為。
「我盡量試一試,萬一不行,就放棄。」
魏可只能這麼說了,他總不能直接說不是為了她吧,那太打擊人!
然而,阮明珠聽了魏可的話,似乎很激動,她突然向前一撲,撲進魏可的懷裡,忘情地雙臂摟緊他的脖子,然後,就把自己紅潤的嘴唇,壓了上來!
魏可懵了。
天!這具身體的初吻!
由於兩個人趴的很近,魏可又不敢對她用力反抗,這一下,就被吻了個結結實實!
阮明珠的嘴唇,狠狠壓在他的嘴唇上,這還不算,她的舌頭還伸了出來,努力往他的嘴巴里鑽,魏可頓時就暈眩了,聞到了一股淡淡的,甜絲絲的味道,幾乎迷失。
不是他的抵抗力不足,而是因為,每一個男人在這種情況下,都會無法把持,這與個人的品行無關,而是人類的天性,從本質上來說,這是身體的本能,誰也無法抗拒。
兩個人的動作都很笨拙,但彼此的舌頭纏繞在一起,呼吸急促,就像喝醉酒的感覺。
良久,兩人的嘴唇分開。
魏可的心臟在砰砰直跳,他都無法相信,剛才發生了什麼。
但,阮明珠還不罷休,她紅著臉,抓住魏可的手,一把塞進她胸前衣服裡面!
「反正已經摸過了,不在乎讓你再摸一次!」
阮明珠把頭靠近他的懷裡,喃喃道:「土匪,你去吧!我的初吻給你了,這裡也讓你摸過了!你放心,如果你死了,我會陪你一起死!如果你成功了,我也不會讓你對我負責。這輩子,我永遠不嫁人,所以,你是我唯一的男人!」
魏可的臉,騰一下就紅了。
原來,他摸她的時候,她是有感覺的!
初吻。
阮明珠由於害怕結婚,從來對男人不苟言笑,於是被認為是性冷淡,但今天,陰差陽錯之下,先是遭遇伏擊陷入危險,後來又被魏可的兇狠手段嚇得嘔吐,繼而癲癇症發作,導致她無法控制自己,對魏可表露了真情。
這種感情就像洪水,一發而不可收拾。
在這一瞬間,魏可很羞慚,他覺得自己是個壞蛋,還不如一個Y南女人真摯。
「明珠,我會成功的!你就在這裡等著!」
魏可狠狠丟下一句話。
然後,他爬起身,悄悄往後退下了小土坡。
如果說,剛開始的時候,他只是想試一試,現在已經不同,他必須完成這個任務,不僅是消滅了暗堡里的匪徒,還必須把阮明珠帶進坑道,幫她找到匪徒們使用的秘密電台。
他相信她說的話,如果他死了,她也會陪著他去死!
他已經註定不能給她愛情,那麼,就應當為她做點其他的,比如說,為她去冒險!
峭壁很高,魏可並沒有學過攀岩,但,他的左手力大無窮,當初在那措的時候,他曾經依靠這隻左手,爬上了白家大院的圍牆,現在他覺得,自己也能爬下這段峭壁。
魏可首先跑到了附近的林子里,那裡有一種藤蔓,比小臂略細。
要想爬下峭壁,沒有任何工具是不行的,魏可在作出決定的時候,就想到了這種藤蔓,他必須給自己製作繩索,否則,就算他是真正的攀岩大師,也是做不到的。
藤蔓很結實,魏可試了試,短時間支撐他的體重,應當沒有問題。
這就夠了!有了藤蔓的幫助,他的信心大增。
魏可割下了足夠多的藤蔓,牢牢地拴在一起,足有三十多米長,然後拖著這些藤蔓,爬上了峭壁的頂端。
好高!好陡!
從峭壁上方往下看,感覺與趴在下面往上看,完全是不同的,因為,在索道的下方,就是深不可測的峽谷,那裡被迷迷濛蒙的霧氣遮掩,假如膽子稍微小一點的人,看一眼最下方,估計就會嚇得腿軟,不過還好,魏可的膽量足夠大,他還能撐得住。
順著一到狹窄的石縫的方向,魏可慢慢把藤蔓放了下去。
他必須很小心,不能發出太大的動靜,也不能讓崖壁上的石塊滾落下去,因為,下方就是暗堡所在的索道位置,假如驚動了暗堡里的匪徒,一切努力就白費了。
不一會,長長的藤蔓懸挂下去,大部分搭在崖壁上,而最後的一小截,就懸空掛在索道的上方。
事不宜遲,魏可將藤蔓的一頭,牢牢綁在一棵大樹上,深吸一口氣,右手抓藤蔓,左手握一把匕首,背轉身體,緊貼在崖壁上,開始往下倒退著爬行。
遠遠的下方,阮明珠趴在土坡上,仰臉往上看。
「他真勇敢!他是世界上最有本事的男人!天啊,我竟然主動吻了一個男人!可是,這魂淡的膽子也太大了,簡直無法無天,為什麼要殺了黎司陽呢?不管了,我現在只希望他能安全!」
阮明珠嘀嘀咕咕,兩隻手捂在自己臉上,感受著臉上滾燙的熱度。
如果魏可聽到她的話,一定會嚇一跳。
她已經猜出來,是他殺了357師的排長黎司陽,還有兩名戰士!
實際上,當阮明珠冷靜下來之後,她就已經想起來了,魏可用來擊斃狙擊手的手槍,是一支罕見的沙漠之鷹,而這種0.44英寸口徑的手槍,在Y南絕對沒有幾支,再聯想到魏可神準的槍法,結果就不言而喻。
除了魏可,兇手還能有誰?
但,她到底是個女人,哪怕她是情報參謀,也不能免俗。
她的一顆芳心,已經系在魏可身上,如果在紀律和情郎之間挑選的話,她寧願選擇後者!這種情況,假如換作幾天之前,連阮明珠自己都萬萬不敢相信,然而,愛情來了誰也擋不住,她戀愛了!
從厭惡到戀愛,居然只有短短的一天時間,這就是上帝造物的神奇之處,女人,終究是感性的動物。
「膽大包天的魂淡!那是懸崖,你就不能慢一點嗎?」
這時候的阮明珠,已經顧不上其他,一雙眼睛,死死盯在魏可的身上,不願有絲毫的轉移,口中的自言自語,也變成了怨婦般的嘮叨。
沒別的!魏可的速度太快!
只見,爬在懸崖上的他,如同一隻靈巧的猿猴,左手裡的匕首一刀狠狠插入岩壁,身體快速往下移動,右手移到最下端,抓住藤蔓,然後拔出匕首,再往下插入崖壁。
如此這般,雙手交替,每次往下移動的距離,足有一米多高!
膽大包天的男人。
除了這個詞語,阮明珠已經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詞,實際上,自從看見魏可用一把手槍,不要命地和匪徒對射,阮明珠就迅速被這個男人吸引,並迷戀,這男人身上的氣質,令她迷醉!